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年3月4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郭及天「房市不景氣,交易糾紛變多」的報導,有鑑於台灣的房市不景氣,台北市地政局統計的不動產消費爭議案件,2015年的件數逐季增加,爭議原因多半是「隱瞞重要資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為最大宗,此外「遲延交屋」的爭議也在第四季大量增加。

  台北市地政局統計不動產消費爭議案件顯示,2015年各季分別有33、30、55、63件,以類別來看,「隱瞞重要資訊」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各有24件是最多,過去較少出現「延遲交屋」也有15件位居第三,第四季就有12件,「房屋漏水」、「服務費報酬爭議」和「仲介公司欺罔行為」的爭議件數也有十件以上。

  房地產業者表示,這是因為房市景氣的時候,投資客比重比較高,買房容易增值,所以潛在不動產交易糾紛就容易被忽視,但是近一年房價稍微下跌之後,不少爭議案件都是因為買方覺得買貴了,不想履約,才用業者隱瞞重要資訊、屋況瑕疵、延遲交屋等理由推託。
  其中隱瞞重要資訊,包括房屋是否是輻射屋、海砂屋、凶宅、遭公用徵收等等,而2015年10月月內政部規範不動產說明書要增列「嫌惡設施」、「屋況瑕疵」、「凶宅調查」和「預售屋淹水調查」等,雖然有助於減少業者隱瞞重要資訊,但也增加了房屋銷售人員的成本。

  加上近年來台北市房屋稅調升,許多建商開工施工都以拖待變,避免一旦完工交屋就要負擔高額稅負,也有買方因房價下跌拖延交屋,使得「延遲交屋」已成為2015年第四季爭議最多的類別。

  依照預售屋合約,應載明開工、工期和預計取得使用執照的時間,若建商未依期限取得使用執照,三個月內須賠償遲延利息,超過三個月則視同違約,須賠償總價15%之違約金;買方遲延不交屋建商則可以沒收房屋總價15%。

  筆者提醒各位民眾,購屋糾紛日益增多的當下,身為消費者仍需注意小心,若有相關問題可以請教專業的律師,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表示台灣近年來有少數學者喊出「讓人人買得起」的口號,政府順勢加稅、打房,把台灣的經濟打得奄奄一息,房市交易已急凍,因而造成購屋糾紛增加的惡果已浮現了!買不起的,還是買不起;但有些原來買得起的,都因為建商倒閉而無法履約,陷入交易糾紛的消費者相當可憐!希望台灣未來還是要讓「市場的,歸諸於市場」,不需要任意打房,扭曲交易市場,希望大家能記取此次教訓,同時,政府要趕緊救「房市」;否則,後果將更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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