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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耶祥

(一)
  我認識李永然大律師,已經近四十年,近日承他賜寄大作-「工作、生活與修行」(永然文化公司出版),並要我於讀後寫篇讀後感,讓我有機會重新整理從前與他結緣、平日論道,以及共同奮鬥的過程。

  首先,我心中想到,應如何形容他的行事作風?心中立刻湧起一句他對我說過的金言─「職場即道場」;我另外再想,應如何形容他的行事為人?心中立刻湧起孔子之後興起的「俠儒」─亦俠亦儒,加上他對中華文化儒釋道共識的「道」,不但得道,而且行道於平日生活與職場之中,所以得此標題─「職場即道場」的典範。

  其實,永然大律師的名字,本身即已蘊含道家真諦,老子在《道德經》中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生最高的境界,就是自然、返璞歸真,永然大德生平以誠待人、毫不做作,充滿真性情,堪稱「永遠自然」。

  西方歷史學家史賓格勒(Spengler)曾經一針見血的指出,中華文化若用一個字貫穿各家智慧,就是「道」字;雖然儒釋道各家對「道」的論述與解釋各有不同,但共同推崇「道」,卻是共同的通性,形成中華民族的「共命慧」,在我心目中,永然大德就是一位真正在生活中行道的人。

  在中國儒家,「道」是終身都要追尋、並且平日就要力行的核心價值,所以中庸稱,「道,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在孔子,道更是人生重要的理想與目標,「朝聞道,夕死可矣」,可見「道」並非一般的道理、學說,或理論,而是應該生死以之,終身力行的核心價值,必要時還應為此「殉道」,在平日更應身體力行,弘揚光大,並且終身不渝,所以根據儒家「君子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易經中的「道」,是要提昇靈性、從屬靈的高度看人生百態,所以根據儒家,不能被世俗拘泥,「形而上者之謂道,形而下者之謂器」,而「君子不器」,正如同從事文工作者應領悟「先器識,後文藝」,先要有恢宏的器識,然後才談得上各種文藝技巧。

  同樣情形,也可用在法律實務,同樣可稱「先器識,後法律」,先要有開闊的胸襟、豁達的器識,與高尚的志節,然後才談得上各種法庭攻防,司法實務與律師技巧,否則就只淪為「法匠」,不能成為「通人」。

(二)
  就此而言,永然大德就是很少見的「通人」,他不只法學素養深厚,法律攻防精湛,而且很有屬靈高度,可以放曠慧眼、心胸通達;因此,他不只求法律上的勝利,也尋求輿論與社會上的肯定,與當事人不只談法律條文,也能超乎其上,從人生屬靈高度勸勉當事人,如今他把有代表性的案例紀錄出版,輔以他靈修的心得與卓見,形成這本難得的大作,非常值得深讀。

  例如,他在本書「天地律法與人間司法」一文中,就強調「人應尊重自然並依道而行」,事實上,道家最高境界就是「自然」,此即老子所說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能回到最純真的自然,就能與神相通,所以聖經中,上帝回答摩西祂是誰的問題,上帝稱:「I am who I am」,和合本翻譯為「昔在今在永在」,最直接的翻譯,可稱「我就是我」,亦即神最初依祂形象所造的人,那是最天真無邪、最自然的我,亦即「道法自然」。

  所以我曾半開玩笑的向永然大德說,您的大名就蘊含了「永遠自然」,這是何等純真又永恆的最高境界,永然大德在生活與職場中均印證了這一特色。

  另外,永然在本書也提到,有人以為「人定勝天」,其實並不然,堪稱很有高深智慧。

  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上將,在一百歲的前夕,受洗成為基督徒,我因為曾經應他邀請擔任「行政院顧問」,所以曾問他,受洗後有何心得?

  他簡要的回答,「人定勝天」是錯誤的,應該講「順天應人」才是對的,這才是正確瞭解人與神的關係。

  永然大德在書中又說,「自然的鐵律就是因果律」,事實上因果律同樣也是聖經中的教導,所以聖經中說「伸冤在主,主必報應。」

  另外,孔子在易經也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同樣肯定「因果律」這條「天律」,正如永然大德所說,「每個人面對此一『天地律法』,確實是人生鐵律,也是從天地運行中得重要的啟示」,這在聖經與儒釋道均相通。

  那麼,人生應如何面對因果律?永然大德在此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並且提供了很中肯的答案。

  他提到,最重要的,就是人要「懺悔滅罪」,也並引《三味水懺》,「人要藉發起慚愧心,觀罪性空,藉以滅降『三障』(煩惱障、業障、報障)」,另如有名的《梁皇寶懺》,更是佛經中消災解厄除罪的經典之作。聖經也要求世人先能認罪懺悔,在此均能相通。

