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1月22日經濟日報C1版記者黃訓正「老公寓增設電梯 掀新商機」的報導稱全台第一座公寓增設電梯,民國104年1月21日舉行落成發表會,舊式無電梯的老公寓,也能實現垂直移動無障礙的樂活目標,一舉解決老、幼、行動不便者,上下樓不便的困擾。

  這個全台首例的公寓,屋主們依循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以自建方式共同出資建置增設電梯。住戶取得增建共識後,由公寓增設電梯專業團隊接手後續繁複的住戶間溝通與協商、工程評估、申請、設計、規畫、施工、監造。從施工到啟用,約「六個月工期」,完全不需要住戶們再為此費心。老公寓增設電梯是高齡化社會眾多老年人口住與行的最佳解決方案。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不僅為身障者、老年人建構友善、方便的居住環境,更因為居住品質提升,提高老舊公寓價值與未來增值空間,加上雙北市政府已請中央鬆綁增設電梯不計入建蔽及容積等優惠,是非常划算的投資。

  筆者認為台灣已邁入老年社會,且老舊公寓因法令規定不得增設,如今《建築技術規則》已放寬規定允許增設電梯,對老年人是一大福音,筆者希望全台的第一部公寓增設電梯,不要又成為全台的最後一部,盼政府放寬鬆綁增設電梯不計入容積與建蔽率優惠的同時,也能更簡化申請程序,且能廣為推廣並扶導民眾,避免因不必要的枝節,導致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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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