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12月30日經濟日報A16版記者郭及天、蔡靜紋的「20億高鐵烏日站土地ATT得標」報導稱:103年12月29日有二家業者出價,ATT吸引力集團成交金額新台幣20.69億元,較半年前市場出價高,更高出底價新台幣17.7億元,溢價率達17.7%,為近來低迷的土地市場交易注入一股強心針。

  幸福人壽在台中烏日高鐵特定區1.53萬坪土地四次流標,民國103年12月29日進行第五次標售。最後由ATT吸引力集團以新台幣20.69億元、溢價17.7%取得,吸引力集團將規劃做為商場使用,溢價率創下今年私人辦理大型標售的最高溢價紀錄;這也是ATT集團首次跨出台北市拓點。這筆總面積15,291坪,使用分區為購物專用區,原為幸福人壽資產,先前多次標售均流標收場,兩年前曾以底價新台幣16億元出現在「法拍市場」,今年6月中部汽車公司本想以新台幣16.4億元購買,嗣後却因幸福人壽遭政府接管而作罷。

  ATT主打年輕族群,結合文創、時尚、餐廳、夜店等業種,據了解,台中烏日商場也將透過「年輕品牌」與「傳統百貨」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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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3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陳曉宜、郭安家、涂鉅旻、蔡亞樺對台北副市長林欽榮的專訪:拆專用道是「小手術」,未來將逐步推動「台北西區門戶計畫」,除調整公車路線、重整台北車站周遭景觀、改善台北車站淪台鐵辦公處所情形外,為台北門戶的雙子星大樓(C1.D1),也考量納入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一併規劃,成台北市的「四子星」。

  台北車站大樓及北門郵局都位於黃金地段,卻都淪為公務員辦公處,如台北車站雖已有微風廣場,但大部分的樓層都是供台鐵辦公。他主張,台鐵不見得要在此地辦公,而是應騰出空間讓產業進駐,租給民間單位,展現產業活力,「也許你可以搬出去,我幫你蓋棟房子,甚至租金多的都可給你,不要住在黃金地段」。

  至於遲未動工的台北雙子星大樓,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有不同想法。他說,不只C1、D1的雙子星大樓,更應納入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E1、E2),考量「四子星」整體開發規劃。他說,桃園機場捷運民國104年底通車,這將是台北市翻轉的唯一機會,如果錯過了,「我們很難有個交代,因此,我們會抓緊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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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國內投資法拍屋的人愈來愈多,常見法院充斥代標業者、投資客,在法拍屋市場更常見海蟑螂製作假債權、假租約而強占房子。投資人若要投入法拍屋市場,了解法拍屋相關法律知識及可能衍生的問題,已成為重要課題。

  由於「法拍」並不是一般的市場交易,它是法院進行民事強制執行程序中頗為重要的易價手續,理論上是屬於律師業務的一環,故難脫其法律專業性質。只是坊間有諸多琳瑯滿目的代標業者為賺取高額佣金,哄抬市場行情,投資者不了解而加價得標,卻買到高於市場行情的房屋。甚至有俗稱「海蟑螂」的不法份子,以幾近暴力的方式介入法拍業務,使得原本屬於在法院辦理之嚴正的法律程序,讓人誤解為黑道的專業領域;幸好近年來法院逐漸以行政規章防堵海蟑螂的圍標介入,另一方面檢警一再依法取締,使得法拍業務漸上軌道,民眾參與的意願也日漸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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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5日晚上,李永然律師與李廷鈞地政士前往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暨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授課,講授「大陸不動產制度與買賣規定」,現場學員專心聆聽,反應熱烈,兩位講師並與學員們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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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4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南,參加前立法委員李俊毅之子的婚禮,祝賀新人百年好合,席間也遇到許多好朋友,大家一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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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3年12月29日蘋果日報A3版記者簡銘柱、陳冠宇、林媛玲「市府縱容惡房東,慘,違建燒死房客」的報導稱:北市一棟頂樓違建分租公寓發生火警,因屋內均以木材隔間,猛烈大火造成一名房客遭坍塌鐵皮屋壓住燒成焦屍,房東竟反怪消防隊救災太慢,警消調查,起火點疑為房東夫婦居住的四樓後陽台,疑似因電線走火延燒至五樓頂加蓋違建。房東華男供稱,103年12月28日凌晨零時許發現四樓後陽台失火,他與妻子自行滅火,並未報案,也未察覺火勢向上延燒。警消據報到場,發現五樓違建屋已陷入火海,房東及房客均被疏散到樓下!鄰居氣憤表示,房東裝修的大違建,「木板亂貼,屋內放很多瓦斯桶」,四樓屋外甚至加設吊車,方便將撿來的木條、家具吊到樓頂,「若吊車掉下來砸到人怎麼辦?」怒斥房東將「公寓」變成「危樓」。為搞違建自行架設瓦斯管線,屢次反映公安問題都不理,「為賺錢不管別人死活!」鄰棟住戶也說,曾向北市府檢舉違建,拆除大隊也曾到場,最後卻不了了之。