  只是,聖經強調「因信稱義」,過程比較簡明扼要,如同耶穌受難時,旁邊有一個強盜,盼耶穌再來時能紀念他,耶穌立刻說,現在就可與祂一同到樂園,亦即只要認罪、並信靠主,就能立刻除罪,這種「寶血贖罪論」,很值得借鏡。

  聖經中同樣強調,人要相信神是他的救主,要能相信主耶穌的寶血,可洗淨他身上的罪過,他只要向主耶穌認罪並悔改,藉著耶穌寶血,就能得救,這種「贖罪論」的特色,精神上均能相通。

  尤其,人若只靠自己,畢竟仍有墮性罪性,很難真正懺悔改過,如同保羅所說:「我雖立志行善,但行出來的卻由不得我。」因為心中總有罪性與墮性,如同邪靈,蠢蠢欲動,隨時準備趁虛攻擊,此時便需靠主耶穌的寶血,才能抵擋邪靈攻擊,也才能靠主得勝。聖經是以「他力」為主,與佛經的「自力」不同,兩者要能兼備,才能「天助自助之人」。

(三)
  另外,永然提到,「學習佛法要走向大乘佛法才究竟」,其中精神也與儒家道家與聖經相通。

  因為,在儒家中,人生除了「獨善其身」,還要「兼善天下」,道家除了向上提昇,看空世俗,也要向下同情,有平等心,所以《華嚴經》強調「上下雙迴向」─「上迴向」是要從世俗中向上提昇,不要沉淪在世俗的名利權位私心中,但到了屬靈高空,領悟萬物平等之後,不能只是出世厭世,還要入世救世,正如同莊子,在精神上如大鵬鳥扶搖直上九萬里高空後,在「逍遙遊」之餘,才領悟萬物平等的「齊物論」,此時還要下迴向到「人間世」,因應現實世界,以「應帝王」。這正如同人間佛學所稱「成佛不在空中,而在人間」,所以要能「以出世精神,作入世志業。」

  聖經中,同樣有此精神,一方面有〈傳道書〉所說的「空」,萬物都是「虛空的虛空」,如同金剛經所說的「真空妙有」,但另一方面則有「雅各書」所說的豐盛。如同華嚴經所說的「妙有」,如此上下雙迴向,才能共同形成「一真法界」,如同聖經所說,將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永然大德在本書中指出,所稱從「妙法蓮華經」的啟發,瞭解修行要邁向「一乘道」,在此均很能相會通。

  另外,永然並引用佛學表示,人生何以會有罪行?因為「貪」、「嗔」、「癡」三毒根,所以人若要洗淨心靈、去除罪性,就當去除貪念,去除血氣脾氣,並去除執著,這不但是佛學的開示,也是道家的智慧,如同老子所說「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 、何患之有」,亦即人生應去除自我的我執,去除自我中心,放空自己,智慧才能進來,這也正如同莊子所說「心齋」、「坐忘」,才能冥同大道,向上提升精神。

  這也正是聖經所說,要能「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聖經所不同的,是信靠天父上帝,是「他力」,所以馬太福音說「若有人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就此而言,聖經與易經、道德經,與佛經均能相通。

  此中不同的是,聖經肯定宇宙有位至高者(天上父神),如同易經也稱「上帝」,但因人本身是軟弱的,要靠主才能剛強,才能戰勝墮性與罪性;莊子則稱,將靈性不斷向上提昇,要到宇宙最高點,亦即「寥天一處」,不同的是,莊子雖然也提到「神人」,以及與「造物者遊」,但畢竟仍是哲學上的神,不像聖經中所稱,是「又真又活的神」,是「有大能的神」,而且是真正能拯救人的神,聖經在此特色很值得借鏡。

(四)
  另外,聖經強調「聽道不如行道」,儒家強調「聽其言,觀其行」,亦即陽明先生說的「知行合一」,道德經也強調「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佛經則強調,除了文殊代表的「善知識」,還要兼備善賢代表的「菩薩行」,均在提醒世人,要在生活中活出真道,正如永然大德在本書所提「修行要落實於工作,生活之中」,很好的榜樣。

  他本身則是很綜合本書特色,就在能夠「理論結合實際」,永然大德融合他在佛法修行的心得,以及平日律師實務的案例,不但很有創意,很於多創見,對於宗教與法律界,都很有啟發性。

