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妹在生前還來得及寫了三封信,給老師的、給喜歡的男孩的,以及給同班的好友的,信件雖短,但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一個重情份,知惜福的小女孩。曹母在生前也寫了三封遺書留給親人,在給女兒的遺書說「媽媽不要妳活下來,像媽媽苟且偷生過日子」;另有兩封信,一封給蘇妻的「咒文」,詛咒蘇妻的所有親友絕後,一張是啟事,請看到啟事的人通知蘇家人,「說他們的親人曹小妹已死」,恨意、死意皆極為堅決。

母女倆人在母親的意願之下共赴黃泉,讓「父母殺人」的慘劇又多添了一樁,社會同感悲悽之外,此次事件至少又掀露了兩個應該關注的議題,一個是父系霸權的迷思,另一個則是台灣社服界,兒童保護社會安全體系的漏洞。

曹小妹是「非婚生子女」,其生母並沒有喘不過氣來的經濟壓力,但卻在「認祖歸宗」的情結之下,覺得女兒的人生是「苟且偷生的過日子」,看不見子女擁有自己的人格、生活、才華、與獨特性,並忽略了曹小妹在學校是人見人愛的小小曹,文能書能畫,武能游泳比賽第一名,還領有「初級救生員證」,而級任老師對她的期許是「妳是個陽光女孩,請繼續保持電力,散發妳的光與熱」。

曹母亦無視親女的人生願望是最想做個「很有能力的人」,以後可以半工半讀,「享受大美好的人生」,而判斷身為「非婚生子女」就無顏在青天白日之下堂堂正正的規劃對未來生活的期待,遂攜女告別人間,終極目標竟是為了「讓蘇家人的親人曹小妹」死去。由此悲劇,可知父系霸權的文化迷思仍然支配著某些人的生活準則,焉知ㄧ個父親缺席的單親家庭中,也是可以養出健健康康的陽光女孩,而這個女孩不論與父親重聚與否,她都可以開開心心的規劃自己未來,可以展開「大美好的人生」,而不應該年紀小小就香消玉殞。

而兒童保護社會安全體系的漏洞更在此次悲劇中一覽無遺,然而,與其責備層層關節之間的疏失,何不檢視社福單位聯繫的結構性問題。全台灣正式公職社工大概150人左右,再加上約聘僱的600人左右,還不到800工作人員。而每一位社服人員手上一年必須處理平均100件個案,那麼,如果一個個案用掉一天追蹤,下一次再輪回來追蹤此個案的時間是不是又好幾個月過去了?台灣社服人員的工作量過重並不是秘密,在責備社服人員不積極救援的同時,應該也要回頭關注社服人員的組織結構,人力調度,與責任分工;另外,社工人員在介入類似案件時,是否也應該要強勢介入父母的情緒輔導,理解父母在萌生死意之際的文化情感因素,才能發揮治本的效果,積極救援在父母情緒之下受到支配的子女。

整體的社會體系安全通報周全不應只是強調通報程序的行使是否正確無誤,而更要看見背後結構性所造成的疏漏與針對案主情感面的偏執加強疏導,才能避免下一個「曹小妹」在無人有餘力警覺的情形之下再度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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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