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日上午9時,中華人權協會於台大校友會館3樓B室舉行《2010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發表會》,會中公布今年度各項人權指標調查結果,包括「司法」、「政治」、「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經濟」、「勞動」、「環境」、「文教」、「原住民」共計十一項人權調查報告。



總體而言,有超過五成的民眾對今年度的人權保障抱持正面評價。民眾在「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以及「政治」人權等方面的評估較為正面;在「經濟」以及「司法」人權方面的保障則抱持負面評價。今年度與去年度人權保障程度作比較,「婦女」、「老人」、「身心障礙」等類型民眾的人權保障程度有比較顯著的進步,在「經濟」與「司法」兩方面的人權保障程度則呈現退步的現象。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表示,本會歷年之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其整體報告內容,除可顯現台灣地區人權的現況外,並可作為政府在制定政策方向時的參考依據。中華人權協會希望透過人權指標調查與評估,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並督促我國人權的發展現況。
我國在去年由馬總統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並完成兩公約的國內法化工程,並自98年12月10日起施行,象徵我國的人權發展邁入一個新的紀元。今年12月10日總統府也將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作為人權政策諮詢、整合協調各機關及團體人權事務、研究國際人權制度與規範、研提台灣人權報告等事項的制度化平台。相信唯有建構尊重人權的社會,台灣始得脫離程序性民主的階段,「人權立國」的目標,才有可能達成。





各項人權指標調查結果:

司法人權
根據民意調查所得數據,顯示民眾今年對於司法人權的整體觀感,仍是負面(44.9%)多於正面(30.3%)。然有24.6%民眾表示比去年進步,其信心度與去年23.9%相較提高了0.7%;表示有退步者(34.6%),比起去年(41.2%)比率降低許多,其所代表的人民心聲及對司法的期待與肯定,值得司法當局珍惜及重視。
今年特偵組檢察官發動「正己專案」,揭發數位法官、檢察官、律師集體貪瀆的重大司法醜聞,並於日前依法予以起訴,司法院正副院長因為高院司法官司法風紀敗壞而辭職下台,總統也頂著人民的高度期待提名並任命新的司法院正副院長。當司法的貞操已被質疑,司法威信頻受質疑,司法的可信度受到重創;不過,專家在今年的評估值並未完全否定司法的價值及功能,似乎是確信這些只是少數的個人品德問題,並期待藉此清除害群之馬,讓浴火之後的司法能重生,讓人民深任正義的最後防線未曾撤守。
在德慧調查方面,學者專家認為:
(一)「警察調查階段」指標已經逐漸回升,但專家們表示刑求雖已減少,利誘和詐欺取供的情形卻反而增加,很需要改進。
(二)「檢察官偵查階段」評分提高,應該是「正己專案」讓人看到了檢察官勇於任事,積極改革及除弊務盡的決心。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於被告羈押後,會積極進行偵查程序的程度」評分最低,顯示偵查程序進行的品質,尚未達到一般期待的標準。
(三)「法官審判階段」評分最穩定並居於領先地位,表示專家們認為幾粒老鼠屎並未壞了司法的整鍋粥,寄望於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改善司法風紀的成分很高。但今年之中,除數位司法官涉入弊案之外,也有數則法院裁判的見解偏離社會通念,引起許多社會輿論對法官的撻伐,「恐龍法官」的批評不絕於耳,更有「白玫瑰運動」的發起,顯見社會各界對部分法官的公正性及裁判效率和品質,都有嚴重質疑。如何重建符合人民期待及信賴的審判體系,值得省思。
(四)「監獄執行階段」(含看守所羈押)的指標仍在沈淪之中,顯示我國司法體系只重視前端的程序,對於後端的執行及處置,則一直未能回應各項指標的長期反應,也欠缺改善各項問題的充分準備。
(五)「被害人保護階段」已經止跌。但本階段評分最差的仍然是:「警察人員對於被害人的身份與個人資料,能保守秘密,不隨意透露給不相關的其他人士的程度。」此一問項的評分連年低落,如何對被害人進一步保護,避免其個人資料外流,仍待對相關人員加強訓練,讓人權理念深植其心。
警、檢、審等三方的指標評分的相對進步,顯示打擊犯罪的成效和人權保障的價值逐漸取得平衡。然司法人權的保障應具有全面性,欠缺矯治功能的司法體系最多只能實現「缺損的正義」,實未完全解決問題,如何反省並認識人民對於正義的基本期待,值得各機關仔細思量。

