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人生在世為了生存,總是要有「錢」,才能購買生活所需之物,解決民生問題,但取得錢財必須付出血汗、勞力…等「合法」之途徑去賺取,千萬不能用詐騙、侵占、背信、販毒…等不法手段取得。
一個人有時面臨到手頭緊,就需要透過「借貸」,借貸金錢可以向金融機構或親朋好友借貸,但千萬不要與貸放高利貸的「地下錢莊」借錢,這些地下錢莊透過「重利盤剝」的方式貸放高利貸,討債時手段也極為兇狠,債務人於討債過程遭到不幸後果,媒體也時有報導。
現舉以下三個實例說明:
案例一:向錢莊借貸5萬元未還,遭擄走並打到死
民國112年9月6日自由時報刊載「催討5萬打到死」的報導,有一27歲的錢姓男子向錢莊借貸5萬元約定分期還錢,但錢男拖欠多期未還,被討債集團擄走,並毆打致死,棄屍在「鹿草鄉」一處偏僻產業道路(註1)。
案例二:欠債7萬元未還,被凌虐致死
民國112年8月25日聯合報報導「疑欠債7萬 19歲男被凌虐致死」,該案是新北市19歲陳姓男子疑欠債7萬元,先在蘆洲區被人圍毆,繼續施押到淡水區某公寓內,凌虐毆打到奄奄一息,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註2)。
案例三:幫男友擔保向錢莊借錢,與男友分手後遭逼債
民國112年6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有一梁姓女子因其黃姓男友缺資金,梁女找上在地下錢莊工作的高中同學阿源幫忙,阿源協助讓黃男借款17萬元,僅經錢莊尅扣後實際僅拿10萬1千元。
地下錢莊阿源要梁女簽17萬元「商業本票」,為其黃姓男友擔保。之後黃男與梁女二人感情不睦分手,黃男欠地下錢莊的錢也延宕未還。阿源率人到梁女住家潑紅漆、灑冥紙討債,因而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而被判拘役三十日(註3)。
由以上三個案例,原本皆僅是「金錢借貸」的民事債務糾紛,當債權人被拖欠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循以下合法途徑:
(一)先以郵局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向債務人進行「定期催告」,債務人如仍置之不理,可以採取以下法律手段。
(二)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債權人依《民事訴訟法》第244條向法院提起「給付金錢之訴」。
(四)債權人取得「確定支付命令」、「確定民事判決」、「和解筆錄」或「調解筆錄」後,以之為「執行名義」,向管轄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債權人如果不循合法途徑,卻用恐嚇危害安全、凌虐他人致死或毆打致死,則會涉及刑事責任,現分述之如下:
(一)殺人罪:《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傷害致死罪:《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恐嚇罪:《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由以上說明可知,在民主法治社會,人人均應守法,不得對他人的生命、身體、健康進行危害,就佛法而言,殺害他人是造「殺業」也是非常嚴重的惡業,且未來仍將有「因果報應」,故奉勸民眾討債務必循合法手段,切勿用恐嚇、凌虐或毆打債務人。
註1、參見蔡宗勳撰「警局旁囂張擄人催討5萬打到死」乙文,載民國112年9月6日自由時報A13版。
註2、林昭彰、蕭雅娟合撰:「疑欠債7萬 19歲男被凌虐致死」乙文,載民國112年8月25日聯合報A14版。
註3、王俊忠撰「情濃時幫擔保 分手遭男友與錢莊聯手逼債」乙文,載自民國112年6月23日自由時報A10版。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台北所: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
電話:(02)2395-6989
......................................
作者:李永然 等
書號:1F21-2
定價:350元
生活離不開柴、米、油、鹽,一如現代人無從避免爭端與法律。刑法、刑事訴訟法,是保障你我人身自由、健康、生命、財產的兩大「護法」,面對犯罪問題,打起刑事官司,從接受檢調偵查、找律師,到撰寫狀紙、上法庭辯論、審理、不服上訴、聲請易科罰金、緩刑、假釋……,一長串的訴訟程序,該如何沉著以對,才不會喪失應有的權益?《刑事官司與狀例》一書依序分成「偵查」、「起訴」、「審理」、「再審與非常上訴」、「執行」五大篇,以易學易懂的文字和狀例,教您一次上手,面對刑事官司不驚慌!
作者:李永然、陳銘壎合著
書號:2O01-2
定價:280元
執業律師在接觸刑事上訴第三審時,都經歷過戰戰兢兢的心情,因為第三審代表其中的法律爭議已在檢察署與法院間千百迴轉,此時要撰寫一份好的「上訴理由書」,得費一番苦思與煎熬。本書先將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中所謂的違背法令,做一概要性的說明,同時摘引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判例,以及該院對於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審查原則等供為參考;同時摭拾實際案例數則,將該等案例的部分上訴理由書狀及最高法院的判決全文等予以援引,是最佳撰狀參考用書。
作者:蘇南桓著
書號:2B18
定價:320元
人世雜遝,縱以敦厚、誠信獨善其身,亦難保沒有暴戾、欺詐、栽贓等禍事臨頭,一旦沾惹刑事官非,或遭檢警人員無故搜索、扣押、羈留……之對待,你該如何證明一身清白?爭取應有權益?
了解《刑事訴訟法》,才能讓你避開「無知」的操弄,轉危為安、攻守有據。本書以實際案例,教你短時間看懂《刑事訴訟法》,保命防身、維護公義,操之在己!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