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煩惱賣出去!
李永然律師
在我從事律師工作中,最常看到的就是當事人為了處理財產而起「煩惱」,或為了財產的處理而起「爭執」。
人的一生如能平安、健康、快樂,這可說是幸福人生,但往往許多人無法如此,常為了「錢財」而起煩惱;倘為了錢財而與人爭執,如係與「親人」爭,則是最傷的。我想用以下兩個案例,做為世人處理財產的參考。
案例一:老太太為不動產參加市地重劃而煩惱
老太太甲年已八十歲,有一不動產在台北縣,因該地正要進行「市地重劃」,老太太甲很煩惱,她一方面目前手邊沒現金,另一方面又希望不動產在「市地重劃」的過程中,能獲得最有利的分配。
筆者問老太太:「妳一直喊窮,生活困難,那妳為何還要保留這一間多餘的房子?」她說:「我要留給小孩。」(註:她的小孩已五十歲左右)
筆者後來建議她:「既然妳生活欠缺現金,何不考慮將這不動產出售,一則可以獲取現金,改善眼前的生活;二則可以免去將來遺產留給位子女去爭產。」老太太接受了我的建議,我說這樣的處理方式,就是「把煩惱賣出去」!
案例二:八位子女為一棟遺產房子,差點爭訟
王老先生往生,其老伴已先他而去;而他則有八位子女,繼承一棟二樓的房子,每人應有部分各八分之一,其中王一、王二認為最好現在賣;王三、王四認為兩岸政府已簽ECFA,將來房價還會漲,不要現在賣;另外四位(王五~王八),則沒有意見。
單就一棟房子,繼承子女就出現三種態度。後來筆者與之協調,王一、王二、王三與王四達成協議,訂出一底價後出售,王一、王二補給王三、王四各新台幣肆佰萬元。八人一同出售,日前已出售履約完畢,這件遺產繼承的處理終於圓滿落幕,使手足之情得以維護。深信其父親在天之靈一定也可獲得告慰。
由上述兩個案例,給現代人極大的啟示,就是人一定要考慮自己的人生規劃,人身難得,人要把握有生之年做有意義的事,人的一生千萬不要僅以「積累財產,留給子女」為目標;美國的比爾蓋茲、巴菲特已看透這一點。反而是要盡自己的有生之年,善用錢財,做有意義的事。台東陳樹菊女士的義行,令人激賞,其實陳女士的行為就是「菩薩行」!
《妙法蓮華經》中的「藥草喻品」中,提到眾生的修行態度區分有「小藥草」、「中藥草」、「上藥草」、「小樹」和「大樹」。能發菩提心,度眾生的菩薩,就是「大樹」。
所以,奉勸人們這一生應努力讓自己能借假修真,超凡入聖,兼愛天下,做「菩薩行」。
【普賢菩薩十大願】
一、禮敬諸佛 六、請轉法輪
二、稱讚如來 七、請佛住世
三、廣修供養 八、常隨佛學
四、懺悔業障 九、恆順眾生
五、隨喜功德 十、普皆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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