  筆者平日除了與永然大德交流屬靈的心得,也曾經碰過兩次重要案件,委託請永然大德處理,也很值得作為印證。

  民國73年3月,筆者先室因病英年早逝,形成筆者生平第一次突遭人生大慟,正在尋找墓地,辦理後事之際,突然有個〈蓬萊島雜誌〉,在封面抹黑東海大學梅可望校長,內文則有篇文章,誣指我「以翻譯代替著作」,讓我在悲痛之中,另增悲憤之情。

  因為對一位教授而言,若誣稱「以翻譯代替著作」,當然是莫大屈辱,這是足以解聘的重大誣蔑,所以我經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很有正義感又很熱心的大律師」─就是永然大律師。他當時告訴我,可以先寫封「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澄清更正與道歉,先給對方一個機會,留個餘地,可見其實心很仁厚,結果對方不但不更正,反而誤引一篇陳先生的書評做為根據,結過那位陳先生立刻去函,公開聲稱他只作「書評」,從未說過「以翻譯代替著作」;至此真相大白,對方本應更正了,但對方竟再扭曲擴大,變本加厲,繼續對我作各種人身攻擊。

  此時我被迫考慮要提告,永然大德仍然不放過協商的機會,直接與對方社長陳水扁通電話,提出只要更正澄清即可,但對方仍然拒絕,此時已經仁至義盡,我才委任永然大德提告,在此過程中,我所看到的永然大律師,既有正義感,也有仁厚心,令我印象很深刻。

  因為那個案件,證據很清楚,高院除了函請教育部與台大分別作證,說明案情,另外還請了三位教授鑑定我的著作,均證明對方純為虛構,因此高院判八個月,並賠款新台幣兩百萬元,當時我為避免造成社會動盪,曾經主動宣布放棄賠款。

  當時對方在「黨外」,很有勢力,並曾向所有海外台獨團體求援,讓我面臨空前的誹謗抹黑與圍剿,其他律師見狀,在訴訟期間,紛紛告退;那時能夠始終如一、有情有義、不離不棄、不畏權勢,陪我奮戰到底的,只有永然大德一人─所以我稱他,不只是溫文儒雅的儒者,而且是很有俠義之風的「俠儒」。

  在那次訴訟中,我為捍衛人格與名譽奮戰,最後終於得到勝利,但也因此得罪一大片當時「黨外」(亦即後來的台獨),以致後來「台獨」執政之後,那位陳社長─也就是後來的陳水扁總統,在當選之後,便對我開始政治報復,我也成了所有台獨人士的眼中釘。

(五)
  民國93年1月,陳總統競選連任前,因公開洩漏軍機,聲稱大陸有496枚飛彈,哪裡有多少顆,他都公開背出,以此炫耀情資與記憶力,結果大陸認為是公然挑釁,所以一夜之間逮補了數十位台灣情報員。

  那時我在立法委員任內,成立「兩岸人民服務中心」,為兩岸溝通的唯一管道,所以情報員的家屬紛紛向中心求援,我也立刻轉請大陸相關部門3件事,(1).請他們不要虐待台灣情報員、(2)請他們多照顧台諜的身體健康、(3)盼能對台諜輕判速判。事後證明,他們都能一一做到。

  當時情報員家屬們,認為陳總統害了他們家人,所以天天圍著陳總統抗議,真正如影隨形,新聞媒體天天刊登家屬要他救人的呼籲,因此其競選團隊內部開會,認為這樣會嚴重影響總統選情,所以決定找個罪名,把我關起來,將我封口(亦即操控「兩顆子彈」競選的團隊)!

  事後相關人士向我證實,他們密謀陷害我的上述背景,結果果然,在1月23日,總統大選前不久,突然發生了家中菲傭誣告「性侵」的冤案,新聞媒體果真一夜之內全部轉向,全部刊登被扭曲的冤案一面之辭,完全不再登情報員家屬的心聲!

  事實上,本案證據很清楚,若就證據論證據,早就應該還我清白。例如,菲傭最早供稱,該案時間發生在「下午五時」,然而通聯記錄卻證明,菲傭在當天下午五時,正在通電話!而且通九分鐘之後就出門,因此根本沒有什麼「性侵」!

  後來,我將全案證據與資料,寄給美國請名探李昌鈺博士鑑定,他看完之後,也以公開信函說明本件很多重大疑點,認為「應該不成立」!

  然而,當時因民進黨執政,法院受到政治干預─翁岳生院長在退休時(2007.10.1)就公開感嘆,說政治干預司法,令他「椎心泣血、痛苦萬分」!

