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兩公約》應從尊重多元文化做起
李永然/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日前三名信仰伊斯蘭教的印尼籍勞工,在臺灣遭到雇主強迫吃下豬肉的新聞事件,在美聯社、法新社等媒體中被大幅報導,引起國際一片譁然,重創臺灣的國際形象。同時,根據勞委會「一九五五」外勞申訴專線電話統計,自去年七月至今年二月底止,勞委會總共接到30件性侵害、性騷擾申訴案,但是今年光是三、四月兩個月就新增25件,足足增加80%,且加害人以雇主占大多數。
宗教信仰自由與人性尊嚴皆具有普世之價值,對於外籍人士不同之宗教信仰均應予以尊重。臺灣自詡人權立國,自應尊重、順應普世性之人權規範。然而翻開報章雜誌,外籍勞工受到歧視、遭雇主苛扣薪資、限制自由等侵害人權的事件仍時有所聞,在在突顯了臺灣社會對於多元文化仍然缺乏瞭解與尊重。
外勞千里迢迢來臺打工,不僅離鄉背井,甚至必須繳交高額的仲介費用,因此他們多半是負債來臺。對外籍勞工而言,生存已經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特別是對家事外勞來說,不僅工作時間冗長、家事繁重,甚至有可能要面對雇主的虐待、騷擾或侵害,這樣的事件大都發生在家中,沒有第三者可以作證,更重要的是在面臨龐大的經濟壓力下,外籍勞工往往選擇隱忍不發;再加上人生地不熟、語言及文化的差異等等,都讓外勞無法深入瞭解申訴管道、求助無門,更容易形成犯罪黑數。
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不因國籍或膚色而有所差異。臺灣引進大量的外籍勞工,卻未能對於各國特有的宗教與文化加以尊重,實應深自檢討並加強人權觀念的推廣與教育,俾符合人權理念、與國際接軌。
馬英九總統自去年簽署通過《兩公約》,並明文規定二年之內各級政府機關的法令與行政措施必須符合《兩公約》的內容,這樣的政策不能只是口號,更必要具體實踐。建置完整的機制、保障外勞人權已經是政府應該關懷、重視的問題。除持續加強宣導申訴管道外,研擬周全之保護措施,健全管理方案,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以確保外勞權益,同時亦能提升臺灣國際形象,如此才是落實《兩公約》精神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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