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人要明白生命的目的:
人自出生以來,就一天一天地邁向死亡,自古以來,無人可免一死;而生命的目的究竟何在?如果不明白,自然是渾渾厄厄過一生。
有人常感嘆,兩手空空地來,又空空地回去,那一生究竟在爭什麼呢?
筆者於執行業務中,看到當事人為了爭取公職,服務選民,透過選舉,而涉嫌賄選成為刑事被告;也有當事人結緍生了子女,夫妻為了爭取子女的監護權而反目;也有當事人因繼承分產,而兄弟姐妹相控、、等。這些爭執,常因為了「名」、「權」、「利」、「色」、「氣」、「酒」、、、等而起。
筆者切盼人們一定要把握「人身難得」,認真地正確認識生命的目的,努力「修行」,才不會枉費過一生,到頭來將後悔不已!古德有云:「入凡不修團團轉,世世輪迴六道中」。「六道輪迴」國人並不陌生,人倘不把握機緣,一旦失去人身,落入三途惡道,恐難有出期!
二、修行的目的是為了「修心」:
如上所述,修行極為重要,而如何修行?筆者認為生活及工作對人們是一種考驗,人面對考驗,如能不受迷惑,保持「覺性」,就是修行。古德有云:「騙心害人反害己,生在凡間假為真,害人之心不可有,死生輪迴六道中,最悲自性不覺醒」。自性不覺醒,就是隨業力流轉,迷失真如本性。
既然覺性對人如此重要,而人要如何保持覺性?其實人起惑造業,都是透過「身、口、意」,且因有了「貪、瞋、癡、慢、疑、邪見」,常讓人失去覺性,陷入迷境,進而「以假為真」。
舉一個例子來說,筆者曾接觸一件繼承案件,母親死後由二位兒子繼承,長子陪侍母側,次子則長年居住美國,母親死後,弟弟返台奔喪,面對只能分到新台幣400萬元的遺產,心不滿足,懷疑哥哥利用在母親身旁的機會,偷走母親銀行帳戶的存款,於是控告哥哥涉嫌竊盜、侵占、偽造文書等罪。這樣的弟弟不思新台幣400萬元是多得的,既不感謝哥哥替自己盡孝,竟起了「貪念」、「瞋心」,不顧手足之情,控告哥哥「刑事犯罪」,傷及手足之情,這就是喪失「智慧」,不明事理,陷入迷境,起惑造業。
所以,人要保持覺性,可以借助達摩祖師的「二入四行觀」,即從「理入」、「行入」,而行入則應具「四行觀」,即「隨緣行」、「無所求行」、「報寃行」及「稱法行」。
能具四行觀,不外是要讓人能有一顆「清淨心」,清淨心的獲得是必須人借助修行,守戒律,依「道」而行,進而生「定」,且由定生「慧」,照見五蘊皆空,而回歸自性。
所以,「修行」,就是讓人「知返」、「復覺」,古德有云:「人在世上走一番,生在中央不知修,的任往生也枉然,舞來舞去不知返,臺上不同種果因」。足見人切勿再造惡因,而要努力修行,分辨真假,才不會讓自己一生枉然。
三、行善積德,利益眾生:
人在身、口、意三方面的修行,不能有「十惡」,即「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惡、癡」;反而人要力行十善,更要透過發「菩提心」,進行「財布施、法布施及無畏布施」,進而「利益眾生」。誠如古德有云:「服命自性要端正,務必有因逢有緣,就此覺得因果牽,是要了業造功果,造公為公淨凡塵,德自日常造化功」。足見「為人服務就是造德」,而且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均可實踐。
四、結語:
綜上所述,「修行」可謂人生的大事,人人都要將之奉為生命的目的。修行可以不拘形式,在自己的行、住、坐、臥,在自己的家庭、職場或社會,都可以去實踐。相信這就符合「平生造功明德行」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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