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序
法律規定是抽象的,經由具體個案之適用方可更易於理解與運用。本書於第三章特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配合將財產稅之大法官解釋、行政法院判決在具體個案及參照立法理由予以闡明與運用,希望能對讀者有更多助益。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雖是新制訂之法律,但該法所闡明的各項保障納稅者權利之規定,應配合《行政程序法》、《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實務運用時(包括稅務救濟)應一併予以配合運用,確有必要,故本書內容解析時配合說明,對讀者很有助益。
筆者以多年稅務救濟實務與教學經驗,就財產稅如何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具體案例解析,希望更貼切地呈現給各位讀者;書中內容如有不足或缺失之處,祈各方先進賜教。
黃振國謹識
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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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李永然.陳曉祺
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陳曉祺.吳任偉.許淑玲.黃志國.張雅蘋.孫慧敏
書號:1X13
定價:280元
收到烏龍稅單怎麼辦?認栽、賠錢了事?還是尋求行政救濟?於民國106年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強化了行政救濟程序,也更進一步保障了納稅者的權益!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正式登場,這也是納稅者迅速解決稅務爭議的第一步。不想讓自己的權利「稅」著了?本書是你的最佳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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