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谷逸晨律師

【問題】

   小明為某知名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的高材生,平日忙於課業之外,熱衷於觀賞當紅熱播戲劇。某日,小明獨自開發了具備搜尋、匯集網路上未經授權戲劇影片功能的「APP」,以便課餘做為追劇之用,並放上學校交流平台,供該校學生自由下載使用。試問,小明的行為是否侵害戲劇影片的著作權?

【解析】

  為因應境外網站盜版猖獗,打擊匯集侵權影音連結的APP(應用程式),以協助解決影視音產業發展問題,確保影視音內容產業的合法競爭,我國於民國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了《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規定,將明知他人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著作有侵害著作財產權,卻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接觸該等著作,而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者,均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的行為:

  (一)提供公眾使用匯集該等著作網路位址之電腦程式。

  (二)指導、協助或預設路徑供公眾使用前述(一)之電腦程式。

  (三)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前述(一)之電腦程式之設備或器材。

  本件案例,小明所開發的APP,具有搜尋、匯集網際網路上非法戲劇影片的功能,即俗稱的「追劇神器」。按照前述修正後《著作權法》第87條規定,小明在明知將該APP所匯集者為「非法戲劇影片」的情形下,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接觸該等著作,而仍將該APP分享於學校交流平台之上,供該校全體師生自由下載使用,小明之行為依法應視為侵害著作權。再按修正後《著作權法》第93條規定,小明除應負「民事責任」外,尚須承擔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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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定價:400元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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