  筆者認為賺錢人人都愛,但要賺得有「良心」,不能害人又害己!台北市的違章建築在民國84年以前建築完成的列管違緩拆,民國84年以後新蓋、加蓋的都需即報即拆,但政府有拆的決心但沒拆的經費,這次會發生如此遺憾的事,居然是一句不得其門而入就不拆了,這是在兒戲嗎?政府多年來面對違法應即刻處理的事,一直抱著放縱心態不積極處理,形成不可收拾局面後再來推卸責任,讓投機者有機可乘,盼政府應加強優先編列拆除違建預算及制定或修訂對人民生命安全有危險的法律,如此才能有效遏止歪風減少憾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想當包租公,出租房子,一定要注意房子必須符合《建築法》、《消防法》的規定,房客的安全必須注意;否則像前面所提到的案例,房東不僅殃及鄰居、房客,後續還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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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3年12月27日聯合報AA3版記者蕭韻純「東區巷弄店面王 單坪租金2.28萬」的報導稱:自陸客自由行來,台北東區等商圈巷內店面租金持續攀高。最新實價揭露資料顯示,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81巷的一間小坪數店面,月租居然高達新台幣20萬元,以單坪換算租金,每坪竟高達新台幣2.28萬元,已刷新巷內店面的租金的行情,成為台北市目前實價租金的巷弄店面王。北市東區商圈受惠於「觀光」與「陸客自由行開放」,沿街店面吸引國際連鎖服飾品牌、精品等業種搶進。而房東為創造店鋪租金收益,分割成「小店面」出租,已經成為台北市商圈內的特殊現象。

  筆者認為台北市東區一直是觀光客青睞的地方,幾年前未有國際連鎖品牌業者進駐,加上未開放自由行陸客進來時,東區的店面一間一間的解約、撤櫃,近幾年因開放陸客自由行及國際連鎖店一一進駐,讓台北市東區的第二線巷弄一樓公寓紛紛改為店面出租,人潮來了,租金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但承租業者都有利可圖嗎?這就見仁見智,獲利的不一定是承租戶,如要看人潮就是錢潮時,一定要停、看、聽,下決定前必須到附近多些時間早、中、晚觀察,有無商店常常換人再從新裝潢!

  一般二線店面動線、人潮畢竟還是沒有一線店面動線來得方便及人潮的集中,投資店面賺取投資報酬率時,還是要口袋深,且買舊屋進行改裝也應要符合法律規定,免得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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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2月24日經濟日報A3版記者楊文琪所撰「土地公告現值 全國平均漲12%」報導,內政部表示,民國104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已陸續由各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完成,預估全國平均調升12.04%,並以澎湖縣調升24.92%最高。六都的土地公告現值全都在10%以上,其中,新北市、高雄市的調幅均為15.17%最高。至於全台地王仍為台北市信義區的台北101大樓,每坪地價高達新台幣563萬元。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認為,近幾年各大都會區房價持續上升,且因民國101年8月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政策,交易資訊揭露,市場行情透明,公告土地現值更應反映市場動態,民國103年已調升14.21%、民國104年再調升12.04%;且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全國平均從今年的86.25%提升至明年將達88.68%,已更接近「市價」。

