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序
馬老師幼承庭訓,家學淵源,很早就受到中華文化之薰陶,也很早就接觸到西方教育,故中、英文極佳。老師曾在上海復旦大學攻讀法律,弱冠時即有幸擔任由司法行政部禮聘來華擔任顧問之美國社會法學泰斗──退休之哈佛大學法學院長龐德(Roscoe Pound)之傳譯工作,親炙大師,開啟了老師對法學理論與法學思想之興趣。民國三十九年老師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甫任教職不久,就與美籍陶遂(Gray L. Dorsey)教授合授憲法原理,老師付出雙倍時間努力準備下,打下紮實的教學與研究的基礎。在其後教學生涯中,由於研究有成,著書立論,在國際法學界,名聲遠播,曾先後獲邀到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奧地利維也納大學、香港大學、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擔任客座教授,講授中華法律思想、中國法律制度以及政經改革與社會變遷等;老師也曾應邀為法國法蘭西學院訪問講座、美國哈佛大學東亞法律研究所李多慈傑出學人講座、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全球法律研究所國際顧問,致力中西文化學術交流,加深外國人對我國多方面了解,盡心盡力,可謂厥功甚偉,貢獻卓越。老師也曾在中央研究院中美人文社會科學合作委員會服務有年,對台灣與美國的全面性學術合作,也奉獻了極大心力。此外,老師每次率團出國訪問,考察司法制度或法學教育時,均不吝以其尊翁壽華公之無價墨寶慨贈世界知名大學或博物館,此種為傳久遠、敦睦邦誼、宣揚中華文化之心胸,誠為促進國際交流、愛國家、愛中華文化之楷模。
馬老師除在台灣大學法學院擔任教職、春風化雨五十年外,也曾長期或短期在東吳、文化、中興以及輔仁等大學講授課程,或指導論文,替國家培育了無數的法律人才,為法治社會奠下了良好根基。老師傳道、授業、解惑,一絲不苟,嚴謹負責,一秉至聖先師有教無類、誨人不倦之精神。除言教外,老師身教──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敦厚慈祥之性格,雍容和易之態度,在在影響受業學子之言行。老師關切學術發展,嘉惠青年學生之意願,亦未因退休而中輟,民國八十九年以私人積蓄成立馬氏思上文教基金會,設立馬漢寶訪問學者講座及馬漢寶講座,每年邀請海內外法學碩彥演講座談,對於促進法律進步、法學發展,繼續作出歷史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