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清汶教授
近日,在網路上傳出嘉義某高工學生,因細故(踩到腳)發生口角糾紛,進而演變成二名學生在教室內分別毆打強勢霸凌另一名學生的事件;事發多天由於校方都未正式公佈處理過程,引發各界議論。惟學校澄清,當日學務主任有召集輔導老師,對雙方家長說明事情原委,動手學生、家長則當面道歉。
本事件應非個案,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但過去可能選在校園暗處、或死角、校外處;而本件卻堂而皇之公然在教室下課時段,如此膽大妄為令人瞠目。再者,當時班上大多學生,都看到此一場景,有人卻可談笑風生、或視若無睹、或心存看好戲;而二霸凌者手中並無凶器,當時竟無一人帶種喊停、通報師長、或出面挺身制止、或勸架,令人氣結,真不可思議,這會是臺灣教育下的高中、職學生?
風俗之厚薄奚自乎?教育乃是社稷百年大計,青年是國家未來棟樑,教育的良窳攸關國家興榮與衰敗,自古、歷代、中外主政者,都極為重視教育;上述事件顯見,我們的倫理與法治教育徹底崩潰,教育當局應予重視並徹底檢討。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因此,學校國、高中對於法治教育應不斷強化、提昇;如少年事件處理法所稱少年為「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又何謂詐欺罪、誹謗罪、侮辱罪、詐欺罪、傷害罪、猥褻罪、性侵罪等,均為一般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涉入或面臨之法律課題;法治教育持續灌輸下,讓少年普遍熟悉依法救濟程序,並瞭解保護己身權益之重要,亦可免於誤蹈法網。近年來,由於社會的變遷迅速,電信、網路發達,少年誤入歧途,並不一定要出外結交壞朋友;很多網路上犯罪誘惑型態層出不窮,讓部分無知、貪婪者輕易上鉤,共同從事不法行為。
本件校園霸凌事件讓我們深感不安惶恐;誠然,少年宜教不宜罰,事後雙方或相互取得諒解。但衍生的社會問題與倫理價值顛覆,更是值得省思;讓我們深感當前的學子,是多麼欠缺是非、冷漠而沒有正義感。而當社會道德淪喪或不濟時,法律就應自然成為中流砥柱,落實學校法治教育普及化、深根推廣,此其時矣。 (作者為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世新大學法律系 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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