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有哪些人呢?其實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如下:

  1.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屬執行人;
  2.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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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3日下午2時10分,東吳法律生活營學員一行35人赴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參訪,李永然律師除向學員介紹永然關係企業外,更分享30餘年執業經驗,並鼓勵學生發現個人藍海、往目標邁進。

  另外,也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張柏涵律師對學員分享求學及執業律師的生活經驗,同時多方面介紹法律人未來發展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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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識地產 早日脫貧-地產勝經2014」一書是由「馮先勉」博士所著,基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民國103年04月第一版),本書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博士,過去撰寫過許多地產相關著作,對於不動產理論及實務操作相當熟稔,從筆者的自序到文章的創作,可以感受出作者對於不動產趨勢的長期觀察,無論在政府不動產政策、稅務制度、都市更新到不動產投資都有許多自身觀點及想法,讓讀者更可以以寬廣的角度來觀察不動產,並吸取相關其思考方式。本書文中作者也將其蒐集到的相關新聞做整理編排,讓讀者在攝取新知時,輔以相關新聞做延伸。

  本書作者將全書分成趨勢觀念篇及環境機會篇兩篇,在趨勢觀念篇中又分成7個主題,在這些主題中,作者描述了目前地產經濟環境的變動趨勢,以及稅法修正與嚴格查稅對房地產造成的衝擊,讓讀者能輕易地了解目前房地產的趨勢及未來走向。在環境機會篇中也分成7個主題,作者闡述透過購置不動產來財富增加的機會,並做利弊分析,其中也分析該如何投資商業地產及新開發區域的不動產,在最後章節中,作者則認為地上權產品是不適合做為投資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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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8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忠美扶輪社月例會,與社友們餐敘,並為新社友游英達先生授證,歡迎他一同加入忠美扶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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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6月5日中國時報A5版記者唐筱恬所撰「房地合一防錯殺 三項免重稅」的報導立院昨天朝野協商「房地合一」稅制方案,為防錯殺無辜,祭出排除條款,將「非自願性買賣」、「合建分售」、「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等三項不適用於45%重稅納入修法條文,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新制可望預計民國105年元旦上路。政府為打擊短期炒房客現象,行政院民國104年5月祭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分4級課稅:持有房屋未滿1年即出售,重課45%房地合一稅;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課20%;持有超過10年課15%,並設日出條款,於民國105年1月1日啟動,而現行實施的奢侈稅則同步退場。

  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協商時,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擔心錯殺無辜,提出修正動議,將「非自願性買賣」、「合建分售」情況列入正常稅率20%,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則可加計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獲財政部與朝野認同。
對於立院朝野「微調版」,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2年內非自願性買賣者,如因調職、離職須賣房等,可適用正常稅率20%;而民眾用自己土地與營業人合建房屋,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屬增加房屋供給,不算短期炒作,也適用正常稅率20%;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則可把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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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6月4日工商時報A18版記者林淑慧所撰「繼承自益信託土地 稅負變輕」的報導,繼承自益信託土地的所有權人,稅負可望減輕。立法院財委會民國104年6月4日通過《土地稅法》第31條之1條正案,明訂自益信託土地的所有權人,受益人若在信託期間死亡,繼承人日後移轉土地時,可依所有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賦稅署官員表示,《土地稅法》修正後,有助於解決目前有安排自益信託與未信託土地,繼承人的土地增值稅稅負落差很大的問題。此次為健全自益信託土地繼承人的納稅權益,財政部推動修法後,未來繼承人在繼承土地時,若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情形時,將可比照繼承土地課稅規定,回溯至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作為取得土地時點,讓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標準一致。

  筆者認為依據《土地稅法》規定,繼承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總數額起算日期為繼承發生日,財政部針對信託部份重新修法,使得信託存續期間如委託人或受益人死亡,仍可適用土地增值稅免稅規定,此修正對信託者的確較為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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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6日上午9時,上海市台胞台商權益保障考察團一行12人前來永然法律基金會參訪,成員包括海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協調處調研員龔渝、崇明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洪玨、浦東新區新場鎮人大主席郭耀明、黃浦區瑞金二路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孫成傑、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俊、人民檢察院外事辦副主任陳敏亞、警察協會對外聯絡處處長陳向東、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張曄軍、閔行區梅龍鎮黨委副書記李育心、公安局經偵總隊指揮處副處長張宇蘭、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祕書科科長耿聯、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協調處幹部吳加明等人。

  由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永然律師與執行長周美君總編輯接待,李永然律師針對永然法律基金會的成立、宗旨及各項活動業務,與各位來賓做分享及經驗交流,來訪的各位團員對於永然法律基金會的各項事務讚賞不已。

  另與會的來賓也針對台胞權益保障之主題交換意見,尤其是大陸邊境控制與台灣限制出境之現況異同進行討論,於上午10時30分結束此次參訪行程,李永然董事長並與來賓們一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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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出版的幸運雜誌62期,對於永然文化出版的法律人文館系列,做了詳細的介紹,全文登載如下:

源起

  若問對法律人的印象是什麼?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嚴肅、難以親近,加上這些年的社會氛圍,更增添了許多對法律人的負面評價,而忽略了他們為法治社會的建立所付出的心血與努力。為了讓社會大眾了解法袍下的法律人,永然文化於六年前即開始構思、著手規劃出版「法律人文館」系列圖書,希望藉由這些足為社會典範的法界人士,分享他們的人生經驗與經營哲學,讓讀者能更加認識他們,也能從他們的故事中,得到啟發與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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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4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老饕會餐敘,與會友們歡喜相聚,氣氛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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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日下午2時,擔任「永然第13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小隊輔及志工等一行五人前往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即將於7/7的營隊活動舉行行前會議。

  會中針對各項活動及課程進行討論,希望能提供參與的學員們一個有趣難忘的營隊活動,李永然律師以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身分出席,勉勵所有小隊輔及志工的辛勞,最後小隊輔及志工並與董事長李永然律師、李廷鈞副執行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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