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世間無常,生命只在「呼吸間」
近年來世界上天災人禍不斷,地球氣候變遷,森林大火、地震頻繁、海嘯颶風、超豪大雨、氣溫破表…等常令各地常傳災情;在此情況下,人類應警覺此乃因人類的欲望無窮,不知足,破壞環境,導致地球所受之污染已極為嚴重。
由於人類是萬物之靈,有思辨的能力,自應警念「人生無常」,誠如《佛說八大人覺經》中所言:「世間無常,國土危脆」,《佛說四十二章經》又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善哉!子知道矣。」,既然人生無常,人更應把握當下,進而去理解人生的目的,勤修行業,以自資身,切勿懈怠。
二、斷疑生信,歸依三寶
人類之所以欲望無窮,乃因有「無明惑」致「眾生顛倒」,以苦為樂,欲望多,心無厭足,唯得多求,導致起惑造惡業;又因「見思惑」、「塵沙惑」,導致煩惱不斷,精神痛苦。又有些人不信人有來世,更不信因果,惟《梁皇寶懺》中強調人一定要瞭解「三界是苦,三界外是樂」(註1),人受因果影響,感應相生,若有造因,必受其苦,罪福不遠身自當之。「懺悔法門」中,懺悔可以滅罪,因為罪是從因緣生,也從因緣滅,懺悔之力,不可思議。《三昧水懺》、《梁皇寶懺》都再三強調。
既然如此,人一定要斷疑生信,「斷疑」即是要深信「三世因果」;日本企業家稻盛和夫也說,形成人生的要素,一是人與生俱有的命運,一是人的思想和行為所造成的「業」(因果、業障),亦即「命運」與「因果報應法則」就像形成人類遺基因的螺旋梯,更重要的是「因果報應法則」的影響力或多或少強於「命運」(註2),明白「三界是苦」,人自然要有「出離心」,尋求解脫道;亦即要明白了脫生死,不要生死相續,在六道中輪廻受苦。除此之外,更要努力修行,「歸依三寶」,即歸依「佛」、歸依「法」及歸依「僧」;透過這種方法,禮敬三寶,努力修行,促使自己找到「自性」,恢復「覺性」而不再「顛倒」!
三、要發起菩提心
如前所述,人要相信因果報應,所以一定要「諸惡莫作,且勿以惡小而為之」,也要「眾善奉行,勿以善小而不為」,日日自我反省自身的「身、口、意」,是否有「身三」(殺、盜、淫)、「意三」(貪、瞋、癡)、「口四」(兩舌、惡口,綺語、妄語)等「十惡」。又想要不再於六道中輪迴受苦,也必須發「菩提心」,菩提心即是佛心,其功德智慧,不可格量。
由於「福德」與「功德」不同,《六祖壇經》中提到五祖弘忍有一天喚諸門人,對門人說:「世人生死事大,汝等終日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自性若迷,福何可救」,這就是種福田只得「福德」,而無「功德」;所以,修行一定要發菩提心,如不發菩提無上道心,就像「耕田不下種子」;而發菩提心即是「道心」,菩提心即是自覺、覺他之心,菩提心者從大悲心起,修菩薩行(註3);這就是為利益一切眾生,即發大眾心,求一切種智心,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註4),又要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言「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六祖惠能於《六祖壇經》中也開示:「摩訶般若波羅蜜是梵語,此言大智慧到彼岸,此須心行,不能口念,口念心行,則心口相應,本性是佛,離性無別佛…」、「一切萬法不離自性,…何期自性本自清淨, 何期自性本不生滅, 何期自性本自具足, 何期自性本無動搖, 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所以發菩提心,進而修行,讓自己找到「自性」,這也就是去「妄心」,顯「真心」!
四、要發願及發迴向心
由於發菩提心,就是求佛心,利益一切眾生,自應發願,令菩提心相續不斷,行菩薩道,所以一定要能發願並發迴向心,迴施四生六道一切眾生,令諸眾生皆得道心,共同迴向無上菩提!