  本案一直受到不公義的審判,至今已經進入17年之久,在這17年間,我還被法院限制出境,前後達15年,等於被軟禁了15年之久!而且一人受冤,三代都受害,我及高齡母與子女均受到長期的折磨與迫害!

  在這漫長的黑暗歲月中,前前後後我請過不少律師,但從頭到尾,永然大德對我不離不棄,始終如一,而且經常勤於尋找新法令與新案例,令我真正印證,什麼叫做「職場即道場」;他不但修道,而且秉承正道,很有耐心與恆心,並能愈挫愈勇,所以不畏權勢,雖然歷經各種違法的判決,仍然不氣餒,如同逆水行舟,一直堅忍不拔,雖然他平時極忙碌,但仍常抽空致電給筆者,詢問近況與心情,用他的修行心得,對筆者多所激勵,提振筆者精神,與屬靈的生命,確實很難得,令我心中極感溫暖與溫馨,深值大家共同肯定與欽佩!

  尤其,永然大律師勤於寫作,將他平日的案例結合修行的心得,出版此書,不僅是深具智慧的書,也是字字均含當事人血淚的書,用尼采的話說,在所有血淚中,他獨愛好「用血所寫的書」。筆者歷經折磨迫害的論歷程,也可做為永然大律師本書的見證。

  筆者從前因為先師方東美先生教授「中國大乘佛學」,受益很多,所以篤信佛教,與永然大律師在菲傭誣告案後,有幸與他共同參訪靈鷲山住持心道法師、中台山開山住持惟覺老和尚,加上個人因緣,與星雲大師很早就結緣,也與聖嚴法師與證嚴法師結緣,在佛學界浸潤很久;所以當2016年因菲傭誣告進入冤獄時,帶了很多佛經與道德經、易經,但進入牢獄之後,身逢生死大難,有獄友送易經,才有親身經歷神的大能經驗。

(六)
  永然本書特別從當事人的心情,提到「面對刑事官司,如何安住身心」,很有同理心與愛心,很值得涉及司法的讀者參考。

  永然提醒當事人,要能瞭解這是一種「逆增上緣」,並引用天主教單國璽樞機教主所說,「每個人的人生中不可能都平順,遇到逆境,就要平心面對,克服近而當成階梯,拾級而上。」

  孟子曾稱「莫非命也,順受其正」,人生碰到逆境,先要順服,領悟這是上天的天命,上天另有更高美意,人生要能中領悟正能量的啟示。

  這也正是聖經所稱,信徒當以「試煉為大喜樂」,要把逆境─包括官司與冤屈,當作上天所給的試煉,這代表上天要磨練自己,因為祂有更高的美意,所以我們要能順服,並從中領悟更多的美意,這與佛學所稱「逆增上緣」很能相通,亦即逆境也是一種緣,只不過是以逆境方式啟發人的潛力,正如聖經中的大衛,因為深信神與他同在,所以即使面臨很大的挫敗,仍可以靠主剛強,進而靠主得到大勝。

  另外《金剛經》中曾稱,若有善男子善女子突然遭到輕蔑,要看成前世的先人正處在惡道,因為自己突遭輕蔑冤屈,所以可幫助先人脫離惡道。

  弘一大師曾更近一步引申,上述是為先人盡「孝道」,若有人突遭輕蔑冤屈,也可看成為後人預先受苦,以免後人墮入惡道,這就是盡「慈道」,也就是都有神更高的旨意,只是人一時看不出,此中含意均可相通。

  因而面對冤屈官司,不需怨天尤人,也不需悲憤憂憤。

  當然,這些說來容易,要做到卻很難,所以聖經中提醒世人,平日多禱告,將一切憂慮卸給神,要相信神必顧念自己,祂是信徒的後盾,是信徒的救主,這種「他力」特色,很值得借鏡。

  尤其,聖經中指出,神愛世人,對每個人都視如珍寶,甚至在創世前就揀選信徒,給予每人不同的恩賜,也給每人不同的人生計劃,所以,雖然有時碰到苦難,但要相信,神會戰勝苦難,並會帶來光明與豐盛。

  我當時因冤案在黑牢中,有朋友送我聖經,我心中砰然感動,想到先總統蔣公西安事變時,因翻閱聖經,得啟示而蒙救,所以也曾在向主禱告後祈問:「我生平多行善,並拯救很多台諜與台商從監獄出來,何以自己會有牢獄之災?」

  然後我翻閱聖經,看到一句神的話語,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我因這福音的奧秘,做了帶鎖鏈的使者」,因為我在冤獄中,確實要帶鎖鏈,所以這正如同神直接面對我回答,因而令我心中悲憤,一掃而空!因為,我若沒有這牢獄之災,也只是把聖經看成一門學問研究,並沒有親身經歷神的經驗,如今若知道是為了傳福音,才受此迫害冤屈,心中當然不再生氣,而且很感榮幸!

