文/張則君

  我們生活中的大小事,都與法律脫離不了關係,而契約的簽訂又是最常見的法律行為之一,大至利益龐大的商業交易,小至租房、購物等日常支出,都必須簽立契約,以維護雙方權益。然而許多人在簽約時,為了節省時間或懶得詳讀就直接簽名,卻不知在落筆的同時,等於將自己的權益親手奉送出去,等到發生糾紛時想要挽救卻已經來不及。因此,簽訂契約是一件很慎重的事,事前也必須詳加了解合約的內容或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方符合「預防法學」的精神,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善用律師協助訂立契約

  契約,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民事法律關係,執業超過40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接觸過無數與契約簽訂或糾紛處理的法律案件,他語重心長的表示:「訂立契約時白紙寫黑字,當事人務必要謹慎小心,千萬不要在不理解契約條款的文義時,就草率簽字;因為一旦簽名、用印,就表示必須對契約書的內容承擔起相關的法律責任,不能以當時不瞭解條文意思或不懂法律相關規定……等理由,做為事後反悔卸責的藉口。」

  在現今愈來愈重視「契約意識」的年代,為了避免在簽訂契約時吃虧、上當受騙,李永然律師呼籲民眾在簽訂契約前可以尋找律師加以協助,但必須注意以下四點:

  一、在委任契約之前,務必仔細打聽並選擇合適、專業、負責且有經驗的律師;
  二、要與律師充分討論,不要選擇性地交代內容,如果沒有讓律師進行全盤的瞭解,容易造成失誤與誤判;
  三、務必要給律師充裕的時間,才能負責地閱讀相關資料並擬妥、審閱或修訂契約內容;
  四、約定合理的服務報酬。

  「預防重於治療」,與其事後發生糾紛造成損失,不如事前做好萬全準備,經由專業的律師協助,擬訂一份完善的契約內容,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所許啟龍主任律師則提醒民眾在訂立契約條款時應注意的事項,他表示:「在制訂契約時,首先應確認契約的主體,也要確認出面訂立契約的人有沒有完全的代表權或代理權。而在訂立契約條款中,則應注意以下事項,包括:一、定義條款;二、契約存續期間;三、通知條款;四、讓與及承擔條款;五、限制責任條款;六、不可抗力條款;七、聲明、保證與承諾條款;八、擔保條款;九、保密條款;十、契約修改及附件之效力;十一、違約條款;十二、仲裁條款;十三、紛爭解決條款。針對上開契約條款中應行注意事項,逐一檢視,讓契約內容儘可能達到完整,避免因契約文字、條款記載的疏漏,造成日後雙方在契約解釋上或適用時產生爭議。」

訂約需留意「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我們在買賣、租賃房屋甚或旅遊、辦理信用卡時常會遇到要簽訂「定型化契約」,然而定型化契約是不是不能修改?《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因此,並非所有定型化契約均有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布為準。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主任律師表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的是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於簽訂定型化契約條款時,可以前往行政院或主管機關的網站查詢及確認該類定型化契約主管機關是否有頒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頒布時,就可以對照企業經營者所擬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是否有抵觸的約定;企業經營者在訂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時,也應遵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內容,俾免定型化契約條款有無效的情況發生。民眾對於定型化契約內容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約定不瞭解時,也可以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以降低日後於定型化契約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機會。」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須仔細謹慎

  許多人一生中遇到金額最龐大的契約可能就是買賣不動產,因此對於不動產買賣契約必須更加謹慎小心,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特別說明:「不動產賣賣契約,分為『私契』及『公契』,『公契』是送地政機關過戶之用,主要是記載土地公告現值、建物評定現值,通常直接由代書(地政士)來用印,不會在上面簽字。買賣雙方比較要注意的是『私契』的部分,主要的買賣條件例如買賣的價金、給付的方式,都是在『私契』裡面做記載,所以像是雙方的權利、義務的部分也會在『私契』裡面做約定,所以民眾在買賣不動產時要特別加以注意。」

透過閱讀,加強對「契約」應有的法律常識

  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為了加強民眾在擬訂或簽立契約時應有的法律常識,出版過多本與「契約」相關的法律書籍,包括:李永然律師撰寫的《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內容除包括契約的基本概念、種類、法律性質、簽定契約應注意的事項外,更將民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契約書加以整理分類為:買賣、信託、租賃、和解、承攬、合作、公寓大廈、委任、婚姻、借貸和其他種類的契約書,以利讀者查閱,並提供民眾在訂約時參考、援引。此外,針對商務契約,也出版由李永然律師、黃隆豐博士著《商業交易管理的法律實務操作——從商務契約的構思與起草談起》與李永然律師等著《商務契約訂定與糾紛解決》兩本書,以專業法律角度解析商務契約的訂立、履行及糾紛處理。

  此外,為了讓民眾了解簽訂契約時所要注意的事項,避免因不懂法律規定而喪失自身權益,此次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主任律師策劃下,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及台北所、桃園所、高雄所的彭郁欣律師、黃斐旻律師、黃介南律師、盧孟蔚律師、許啟龍律師、吳任偉律師、林貴卿律師、翁呈瑋律師、鄭智仁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一同執筆,撰寫《契約訂定.糾紛解決與運用律師法律手冊》,從律師、地政士的角度,教導民眾在簽訂契約時在法律層面應注意事項與如何經由專業律師的協助擬訂完善的契約;同時在發生契約糾紛時,如何運用律師。本手冊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提供民眾免費索閱,索取方式可參考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官方網站。

  李永然律師認為,「契約」的簽訂及契約糾紛的解決,是民眾最常接觸到的法律關係,對於專業或涉及艱深法律問題的契約,民眾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代為擬定,但若是一般的契約,民眾平時就應多增加自己的法律觀念,在面對簽立契約時,多參考相關的契約範例並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如此訂立出公平互利的契約,不僅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也能避免紛爭的產生。

141期-1(2022.02).jpg

141期-2(2022.02).jp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