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3月5日上午10時,我出席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與北京仲裁委員會的交流會。

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會祕書長率隊,並有王亞新、傅郁林、蘇號朋、彭立松一同出席。

雙方會談非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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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