  從此以後,我更感受到神的呼召,是要融合中華文化與基督福音,尋求聖經與中華文化儒釋道的會通,做為兩岸與全球華人共同的屬靈歸宿與奮鬥目標。

  因此,我在看到永然大律師本著作中,心中很驚喜,因為他以其屬靈高度,能結合中華文化儒釋道,並結合他在生活與職場上的切身經歷,寫成本書,堪稱是「職場即道場」的絕佳見證!

(七)
  聖經在箴言(4-23)中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視由心發生」,這與永然所引《心經》中的經文,可稱完全相通。

  聖經箴言中也說,「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5:26-27),這與儒家所稱「中庸」,不偏不倚,(不左不右),中道而行很相通,與佛學說的「中道」也均很相通。

  另外,聖經中勸勉世人,能作「世上的光」與「世上的鹽」,光能照亮黑暗世界,鹽能防止腐敗並且調味,永然大律師這本著作,兼具這兩項功用,既能作「世上的光」,也能作「世上的鹽」,深深值得讀者們精讀細讀,並且身體力行。

  今後人人在各自職場中,若能以「作光、作鹽」自勉,用佛學的話說,就能在人間成佛,形成人間菩薩,用聖經的話說,就能在生活與職場中,以基督之心為心,活出神的生命性情,那才是整個世人與世界之幸!

  尤其,聖經中明確反對偶像崇拜,真正的中國大乘佛學,也不贊成外在形式的偶像崇拜,而是注重內在的「心靈淨化」以及「靈性提升」,所以禪宗強調「泥佛不度水、木佛不度金、金佛不度火」,正如中國成語:「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如果只重由人手所造的外在佛像,並不符合金剛經所稱的「無相為相」。真正的耶穌福音,也強調內心靈的更新,而不是外在的形式主義,此即聖經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有一次我與永然討論「偶像崇拜」,他也強調,應注重內心的更新,正如禪宗所說,修行重點不在文字或知識,而在人心,要能真正從心中認罪懺悔,煥然一新,日日更新與提昇,此即禪宗所稱「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很值得警醒。

  聖經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進入雅典城時,看到很多人在崇拜偶像,心中雖然著急,但並未直接排斥,而是用他的圓融智慧,先向雅典人肯定「敬畏神」是好事,然後說,另外再介紹其中有位寫著「未識之神」,因此很多雅典人逐漸能認識神,再因信靠神,有個人切身經歷神而接受神。此中「信仰之旅」,如同林語堂的心路歷程,能先尊重其他宗教,並能相互瞭解,經由會通求同存異,相輔相成,並能經由彼此對話,相互欣賞與借鏡,而不是彼此排斥對立,如此才能既開明又有同理心,這種心態很值得肯定。

  美國名宗教哲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曾經強調,宗教是「個人親身神秘的經驗」,我從前對中國儒道釋語聖經,還只當作客觀的學問與理論,直到親逢生死大關,經歷神的救恩,才恍然領悟,永然大德在各個親身經歷的案件中,能領悟其修行所得的開示,寫成本書,是很難得的心血之作,非常值得讀者深研與推廣。

  展望今後新時代,值得強調的是,孔子在易經中稱「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致」,中庸裡也說「道並行而不相悖,萬物並育而不相害」,今後新時代,亟需有儒此胸襟與遠見的大德,從屬靈高度會通中國儒道釋與西方基督福音,並能融合在日常生活與職場工作之中,形成眾人的榜樣,活出基督的生命性情,也活出普薩的大德善行。

  我所認識的永然大德,就是這樣的一位榜樣,所以我不揣才疏學淺,謹將我拜讀永然大德近期大作的心得,結合我所了解他的精神風範,扼要介紹二三,敬請各界高明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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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

作者: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9/04初版
書號:S1D01
定價:320元

  本書作者執律師業多年,辦過各式各樣的案件,見過各式各樣的當事人,也陪著當事人經歷一場又一場的訴訟煎熬。遇到太多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事,最後在佛法中找到真理。並透過與當事人間的了解與溝通,借機攬鏡自照、不斷反省自我。於是他從一位執業律師的角度,結合佛法及法律的觀點,討論案件、針砭時事。讀者透過本書可瞭解法律知識,也能夠深刻體會佛法給世人的道理,進一步認識佛法、學習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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