婦女人權
總體來講,今年度民眾對婦女人權的評估較為正面(52.8%),相較於去年顯示已獲得民眾較大比例的肯定進步中。整體已呈正面改善趨勢只需致力於維持進步。
在德慧調查方面,學者專家認為:
在七個人權指標面向,評估得分的平均數比較,依序為教育權(3.815)、社會參與權(3.775)、健康權(3.325)、婚姻與家庭權(3.00)、政治參與權(2.94)、工作權(2.845),平均得分最低是人身安全權(2.47)。評分落於三分以下者在人身安全有三個指標、政治參與、婚姻與家庭及工作權部分各有一項指標,顯示如免於受歧視或性別差異待遇、免受不法侵害、免於受性侵害或性剝削、免受壓力威脅等之人身安全權與工作權、免受家庭壓力的婚姻家庭權及政治參與保障在未來仍亟需加強努力改善。各指標評價平均數在三分以上者,則有社會參與權、教育權及健康權相對傾向於正面較佳的程度。與去年相比較,學者專家對婚姻家庭權持肯定看法,而對工作權則有較大的疑慮改變;評價分數平均最低的兩年都是人身安全權,可見仍須努力於婦女人身安全各項的保障制度與措施。

政治人權
根據民意調查結果,今年民眾對於政治人權的保障是採較為肯定(51.4%)的看法。
在德慧調查方面:
(一)「公民權和自由」部分,所有細項指標都是普通以上的評價,顯示出我國已經是完全自由的國家;此與美國「自由之家」的評比是相當一致的。
(二)「平等權」部份,隨著完全自由與民主國家的發展,將越來越會是對政府的挑戰,因為自由權的發展,不平等的現象會越來越多。自由與平等兩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矛盾,在完全自由民主國家裡,未來會越來越顯著。也因此,在「照顧少數族群政策」指標,以及「選舉公平」指標上,學者專家有較為批判性的看法。尤其,今年年初舉行嘉義縣第2選舉區、新竹縣選舉區、桃園縣第2與第3選舉區、台中縣第3選舉區、台東縣選舉區與花蓮縣選舉區立法委員補選,都出現許多選舉爭議;而桃園縣第2與第3選舉區、台中縣第3選舉區,更是因為涉嫌賄選,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後所進行的選舉。
(三)「政治效能感」部分,是指人民對公共政策覺得有義務表示意見,也自覺貢獻己見,有助於公共政策的形成,這部分次指標是「普通傾向差」的。表示,政府不能真誠聽取人民意見,對民眾的抱怨沒有反應。而在「貪污指標」上,是所有細項指標中分數最低的。表示,雖然政府貪污問題已有改善(進步),但仍然不夠滿意。
(四)「民主鞏固」部分,所謂「民主鞏固」是指在民主化之後,如何進行民主的鞏固,牽涉到制度的變遷和選擇。這一部分的指標雖然也都呈現「進步」的,但仍有2項細項指標被評價為「普通傾向差」。因此,雖然台灣已經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但是否就表示台灣已進入民主鞏固期,仍然有待觀察。

兒童人權
在兒童人權保障方面,相較於去年度呈現小幅進步的現象;惟仍有將近45%的民眾抱持負面評價,且抱持負面評價的比例為各種福利服務項目中最高(身心障礙者為34.7%、老人為35.10%、婦女為34.20%)。
在德慧調查方面,學者專家認為:在(一)「基本人權」(二)「社會權」(三)「教育權」(四)「健康權」等四大項調查結果,顯示今年台灣兒童人權指標得分仍有許多分項指標尚未達標準分數三分。
今年4月19日媒體報導曹小妹遭母親帶離後攜子自殺,有關社工失職、保護失能的論述在社會發酵。其中引發高度討論與關切的是存在台灣社會普遍的現象:社工人力嚴重不足、社工勞動條件與薪資待遇差、高流動率等,致使得基層社工常淪為剛畢業之社工新兵的試驗場,尤以高難度之保護性工作為最。
回應社工人力不足,行政院在今年9月14日核定「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
配置及進用計畫」,該計畫預定100年至105年增加社工人力1,462人,使公部門之社工人員總數達3,052人,且於民國114年可將其中五分之三人力納入正式編制。預計公部門社工人員服務總人口比將由現在每位社工平均需服務14,549位民眾降為7,580位,以紓解社工員工作負荷。
在台灣,目前仍存在兒童受疏忽、受虐及未受到應有之權益保障事實,而從民意調查報告中亦得知,仍有45%左右的受訪民眾對兒童人權抱持負面評價,為所有福利服務人權指標中負面評價最高的,此點反映出國人對於兒童權益的重視與維護明顯不足。為與國際社會接軌,順應兒童照顧與權益保障之思維,並賦予兒童表意權,尊重兒童之觀點、感覺、期望、選擇與自由仍是未來我們應努力的方向。

