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5月20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所撰「馮侖愛台:不會撤資 2016後再看下一步」的報導,大陸地產開發商萬通投資控股董事長馮侖表示,萬通會繼續愛台灣不會撤資,而面對「登台」處女作「萬通台北2011」交屋龜速,他以三句話請大家放心:很正常、很開心、不會走,萬通公司會「繼續愛台灣」;不過,至於市場有耳語萬通公司要從台灣撤資?馮侖董事長則說:「如果我撤了,那台灣豈不是太悲慘了嗎?所以沒有這回事。」「因為台灣就剩我馮侖一個陸資在台灣投資,我不希望在台灣留下不好的回憶,如果我撤資,那不是我們所願。」,至於之後的投資會等到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敲定後再看下一步。
馮侖董事長另外表示,「我跟台灣業界非常熟悉了,現在中南部都在看,確實台灣對陸資投資房地產是「關門」的;過去政策限制陸資在台購置不動產有「345條款」(即3年不得轉賣、每年最多居留4個月、銀行貸款限制5成)、現在又有10%集中度管制,聽說現在馬雲在台灣也不受歡迎了?!我不知道台灣還歡迎什麼?」

  筆者認為政府要善用大陸目前經濟崛起的實力,並帶動台灣的經濟,但也需要提供相關的管制配套措施,來避免台灣人民心生疑慮,擔心大陸人會來搶台灣的工作機會或不動產,因此政府在與大陸企業交流或制定政策時,一定要顧及台灣人的利益及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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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5月18日蘋果日報B7版記者詹宜軒所撰「地上權隱藏版 再打6折」的報導,台北市內湖區地上權預售案「派樂地」,每坪開價僅新台幣40~50萬元,成為該區詢問度頗高的建案。根據民眾實地看屋後透露,該案設定地上權50年,完工交屋後使用年限約剩46~47年,卻有另外一種隱藏型商品,使用年限少一半,總價大約再打6折。

  當初釋出該筆土地的國有財產局解釋,只要符合當初標售案的年限,到期後房屋歸國有,政府不會多加干涉。吉美建設也表示,此案使用年限21年的產品,在年限到期之後會由吉美收回再出租或出售,與政府規定並無牴觸。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認為,這樣的買賣契約,類似「長期租屋」概念,購屋客一要比較每月租金與購置此屋的每月支付額;二是要衡量21年間房屋價格的變化。實際換算購買21年使用權的產品,每月支付額包括貸款、地租及房屋稅,約新台幣3萬元左右;而根據優美地產調查周圍新成屋大樓的租賃行情,每月每新台幣坪1000~1200元,合計租金每月新台幣2萬至2.4萬元左右,相較之下租屋的負擔較輕。

  筆者認為此類型建案並非地上權建案,所以並不會有移轉過戶登記的程序,並不會產生移轉的稅負,但承租該不動產時,建商可能會轉嫁地租及房屋稅,在簽約時消費者一定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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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5月27日聯合報B1版記者王柔婷、祁容玉所撰「林肯大郡18年 半倒區未拆」的報導,林肯大郡事件已18年了,上百場抗議與協調會讓居民身心交瘁,隨時可能崩塌的半倒區至今仍未拆。居民期待政府用公權力介入,將山坡地旁的危險建物及早拆除,還給他們一個「安全的家」。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林肯大郡每年都會由大地工程技師公會進行1到2次巡查,追蹤確認建物和山坡地的安全狀況。針對近期建物滲水問題,屬社區內部的管理維護,市府協助補強施工,恐有公平性問題;民國103年協調時林肯建設願意負責補強,並已會勘討論進場施工日期,但住戶另提出其他施工需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第3區第3排半倒區自救會長林麗卿18年來堅持守護家園,被問及為何每年陳情,她表示住的地方現在還未拆,看到凹陷的鐵窗、損壞的梁柱和漏水的地下室,都是二次傷害,「我們的要求很卑微,只要求政府把危險建物拆除、移平坡地,讓整片空地可變成公園使用」。

  筆者認為政府應展現「公權力」,強制拆除林肯大郡等危樓,而非要等到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拆除,從事發到現在迄已18年,如再繼續拖延下去,所有權人開始繼承移轉登記,日後將更難拆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目前的政府做事畏首畏尾,欠缺擔當,從文林苑、永春社區……等,均可看出「林肯大郡」的事已發生18年了,新北市政府應展現魄力,一次有效地處理,保障人民之權益及社區安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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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7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美生會副理事長身份出席月會,本次月會邀請到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榮譽教授李家同前來演講,講題為「從28篇經典演說學思考」,由李永然律師引介,大家從這場演講中獲益良多。

