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00 年7月13日(100)(7)然法二字第1055號

受文者:世界日報舊金山總社
    
正 本:世界日報舊金山總社
副 本:王文洋先生
主 旨:茲代理王文洋先生函請 貴社更正2011年6月10日B3版報導,詳如說明,敬請惠予 查照辦理。
說 明:
一、本件依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委任意旨辦理。
二、茲據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委稱:「
(一)世界日報舊金山總社於其2011年6 月10日出刊之報紙B3版以標題『稱與王文洋搭檔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 陳源奇尋求灣區僑胞支持』,並於其報導內援引陳源奇所述:『他(指陳源奇)在2008年參選總統,就是由交情甚篤的王文洋為他披上候選人彩帶。他稱當時王永慶仍在世,王文洋怕受到父親責備而未從政。…「王文洋稍後就決定要跟我一起參選。」』又稱:『錢的方面王文洋會負責』,甚至尋求僑胞捐款支持,指『王文洋也會加入』云云;惟本人根本不認識陳源奇其人,不知該報導所據為何。
(二)新聞媒體所提供之資訊,應本於平衡報導原則,實事求是,秉持新聞熱忱,協助大眾對事件作出正確的判斷,世界日報身為北美知名之華文報紙,竟在未與本人確認查證的情況下,率爾刊登該則報導;不但造成本人名譽受損,甚至使民眾誤解,且有幫助陳源奇遂其個人目的之嫌。為此,特請 貴大律師代函文予世界日報,請求其立即更正或表明本人立場,否則本人定當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等語。
三、謹代函文如上,敬請惠予 查照辦理。
李永然律師
彭郁欣律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