老人人權
在老人人權的保障方面,有53.1%的民眾抱持正面評價,35.1%的民眾抱持負面評價。與去年相較,有30.7%的民眾表示有進步,21.4%左右的民眾表示有退步。
在德慧調查方面:
(一) 「基本人權指標」部份,今年與去年相比大致呈退步狀態,在「老年人的收入,足夠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程度」方面,有相當高比例的專家認為:「貧富差距太大,有人月領雙薪,有人只能靠老人年金。」因此這也可以看出:雖然「國民年金」和「勞保年金」在這兩年相繼上路,但對於許多年輕時勞動年資不足者(特別是老年婦女)的經濟安全保障,還是政府非常重要的施政重點。」
(二) 「參與指標」部分,今年得分也較去年退步。王雲東教授認為隨著高齡化的加速與加深,每一位民眾將來身邊都會有愈來愈多的家人是高齡長者,因此對高齡長者的重視與尊重、同時鼓勵其多參與社會活動,是每一位民眾都應強調與隨時自我提醒的事情。
(三) 「照護指標」方面,今年大致呈微幅進步的狀況,而這也是今年五大類指標中,唯一呈現進步現象的大類指標。事實上政府已規劃在近年開辦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的立法與準備工作。雖然資源與專業人力不足的現象依然存在(特別是在偏遠地區),但整體來說是在進步中的。或許就是因為政府的努力已被民眾看到,所以才會呈現得分進步的現象。
(四) 「自我實現指標」方面,今年大致呈小幅退步的狀況;但「老年人有意願工作時能找到就業機會的程度」與「老年就業人口能獲得適當的職場再教育及訓練的程度」兩項,仍是今年所有指標得分中的倒數前兩名(與去年相同)。此應與目前市場的失業率仍高、且工作不好找有關。
(五) 「尊嚴指標」方面,今年也是大致呈微幅退步的狀況。這樣的結果或許也可能是受到最近新聞事件(年輕人不肯將博愛座讓座給老年人,還與老年人發生衝突)的影響。
整體來說,今年的老人人權較去年是退步的。今年所有15個題目均未達3分(「普通」標準),這表示政府在推動老人人權方面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身心障礙者人權
整體而言,今年的調查呈現出比較正向(47.3%)的發展趨勢。除了正向意見比率提高,負面意見比率降低外;值得注意的是「無意見」或是「差不多」的比率也降低。這極可能代表兩種訊息:首先,可能政府與社會各界在過去的努力,獲得更多民眾的理解與支持;或者,由於政府與社會各界的宣導,更多的民眾注意到人權議題,以致於願意表達意見。
在德慧調查方面:
(一) 「生存權」部分各項指標分數皆未能達到3,多數專家認為基本生存權的保障在政府立法推動與家長社會團體的提倡下,確有提升。然與一般民眾相較之下,仍有諸多不足之處。其就業的職業別與職場上仍然存在的歧視,使得身心障礙者的生活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在歧視與剝削等議題上,仍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二) 「醫療權」部分屬於比較受到肯定的項目。然而仍然有多數專家表示:主要困境在醫療養護機構仍有所不足,對於各種障別的資源分配亦有調整的空間。
(三) 「教育權」各項指標分數都接近3,甚至超過,表現得較為值得肯定。肯定特教班的的建置,但憂慮特教師資的短缺與熱誠的流失;同時特教班未能考量不同障別的需求。
(四) 「工作權」部分,專家意見對於政府部門保障工作權的努力表達出比去年更多的肯定,不過仍有部分機關單位未能具體落實。
(五) 「司法權」之各項指標分數皆未達到3,多數專家相信法律與制度對於身心障礙者有利,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執行面上仍需落實。
(六) 「社會參與權」之各項指標分數皆未能達到3,對於大眾運輸工具為能妥適考慮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引起諸多專家的嚴重關切,多數認為應多向國外學習人性化的設計,繼續普及無障礙空間的理念與措施。
從本調查的結果中可以發現,學者專家的的看法比一般民眾負面,一般民眾的看法比學者專家更歧異。這可能反映了專家學者由於具備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對於政府的期待更深,要求更多。

