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人生究竟是苦?還是樂?
人從呱呱落地誕生,逐日地生長,又一天一天地邁向死亡,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生老病死」;所以,面對「死亡」自來就是人生的一大課題。
每個人向來都希望有一快樂的人生,但自來就沒有人是只有「樂」,而沒有「苦」;佛家云:「人生有八苦」,這八苦就是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及五蘊熾盛(註1)等苦。由此看來,人生好似苦多於樂;而且前面所稱的「樂」,往往只是「短暫的快樂」,也就是說不是「常樂」;因而有些人就開始沉思人生的目的究竟為何?既然人都會有「死」,且生之時,又苦多於「樂」;這「樂」又會因得到而快樂,一旦失去又感到痛苦,人生又充滿著「無常」(註2),既是如此,更沒有追求的價值。
人一旦看清了生命的真相,就會開始思考「修行」,讓自己能「離苦得樂」,去追求「常樂」。《聖經》「傳道書」第一章就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甚麼益處呢…」。人要如何才能讓自己圓滿人生,而不是枉費一生的「空虛」?筆者就執業辦案中的見聞,做些分享。
二、認知世間「無常」,要借假修真
首先人要走在修行這條路上,務必明白世間一切有形的都將歸於毀壞,也就是「成、住、壞、空」,所以人生的過程是一種歷練,由於人常於執著於自己的「色身」,重視一個「自我」,讓自己「私慾」逐日增加;因而人必須認知人皆有死,生命只是一個修練的過程;所以,人務必要「存天理,去人慾」,借假修真;也就是借自己的有生之年,心懷感恩,離苦得樂,而不再於「六道」中輪迴受苦!
三、戒除貪欲,少欲無為
其次,古人有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在說人都有「貪念」;依《百法明門論》中提到「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其中包括「煩惱有六」,即「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其中「貪」還位居「首位」,《佛說八大人覺經》中稱為佛弟子之八大人覺的第二覺知,須認知「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而《百法明門論》中「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中,其中也包含「善有十一」,內含「…無貪、無瞋、無癡…」;所以,人自可透過修行,使自己能減少私欲貪念,努力做到「無貪」,自然可以身心自在。佛法在修行中,還特別有「持戒」、「布施」等波羅蜜,協助人能「少欲無為」!
四、透過正見,而重視智慧
再者,一般人在未修行時,常常陷於「顛倒人生」,也就是把不重要的,當成重要,卻將重要的,任其荒廢而不去耕耘;天元宮住持黃阿寬先生常說:「社會反觀就是道」,世間一般人常常窮其一生,追逐「名、權、利」,到頭來是「一場空」,也就陷入「虛空的虛空」。佛家也有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因為有些人為追逐「名、權、利」不顧親情,罔顧道義,不擇手段,令自己起惑造惡業。這就是因為「自如真性」,受「無明惑、塵沙惑及見思惑」所覆蓋(註3);此時唯有透過修行,興起慚愧心,精進用功,開發「智慧」,恢復圓明自性,獲得到達彼岸的智慧,使自己不在於六道中輪迴受苦。就以佛法而言,除了修「慈悲」,另外還要修「智慧」,如果只有慈悲,而沒有智慧,就容易為感情所左右,所以人修行有慈悲兼有智慧,才能「悲智双運」(註4)。
五、不與人結怨,並常行善助人
又人既然已經認清人生是一條修行的路,追逐「名、權、利」不是目的,縱使取得「名、權、利」也要以之為手段,而進行「利他的事」,所以《佛說八大人覺》中有云:「…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發大乘心,普濟一切,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令諸眾生,畢竟大樂」。具體而言,人在一生中,應做到以下三件事:
(一)不與人結怨,縱使結怨,也應努力化解
人生過程中,所接觸的人事,常常是「緣份」,我們應惜緣,不結惡緣;有了「糾紛」,也應努力化解,處世之道如能「謙讓」,必可讓自己感受到「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寬闊感,也就是人應「廣大自己的心量」。
(二)心懷感恩,努力行善布施
人自出生,到踏入社會,能夠生存,往往得到很多人的幫助,因而自己一旦事業有成,就應懷「感恩的心」,進行回饋,盡自己一份社會責任。更何況「布施」有諸多利益,如:降伏慳吝、生富豪家、四眾愛樂(人緣好)、勝名流布、不離善知識、能夠成就無上的智慧…(註5)。最近筆者也看了洪蘭教授所著的「該怎麼成就你的人生」,其中就提到有人死後去見上帝時,上帝會問他:「你這一生中,做了哪些事情使別人變得更好?…告訴我,你如何幫助他們成為更好的人?」,洪蘭教授就進一步認為「…上帝衡量人一生功過的方式,…不是你們以為賺了多少錢、做到了多大的官…。在上帝眼中…做一個肯幫助別人的好人;做個好父母,把孩子教好,才是重要的…」(註6)。
(三)勸人不要再顛倒一生,而應努力修行
人會走上修行的路,讓一生不致於迷途,往往是有「善知識」的指引,而自己一旦不再迷途,卻已知返,此時還應對「有緣人」,讓他們也能夠步上正途,這也就是一些出家的法師、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師…等等,弘法利生,勸人為善並修行,而成為他人的善知識。
六、結語
綜上所述,人生短暫,雖有百年,但往往光陰似流水,稍縱即逝,務必把握自己有生之年,自我充實,精進自己,進而「走一條利他的路」(註7),才能真正的「離苦得樂」,而不枉費一生!
註1、「五蘊熾盛苦」的「五蘊」即「色、受、想、行、識」,《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有云:「…照見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這五蘊又稱「五陰」,陰是障蔽之意,能陰覆真如法性,令人起諸「煩惱」,給人帶來痛苦。.
註2、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依生、住、異、滅四相,於刹那間生滅,本無今有、今有後無,稱之為「無常」。參見惟覺老和尚開示《佛說八大人覺經》,頁30,2008年2月初版一刷,文心文化事業公司出版發行。
註3、湛然尊者於《始終心要》有云:「…悲夫!秘藏不顯,蓋三惑之所覆也。故無明翳乎法性,塵沙障乎化導,見思阻乎空寂。…由是立乎三觀,破乎三惑,證乎三智,成乎三德。空觀者,破見思惑,證一切智,成般若德。假觀者,破塵沙惑,證道種智,成解脫德。中觀者,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成法身德。…」。
註4、參見惟覺老和尚開示:「慈悲觀(三)-四無量心(一)」乙文,載中台山月刊第253期,頁8,2021年2月出刊。
註5、李永然律師著:「談生活、工作與修行」,頁54,民國108年5月初版一刷,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註6、洪蘭著:該怎麼成就你的一生,2020年12月21日第一版第1次發行,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註7、徐重仁在「走一條利他的路」第9章中,特別強調「助人是門好生意,解決社會問題,就是商機所在」,頁267~294,2017年3月22日第一版第九刷,寫樂文化有限公司出版。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台北所: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
電話:(02)2395-6989
......................................
作者: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9/04初版
書號:S1D01
定價:320元
本書作者執律師業多年,辦過各式各樣的案件,見過各式各樣的當事人,也陪著當事人經歷一場又一場的訴訟煎熬。遇到太多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事,最後在佛法中找到真理。並透過與當事人間的了解與溝通,借機攬鏡自照、不斷反省自我。於是他從一位執業律師的角度,結合佛法及法律的觀點,討論案件、針砭時事。讀者透過本書可瞭解法律知識,也能夠深刻體會佛法給世人的道理,進一步認識佛法、學習佛法。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