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1日下午1時30分,李永然律師前往高雄圓道禪院,演講「法冷情深」,現場擠進200多位聽眾,座無虛席,聆聽李永然律師精彩的演講內容。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分所的吳任偉、王靖夫、李春輝律師及王維淳小姐也一同出席參與。
李永然律師認為:法律是社會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違法者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若要從外在規範,不如從根本著手,重視「修心」,一旦匡正心念,即使沒有法律限制,言行舉止也能中規中矩。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生活中若能以佛法為宗,透過修行持戒,自然能約束「身、口、意」等行為,即使日後面對任何困厄,皆能以定靜力沈著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