經濟人權
有關經濟人權的保障,雖然今年給予正面評價的民眾比例比去年多,但是給予負面評價的民眾比例也持續上升;民眾對於經濟人權負面評價的百分比(66.8%),是所有人權指標中最高的。
在德慧調查方面:
(一)「消費權」部分,持續維持「普通傾向佳」的評估,但是此一大項之評分高於去年。專家學者對於此一項目的看法大致沒變。
(二)「生產與就業」部分評分略高於去年,此項與經濟景氣循環具有密切的關係,當景氣衰退時,經濟成長率下跌,失業率通常會上升。在美國次貸問題造成的金融危機發生後,全球的經濟大幅衰退,但是今年臺灣的經濟成長率已開始回升,失業率也逐步下跌,因此大家對「生產與就業」經濟人權保障的認知,持比較高的評價。
(三)「政府角色與經濟人權」評分則略低於去年,依然是「普通傾向差」的評估。專家學者對於政府在維護經濟人權中所扮演的角色,似乎還是傾向比較否定的態度。
在美國次貸問題造成的金融危機發生後,全球經濟大幅衰退,雖然目前經濟已復甦,但是台灣依然面臨產業結構調整產生的失業問題。政府如何採行合適的政策,建立良好的經營環境,以提振經濟景氣,創造就業機會,考驗著政府的智慧。
    
勞動人權
在本年十一項人權指標中,勞動人權的總體表現為第六名,優於經濟人權、司法人權、兒童人權、文教人權及環境人權;在十一項人權項目中的表現恰是居中間位置,認為勞動人權表現偏好者佔42.9%,偏差者佔39.8%,呈現出拉鋸的狀況。然而值得注意的現象是,34.40%的台灣民眾認為今年勞動人權較去年退步,該比例除低於經濟人權一項外,高於其他所有人權項目,表示一般民眾認為十一項人權項目中,經濟人權退步最大,其次是勞動人權,這表示今年就業問題仍然是民眾最關切但也非常不滿意的問題。整體而言,今年的勞動人權表現相較其他進步幅度大的人權指標項目,仍存在較大的進步空間。
今年勞動人權調查指標總平均為2.84,該指標四年來一直逐漸滑落,反映出我國勞動環境並沒有顯著改善。政府在經歷金融海嘯過後一直試圖採取各種措施以提升、回復台灣的經濟環境,以求降低失業率。然而諸多方案事實上是急就章推出,缺乏審慎思考,也缺乏相關部會的合作及監督,因而方案成效有限,甚至產生許多負面影響。
勞動人權指標之中「勞動政策」所關注的政府勞務委外的議題,仍非常受到學者專家的質疑。台灣近幾年民間勞動條件普遍低迷之際,政府的這項人力政策,顯有檢討的急迫性,連續兩年墊底的重大勞動政策,所反映出的是台灣民眾(特別是菁英)對於該項政策的不信任,值得執政當局警惕。
在法制的建構方面,近年來勞動相關領域的法制不斷推陳出新,的確對台灣整體勞動人權的保障是被肯定,然而法律的制定畢竟是回應到政府施政的走向,勞工法令的訂立反映的是勞工政策的大方向,如果台灣所追求的是安定的社會、穩固的經濟環境,那麼就必須再次檢視各種去管制化的措施。同時,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制規範面的日益改善,也需執行面的同步改善,由這幾年勞動人權的表現來看,比較是出自執行面的問題,因而未來主管機關更需在執行面著力,以落實法制對台灣勞動人權的保障。

環境人權
今年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現階段一般民眾認為「環境(人)權保障看好度」是「正面(偏好)」的;而「環境(人)權進步趨勢度」是有「進步」的,但進步幅度仍屬有限。
    德慧調查結果,顯示今年度「菁英組」對於環境(人)權指標調查項目之總平均評估值,高於過去兩年,即近三年來已有逐年改善(偏好)之潛勢。環境人權指標部分共分為三大項:(一)環境權的認知,(二)政策與績效,(三)政府、民眾與傳媒的教育角色。調查結果顯示,除「政策與績效」平均得分與前去年評價結果相同外,「環境(人)權的認知」及「政府、民眾與傳媒的教育角色」等兩項議題指標之平均得分,皆高於去年之評價結果。
綜合而論今年「菁英組」評估人,對環境(人)權的保障度或滿意度之評價,雖高於3分,且較去年增加0.09分,但與過去數年之調查結論可視為接近,多抱持鄰近於「普通(3分)」之評價水準且環境(人)權整體之實質改善在近期內並不明顯。