  近幾年政府每年皆調高土地公告現值,因此民眾在辦理不動產買賣過戶時,會發現土地增值稅所需繳納金額均大幅提高,因為土地增值稅核課稅額是以土地公告現值作為計算標準。民眾日後如要出售不動產,可以先詢問地政士是否自身適用「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自用稅率或「重購退稅」的條件,來節省稅負。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土地公告現值的提高,攸關民眾的稅負,日後民眾更須重視「節稅」,「節稅」是合法的行為,但最好先與地政士或專業律師研究,這樣才能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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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2月23日蘋果日報A12版記者吳珮如、潘姿羽所撰「頂樓裝風力發電 建商判拆」報導,新北市淡海新市鎮的「甜水郡」社區,主打頂樓風力發電機,年省十七萬度電,約新台幣五十萬元公用電費,但住戶發現,發電機年供電僅三百三十五度,省不到新台幣一千元,且運轉時有「噪音」與「震動」,因此到法院控告興格建設,求償九年的電費落差與拆除費用共計新台幣五百二十多萬元;興格建設則主張,因住戶不當使用,任意開關發電機煞車才導致故障,且風力發電是大自然控制,廣告內容是測試估計,並非保證供電量,至於運轉的聲音並未超標,故非噪音。

  法院法官審酌,雖然建商應為宣傳內容負責,但當初廣告指發電機僅供應社區公用電,各住戶買屋契約未約定使用風力發電,現無權自行或委由管委會提告,而管委會無法證明,社區公費因發電機供電不足而短缺,考量風力發電確非人為可控制,不能保證電量,而駁回管委會求償。但因鑑定指出,發電機運轉時產生的震動,會影響社區頂樓平台結構,因此第一審法院判建商須支付拆除費用。

  筆者認為在頂樓裝置風力發電設備其立意甚好,但建商並不是真正專業的風力發電廠商,在沒有法規範或專家評估而建置該設備,的確會發生事實與期望的落差。未來建商如要興建「綠建築」、裝置太陽能電板時,應當要請專家多方評估,而非貿然在建物上面直接添附,反而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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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12月27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吳父鄉所撰「老公辦都更 明年投資衝破900億」報導,公辦都更再掀高潮,內政部營建署舉辦公辦都更招商說明會,民國104年共有七件政府主導的都更案,包括台電、台銀等國營單位參與,民間投資總額上看新台幣909億元,創歷年新高。營建署表示,民國104年公辦都更大幅成長的主因是,投資案件都位在精華地段,改建後都是黃金店面、豪宅與A級辦公室,因而衝高金額。營建署許文龍副署長表示,七件都更案中,除了基隆火車站是重新變更的都市計畫,其他都是首次公開。而基隆火車站與台鐵高雄港站的都更開發案,因位處交通樞紐而有其它功能型考量;其餘五件都更案皆為滿足住商需求,以及都市景觀更新。其中,台北市中山女中南側都更案位在台北市中山區,位處市中心,預估每坪均價上看新台幣90萬到130萬元,台銀位於圓山捷運站對面的都更案,近98%的土地持有人為台銀,投資案最單純。

  筆者認為因《都市更新條例》仍在立法院尚未完成修法,加上未來房市交易較為冷清,未來公辦都更的比例應會大幅提高,因此在未來都市更新這部分所扮演的角色將更為重要,期待「公辦都更」能持續進行並遍地開花,讓台灣的都市景觀更上一層樓。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自民國87年11月11日實施《都市更新條例》以來,迄今已十餘年,都市更新大部分以「自辦都市更新」為主,自「文林苑」、「永春案」,建商重視「都更」為畏途,主要原因是政府沒有魄力,不向日本政府推動都更的用心。現如果能由政府大力推動「公辦都更」,看是否能讓台灣的都更事業有一番新氣象,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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