過去諸佛在因地修行菩薩道時,也一樣發願,如:
1. 藥師佛依《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中載,藥師佛在因地修行菩薩道時,曾發十二大願,其「…第六大願:若諸有情,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盲聾瘖啞,攣躄背僂,白癩顛狂,種種病苦,聞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無諸疾苦。第七大願:若諸有情,眾病逼切,無救無歸,無醫無藥,無親無家,貧窮多苦。我之名號一經其耳,眾病悉除,身心安樂,家屬、資具悉皆豐足,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2. 阿彌陀佛所發的四十八願中有第十八願即「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另外地藏王菩薩也有「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發願,更是大家耳熟能詳,足見發菩提心,必須進一步靠發願去落實,運用無有窮盡的「財施」、「法施」,智慧方便去利益眾生,行菩薩行!
五、結語:
由於「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今既已獲得人身,且有機會接觸佛法,一定要把握這個機緣,努力修行,修行要理解「戒、定、慧」,行「八正道」(註5),運用「六度波羅蜜」(註6),即應1、常念知足,安貧守道,唯「慧」是業;2、常行「精進」破煩惱惡;3、廣學多聞,增長「智慧」;4、進行財法「布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解冤釋結;5、不染世樂,「慈悲」一切;6、發大乘心,普濟一切;7、精進行道,修心聖道。
世人雖然為了生活,仍需營生,但工作營生也應以「利他」的心態來從事,誠如台灣企業家徐重仁先生表示:「…能活躍自如的生活著、存在著,我想,唯有竭盡所能貢獻所長,回饋社會和環境,才是發揮自己的存在價值。而且,活到老,做到老,無怨無悔」(註4),這就是「借假修真」之利益眾生的菩薩行!
註1、三界以內的一切眾生皆得受苦,欲界眾生統受三苦(苦苦、壞苦、行苦);其中的「苦苦」還包括八苦,即生、老、病、苦、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等苦;色界眾生兼受「壞苦」和「行苦」;無色界眾生單受「行苦」;參見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佛學十四講,頁46~49,,民國78年7月印行。
註2、稻盛和夫著,呂美月譯:稻盛和夫的哲學,頁137,2016年6月第1版第25次印行,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註3、李永然撰「修行必須發菩提心」乙文,載「執業的啟示與修持」,頁57,民國102年4月,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註4、此即「無上正等正覺」之意。
註5、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註6、六度波羅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
註7、徐重仁著,王家英採訪整理:「走一條利他的路-徐重仁的9堂共好見學課」,頁16,2017年1月13日第1版第2刷,寫樂文化有限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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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四十年的律師執業生涯中,李永然律師歷經無數當事人的案件,有些被害、有些被告,有民、刑事案,也有行政爭訟,不一而足。然不論何種案件,對當事人而言,往往是一件苦差事,既難捱又忐忑不安,尤其是做為重大刑案的「刑事被告」。李永然律師認為,透過這些案件,與當事人交流,無形中也豐富了自己生命的經驗。
因緣際會下,開啟了李永然律師對佛法的興趣。他覺得佛法對其工作及生活助益頗多。就以工作而言,律師因為職業的緣故,所接觸的事物不外是各種紛爭,爾虞我詐,或被害,或被冤,或被詐……等等,「苦事」居多,學習佛法讓他知道轉念,他以助人初發心工作,「做時用心,做完放下,即做即了」,不時地以此提醒自己。
而為普及法律常識,李永然律師常以「法律」為主題演講或為報紙、雜誌撰稿,沒想到因為接觸「佛法」,現將兩者結合,以「糾紛案例法律剖析」結合「法律糾紛案例」,從早期的大成報「情理法的春天」專欄,到現在也為《龍山寺雜誌》、《中華道宗雜誌》撰文。於是李永然律師將這些文章予以彙集,編成《智慧人生自在生活手冊》,共分成五篇,即:一、道德為本,從心修行篇;二、生活修行方法篇;三、孝順為重篇;四、修行須戒殺、盜、淫篇;五、貪念招致惡果篇。
《智慧人生自在生活手冊》由由陳清賢先生、許瑞蓮女士、葉照雄先生、李守女士、黃香蘭女士及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助。本手冊中所彙集的文章,希望有助讀者於「工作」、「家庭」及「生活」中運用,使自己能有圓滿吉祥的人生。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一本回郵為11元,索取二本回郵16元,索取三本至六本回郵32元;索取六本以上請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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