文教人權
  民眾對於今年度文教人權表現,不滿意度(45%)高於滿意度(41%)。與去年相較,民眾對於文教人權表現的不滿意度上升,滿意度下降,且其程度皆甚為明顯。前兩年,文教人權調查結果皆顯示「進步」之趨勢,但今年之調查結果則顯現退步趨勢,顯示民眾對於台灣文教人權保障程度並不滿意,文教人權保障仍有待提升。
   在德慧調查方面:
(一) 「基本教育權」部分,在【目前學前教育普及化程度】方面表現良好,學前教育機會與公平性受到保障。在【目前國民教育不因地區而有品質差異的程度】方面得分最低,雖然政府已盡量對偏鄉有所補助,但是家庭教育之理念在城鄉間仍有極大差異。在【目前高中、高職多元入學方案適切性程度】一項,多元入學的概念多受學者肯定,但對於執行後是否達到「符合興趣」或「自主選擇」之程度,並符合「公平原則」,則多有保留。
(二)「學生人權」部分,【目前國民中學實施常態編班的程度】學者多認為目前國民中學常態分班已成常態,但依然有以實驗班或藝能班為名目進行能力分班的情形,且私立貴族學校的出現也可能造成變相的「能力分校」。在【目前學校對學生權益維護的程度】方面,學者認為目前學生受教權益已獲得普遍重視,但學生是否受到「過度保護」而產生過度放縱的反效果,則是未來需要注意的重點。在【目前學校對學生犯過懲罰正當性程度】上,學者認為因媒體報導以及政府的管制,不當管教的情形已有極大的改善,但學者憂心教師對於學生管教產生無力感,並且由於過度拘束保護,學生較難成長,且亦無法有效處理校園霸凌問題。  
(三)「人民參與權」部分,【目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程度】專家學者認為,一般而言,家長參與在國中小較為踴躍,高中以上則呈現遞減狀態。
(四)「文教工作者人權」部分,【目前對文教工作者專業自主權的保障的程度】專家意見認為目前教師專業自主已受到充分保障,但此保障範圍過大,造成不適任教師無法管理的問題。在【目前對文教工作者學術自由的保障的程度】上,學者多認為目前著作、講學、出版與言論自由都已獲得高度的保障,尤以高等教育階段最為明顯。
(五)「人權教育」部分,【目前教育促進人民認識基本人權的程度】學者專家指出目前推行人權教育的主要管道,一為「學校教育」,一為「媒體」,有關人權的訊息充斥,但其正確性有待確認與篩選過濾。在【目前教育促進人民尊重人權的程度】方面,學者專家認為社會上負向訊息充斥,學校教育面對社會的反教育,造成人權教育成果受限的結果。
  
原住民人權
 對於原住民人權的保障,今年有54.3%的民眾抱持正面評價,有18.7%的民眾抱持負面評價。因此基本上,今年民眾對於我國原住民的保障是持正面的評價。與去年比較,有關原住民人權的保障,似乎民眾都是採取比較樂觀的態度。亦即與其他人權指標相比,原住民指標正面評價程度是最高的,負面評價則是最低;與去年相比時,原住民指標進步程度也是最高的,退步程度則也是最少的。
    在德慧調查方面,總體而言,今年原住民人權指標,學者專家給予的評價是負面的,但已有不少指標是進步的。
(一)「經濟社會權」部分,受訪者最不滿意的是落在「相對收入」和「平均壽命」兩項指標上。不過「受高等教育」指標的表現已經比去年要好,另一項有進步的指標則是有關「教育或就業保障指標」。
(二)「文化認同權」部分是4項原住民人權次指標中,表現最好的一項次指標。
(三)「自決權」部分,是4項次指標中表現最差的。其中,在「自治區」指標,以及「天然資源所有權、漁獵權利」指標部分,專家學者給予的評價都相當的低,評價是「差傾向甚差」。
(四)「政治權利」部分,學者專家對於有關「原住民習慣法」和「原住民特別法庭」兩項指標的落實特別不滿。5項指標中,只有「原住民保障名額」指標被認為是「普通傾向佳」,也是所有21項細項指標分數最高的,不過,與去年比較,卻是退步的。
    就原住民自決的問題而言,馬總統在2008年競選時提出設置「原住民族自治區」的構
想,今年9月23日行政院會才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並撤回2年前送
請立法院審議的「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在這份草案中,賦予各原住民族籌
組「原住民族自治區」的權利。
立法院已經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使兩項人權公約直接具有國內法效力。馬總統亦已經簽署,並允諾政府將在兩年內,全面檢視現有法令是否和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有所牴觸,並儘速修正。而兩年的時間即將到來,除了「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外,我們認為,立法院應盡速審議此一草案,「原住民族基本法」應確切落實,對原住民的經濟與社會生活應更加重視、對於「原住民習慣法」的議題也應該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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