  李永然律師也發表專文「副理事長的話」於本期的美生會月刊中,全文如下:

美生會副理事長的話             文◎李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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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家愈來愈重視夫妻財產制:

  筆者處理案件接觸不少企業家,男、女皆有;由於夫妻一旦結婚就涉及「夫妻財產制」的適用,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又有「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之分;後者還可分「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註1)。

  由於夫妻如未採用「約定財產制」,即應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涉及「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民法》第103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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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課稅立法,提高課稅率!實價登錄交易價格資料開放,政府查稅更快速,預售屋及豪宅交易、店面租賃等逃漏稅,無一僥倖!步步影響不動產業,但實施與適用問題仍待釐清,如:持有成本如何認定?盈虧如何互抵?時期劃分、奢侈稅停課與接軌、所得額計算、免稅範圍,實務如何操作?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賣房、推新建案,如何因應?房地合一課稅出爐!除提高稅率,外資課稅加重,仲介業推展業務不得不謹慎因應!此時唯有掌控推案效率及把握因應要點,及早規劃因應策略!

  因應新法,永然舉辦研習會6月26日已額滿,緊急加場7月3日研習會「最新房地合一稅及不動產查稅實務」1日,由不動產稅務專家鄭會計師、黃總經理主講,業界必學!

報名請洽:永然法律研究中心02-2356-0809課務專員蔡台珍,或上網http://www.law119.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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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課稅甫立法,針對營利事業房地交易所得額之計算與計入營利事業所得,及運用境外控股公司之股權交易所得課稅,均有明確規定,土地交易所得課稅成為業界規劃財稅重點。新法實施並達成實價課稅目標,今後稅務機關查稅更易!不動產業須慎重進行財稅規劃、推案方式以穩住獲利!建築過程的資金壓力頗大,財會人員如何技巧性的處理公司業務帳目,合建分屋分售不同經營型態及房地定價策略與成本收入認列、特殊會計處理等關鍵點,掌握大綱後仔細盤算,將可替經營者節省不少金錢與分擔財稅規劃之壓力,增加公司整體競爭力,永然6月29日開課「建設公司財會稅務實務」,每週一晚上共6堂,由營建專業鄭會計師精闢解說,課程囊括建設公司經營、財會精髓,營建業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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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出版的幸運雜誌第61期專文介紹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全文如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屹立三十年,以打造最高品質的法律服務為理念!   文◎張則君

  民國67年,還在台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就讀的李永然,即以第二名的優異成績考取律師執照,正式開啟了他的律師生涯,一開始隨著王富茂、孫域兩位大律師學習,接觸到許多法律案件,最為人所知的是「國塑十信案」,隨後李永然律師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於民國七十四年底在台北市獨資成立了「永然法律事務所」,聘請數位律師一同執業,後又因應社會發展趨勢,於民國八十九年更名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啟動律師合夥、聯合辦公的形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項目相當完整,包括:訴訟(含民事、刑事、行政)、強制執行及調解、公司投資等商業活動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與談判、稅務爭訟、不動產交易及開發、營建及公共工程、公寓大廈之管理與保全、公平交易相關法律諮詢,以及公平交易之行政救濟及訴訟、勞資問題等等相關法律服務,搭配專業的律師、法務人員及行政人員,在律師界有著極佳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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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4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褓姆身份,出席台北市忠美扶輪社授證二週年慶祝晚會暨第二、三屆社長交接典禮,與社友們相聚,觀賞節目表演,李永然律師並發表賀詞於特刊中,祝福忠美扶輪社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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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買賣瑕疵高居消費糾紛第一名多年,不論是成屋、新成屋或預售屋,時間點都落在交屋時刻。此時,瑕疵狀況出籠,漏水、使用不對、坪數錯、暗藏違建問題!房屋是一項專業又複雜的大工程,標的金額又龐大、且須耐用年限久遠,任何瑕疵都將影響買受人權益鉅大,業者及仲介方也須擔負修復責任及擔保責任!瑕疵糾紛類型清點一下,從如何看有無違建、房屋及公設的材質、架構、軟硬體設施,到產權移轉的缺失有多少?如何預防、如何解決?永然特邀房屋建管經驗豐富之建築師、地政士、律師等,開課「買賣房屋瑕疵與移轉糾紛實務」課程,整理歸納重要瑕疵類型、解決方案,讓學員清楚掌握問題始末,權益把關不漏失,定於6月24日起每週三晚上開課共5堂。業界必學!

報名請洽:永然法律研究中心02-2356-0809課務專員蔡台珍,或上網http://www.law119.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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