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7月13日經濟日報A14版楊文琪記者所撰「北市房地繼承 男女平等」報導,台北市政府發布統計,去(2016)年地價稅和房屋稅女性納稅比率仍比男性高,而且繼續攀高,各占52.49%、51.09%。
不過若論土地或房屋大小,則男性平均持有的課稅面積比女性大,以地價稅課稅面積來說,男性是14.66坪,女性是11.51坪;以房屋稅來說,男性平均持有30.50坪,女性是29.85坪。
北市地政局指出,還有項有意思的統計數據,台北市近五年繼承登記案件中,男性繼承不動產人數每年約為7,000人,占總人數51%;女性約6,800人,占總人數49%,男女差距不大 。
再看拋棄繼承統計,男性拋棄繼承不動產人數有1,806人,占有繼承權男性4.74%;女性有2,640人,占具有繼承權之女性7.09%。
台北市地政局結論說,「傳子不傳女」、「男子繼承有傳遞香火之責」、「女子出嫁為外姓」等傳統觀念,在台北市並不明顯。從不動產繼承上,看不出有男女不平權的現象。
筆者認為,從數據來看,關於繼承,男女不平等的現象確實已較以往改善,顯示現代人對「男女平權」的觀念也越來越重視,但仍有其進步空間;且不僅男女,我國法律規定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子女也享有同等的法律繼承權;因此對於「養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也同樣受到重視。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北市是台灣的首善之區,歷經數十年的「男女平權」教育,女性的社經地位業已提高,繼承權益自亦同樣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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