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2年11月04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北市售屋課稅 擬分蛋黃、蛋白區」與「避重稅 房仲:保留支出單據」兩篇報導,房價飆漲,政府打房多管齊下,台北國稅局憂心恐傷及無辜,擬將個人售屋所得收益率標準,分區課稅細緻化,將參考評定營業稅的地段率,依房價高低分為「蛋黃」(豪宅)、「蛋白」(非豪宅)區,未來豪宅區旁的老舊或低價房屋,賣房總稅負可望降低。
官員表示,民眾賣房子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依據實際交易價格扣掉必要成本後報稅,賺錢要繳稅、賠錢則可抵稅,但若民眾拿不出成本證明文件,就要依財部每年頒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計算所得,且無論賺賠,統統要依據計算結果繳稅。
國稅局每年會依照各地房地產交易價格及漲幅,調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今年台北市首度採取分區調整方式,調高大安、中正、信義及松山區的售屋所得標準,一舉調高6個百分點,提高至房屋評定現值的48%,成為全國最重、史上最高。
立法委員費鴻泰表示,信義計劃區像美國紐約曼哈頓,但同區的嘉興街、福德街,該區房屋價值無法與豪宅相比,但售屋所得稅連帶升高,對老舊且低價房屋的所有權人並不公平,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允諾,今年底前重新檢討,避免老舊房屋受豪宅區影響,連帶被課徵重稅。
台北國稅局已提出今年的賣屋所得標準檢討方案,將以評定營業稅的地段率為基礎,重新檢視信義等四大交易熱區的房屋現況,以及周遭區域的繁榮度;依據營業稅的查定費用標準,依照營業地址的坐落街道,重新評定該路段的地段率,並調整老舊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將使得信義計劃區的豪宅與福德街的老舊房屋,房屋評定現值將有落差,在稅基調降之下,即使課稅率不變,售屋所得稅總稅負仍可望下降。
房仲業認為,老舊及低價宅的售屋稅可望減輕,但近年國稅局嚴查售屋利得,並以實價課稅為原則,民眾售屋最好還是核實申報,並保留各項與房屋相關的支出證明,才能永保「稅稅平安」。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建議,買賣房子的民眾,最好保留與房屋相關的支出證明,例如仲介費、契稅、印花稅、貸款購屋利息,售屋支付的廣告、清潔及搬運費等,或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支付的修繕、改良費用,保留單據作為成本證明。
筆者認為分區分段給予不同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並按評定現值課稅,確實在稅賦上較為公平。但是民眾如能提出或證明當初取得該不動產的交易價格,是不能採用按評定現值課稅的方式,自民國101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實價登錄」,如在之後購買取得再轉售者,民眾應採用核實認定方式申報,避免日後產生補稅罰鍰的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賦稅單位近來太針對不動產,且挾著「居住正義」,一直想加稅,這樣的做法固然有助於政府的稅收,但一定會快速增加人民的痛苦感,台灣的「幸福指標」一定又要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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