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36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於民國10235日標售今年首批「無人繼承的房地產」,其中位於台北市北投開明段的第三種住宅區用地,吸引100人搶標,最後由一民眾以約新台幣820萬元得標。

  據了解該筆位於開明段的物件,屬於二層樓的舊公寓,由於將來具有「都更」題材,共吸引100封標單,並以高於底價近三倍的價格飆出。另外,其中一筆位於台北市文山區公訓段二小段的土地,同樣也屬於「第三種住宅區」,當地建設公司認為具有開發價值,出價新台幣1588.8萬元得標。

  而國產署北區分署表示,無人繼承的房地產標售是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的規定,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之後仍未聲請登記,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將儲存於國庫專戶,繼承人則得依照其法定應繼份領取。由於該標售土地屬於私人財產,因此不受台北市精華地區國有財產停止標售政策的限制,將由該分署續處標售事宜。

  而筆者還是要提醒各位民眾,如果家中有親人不幸過世,一定要在「六個月」內申報遺產稅並辦理繼承登記,否則不但將受罰鍰並且將遭列管並標售,如果一時之前無法集合所有繼承人,也可以先單獨申報並登記為「公同共有」,才能免於受罰及不動產遭到列管及標售的命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提醒民眾發生繼承,一定要依法辦理,如繼承人間有爭議,應由有溝通能力及經驗的律師進行協調,使繼承順利解決,俾免爭訟,維持親族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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