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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1月間司法界發生令民眾震撼的兩件事,一件是佳和集團翁茂鍾董事長的「27本筆記本」(被戲稱為「死亡筆記本」)所引起的司法界震撼;另一件則是最高法院自今年元月起取消「限量分案」制度,最高法院一口氣分出4,432件的庫存案件,將之分給72位法官,平均每位法官手中增加大約61件案件。

  最高法院基於清出積案,此一決定或許將使終審審理案件可以加快;但目前打官司的當事人則關心裁判品質恐受影響,這同時也是律師界所擔憂的。茲就此做以下分析:

  按民主法治社會,司法機關裁判民、刑事案件至為重要。民事方面。意味著民眾有糾紛而無法解決,透過法院裁判決斷是非;刑事方面,意味著犯罪被害人透過司法程序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責任,同時國家則藉刑事訴追、審判及執行,懲治不法,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平正義。既然如此,案件進入司法機關,司法官進行裁判即應兼顧「品質」及「速度」。

  然過去最高法院因對於原審法院裁判,認為有「違背法令」而廢棄或撤銷而發回案件後,原審法院再進行「更新審理」,有些案件因更審次數太多,致案件延宕,於是最高法院在過去這幾年為減少廢棄或撤銷,導致「駁回案件」的比例升高;日前甚至被形容為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是「九死一生」,亦即10件上訴,至多一件得以撤銷或廢棄。或許表面來看,發回更審減少,讓案件得以迅速確定,但也因而被質疑是否過於草率致駁回率提高。

  由此可見,如果僅為了使案件迅速終結確定,但若品質遭到質疑,也同樣會影響司法威信及當事人的權益。如今,最高法院自今年1月起取消「限量分案制度」,突然讓每位法官手中的案件激增,因而最高法院應整體考量裁判品質的維護,切勿只一昧考量速度而犧牲品質,相信這絕不是司法機關為司法改革所要追求的。

  「訴訟權」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最高法院如果未能掌握品質而草率裁判,當事人必然不服,當事人仍可能透過刑事非常上訴、再審,或民事再審進行救濟,法院仍然無法減輕案件負荷。因而期盼司法院針對司法改革,務必兼顧效率及品質,才不致使司法陷於惡性循環,也才能逐漸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司法改革是台灣政府長期以來努力推動的工作,固然司法機關為此也推出一些積極作為及修改相關法令,但司法裁判品質並未因而提升,導致司法威信民眾仍未有感,足見司法改革務必掌握核心問題,做出有效的措施,才能讓我國的司法改革成功。

文章連結:李永然/最高法院取消限量分案須更關注裁判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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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官司與狀例

作者:李永然 等
書號:1F21-2
定價:350元

  生活離不開柴、米、油、鹽,一如現代人無從避免爭端與法律。刑法、刑事訴訟法,是保障你我人身自由、健康、生命、財產的兩大「護法」,面對犯罪問題,打起刑事官司,從接受檢調偵查、找律師,到撰寫狀紙、上法庭辯論、審理、不服上訴、聲請易科罰金、緩刑、假釋……,一長串的訴訟程序,該如何沉著以對,才不會喪失應有的權益?《刑事官司與狀例》一書依序分成「偵查」、「起訴」、「審理」、「再審與非常上訴」、「執行」五大篇,以易學易懂的文字和狀例,教您一次上手,面對刑事官司不驚慌! 

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

作者:李永然、陳銘壎合著
書號:2O01-2
定價:280元

  執業律師在接觸刑事上訴第三審時,都經歷過戰戰兢兢的心情,因為第三審代表其中的法律爭議已在檢察署與法院間千百迴轉,此時要撰寫一份好的「上訴理由書」,得費一番苦思與煎熬。本書先將刑事第三審上訴理由中所謂的違背法令,做一概要性的說明,同時摘引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判例,以及該院對於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審查原則等供為參考;同時摭拾實際案例數則,將該等案例的部分上訴理由書狀及最高法院的判決全文等予以援引,是最佳撰狀參考用書。

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

作者:李永然
書號:1F23-1
定價:320元

  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利益衝突,尤其步入工商業社會,不僅糾葛之事有增無減,糾紛類型更見五花八門。協商、調解、和解、仲裁……,固然是解決紛爭的有效途徑,但萬一這些方法盡皆破局,告上法院打一場民事官司,似乎也是不得不然的終極選擇。

  既要訟爭,則必求勝;求勝第一訣,必以熟知民事官司進行程序為要務。本書以淺顯文字暨狀例,將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中之普通訴訟、簡易訴訟、小額訴訟、法院調解、督促、財產保全、強制執行、家事事件等程序和運用法則「一舉成擒」,呈現讀者面前。

民事上訴第三審撰狀實務

作者:李永然、陳銘壎、彭郁欣、黃斐旻
書號:2O06-1
定價:300元
打官司不容易,上訴第三審更不容易。尤其是上訴第三審為「法律審」,同時又採「書面審理主義」,因而第三審上訴書狀的撰擬也格外重要。如何就第二審判決中找出爭點,藉以上訴第三審,就得靠真功夫了。本書即是以民事訴訟法有關上訴第三審之規定詳加說明,並摘引最高法院之相關判決、判例,以及該院對於判決有無違背法令的審查原則;同時輯錄數則真實案例,引用該等案例的上訴理由狀、最高法院判決全文等,並說明撰狀要領。抓住要領,就是擁有上訴第三審的最好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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