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5月20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所撰「馮侖愛台:不會撤資 2016後再看下一步」的報導,大陸地產開發商萬通投資控股董事長馮侖表示,萬通會繼續愛台灣不會撤資,而面對「登台」處女作「萬通台北2011」交屋龜速,他以三句話請大家放心:很正常、很開心、不會走,萬通公司會「繼續愛台灣」;不過,至於市場有耳語萬通公司要從台灣撤資?馮侖董事長則說:「如果我撤了,那台灣豈不是太悲慘了嗎?所以沒有這回事。」「因為台灣就剩我馮侖一個陸資在台灣投資,我不希望在台灣留下不好的回憶,如果我撤資,那不是我們所願。」,至於之後的投資會等到2016年台灣總統大選敲定後再看下一步。
馮侖董事長另外表示,「我跟台灣業界非常熟悉了,現在中南部都在看,確實台灣對陸資投資房地產是「關門」的;過去政策限制陸資在台購置不動產有「345條款」(即3年不得轉賣、每年最多居留4個月、銀行貸款限制5成)、現在又有10%集中度管制,聽說現在馬雲在台灣也不受歡迎了?!我不知道台灣還歡迎什麼?」

  筆者認為政府要善用大陸目前經濟崛起的實力,並帶動台灣的經濟,但也需要提供相關的管制配套措施,來避免台灣人民心生疑慮,擔心大陸人會來搶台灣的工作機會或不動產,因此政府在與大陸企業交流或制定政策時,一定要顧及台灣人的利益及感受。

  不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其實台灣房市已急凍,連台灣人都想將手中的不動產拋售,近來台灣不動產相關稅法又修正的不合理,更何況自開放大陸人民買不動產,迄今也不過200件,台灣實在是自己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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