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燕慧著‧大公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出版

1.「共同基金」是一種每個人都能參與投資,共享成果的金融商品。其最早起源於「英國」;而美國在1940年完成《投資公司法》後,才奠定了共同基金日後發展的良好法律基礎。共同基金,更具體言,是一群投資人共同集合資金,組成「基金」,委託專業投資機構代為統籌管理,以集體投資的方式,從事證券、債券、大宗商品、外匯等之投資;所得的利潤及損失由所有投資人共享或分攤。

2.選擇「共同基金」的投資,有下列優點:﹝1﹞涓流成河;﹝2﹞風險分散;﹝3﹞專業分析;﹝4﹞跨國投資;﹝5﹞投資獲利免稅。

3.對共同基金,投資人要明白「開放型基金」和「封閉型基金」的區別;前者是投資人可以憑買入基金的「受益憑證」,要求基金發行機構﹝即基金公司﹞,依照基金目前的淨資產價值,扣減手續費後,買回自己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即:投資人贖回基金﹞;後者則是除了在基金剛開始發行時,籌募資金期間,投資人可以向發行機構買進外,基金的買進、賣出都在「股票市場」公開進行。

4.「海外共同基金」多由世界知名的基金公司發行,但基金並不在基金經理公司的母國發行,購買「海外共同基金」可分為:﹝1﹞直接申購;﹝2﹞向銀行購買。

5.基金依其投資標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認股權證基金」、「債券基金」、「特殊產業、房地產及小型基金」、「貴金屬基金」、「能源基金」等。在前述的各類基金中,以「股票基金」最多、最常見到。至於「認股權證基金」是以股票發行公司的認股權證為投資標的,這是最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基金。又「貨幣基金」是典型的低風險、低報酬的投資工具;主要投資於商業本票、可轉讓定期存單,以及其他短期票券。

6.投資共同基金掌握下述七大準則,可以減少投資失誤的風險:﹝1﹞不要將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2﹞分點投資;﹝3﹞洞悉市場景氣;﹝4﹞注意匯率走勢;﹝5﹞慎選基金公司;﹝6﹞掌握基金的退出時機;﹝7﹞了解基金過去歷史。

7.投資人務必遵守「在搞不清楚狀況之前,千萬不要輕易把錢從口袋裡掏出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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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