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不論是只求溫飽的生活或品嚐美食的幸福,都是每個人生命中重要的一環,因此政府有責任為國民提供一個安全的飲食環境,畢竟「健康權」是明文規定在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中,而我們的政府也公開承諾要落實公約的內容。但從食品違法添加塑化劑、油品混充銅葉綠素到最近的餿水油事件,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嚴重威脅了我國國民的健康,也破壞了台灣的國際形象;每天看著媒體上又刊登著哪些廠商又染餿,哪些食品要下架,民眾不禁想問,我們到底還能吃什麼?

  但從最近愈演愈烈的餿水油風暴可以看出,不論是公務員的心態、國家食品認證標章GMP流程及食品相關法令都出現了極大的問題,當民眾不斷地檢舉地下油行,而基層稽查員卻以消極敷衍的態度任憑其違法的存在;當下游店家相信國家認證的食品安全標章而使用這些食用油卻成了受害店家,民眾也吃下肚,這份委屈和怒火又該找誰去討?每每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在法律上的處罰都不重,也成了有些不肖商人有恃無恐,繼續謀取暴利的原因;而民眾身體受到的傷害又由誰來補償,只能無語問蒼天。

  人民繳稅給政府,無疑希望政府能為人民服務,而一個服務型的政府,必須要發揮積極的管理功能,運用公權力為人民的各項權益把關,但現今政府似乎缺乏了企業管理的經驗,如果只能期待著業者以「良心」自我管理,那是不負責任的消極態度,而這也是當今政府需要徹底反省與改進之處。另外法規制度貴在「執行」,針對無良商人只能透過落實法律的執行,給予不肖業者應有的制裁,這是相關行政主管單位所應面對與改善的。

  另外,每逢重大案件出現,總會出現各級政府互相推卸責任的狀況發生,這實非國家之福,我們同住在台灣這一片土地之上,福禍與共,公務員的職責就是要努力服務民眾;而當公務人員對自己的工作都不負責任,受害的還是全體國民,這也是政府應反思之處,切盼所有的公務員能趕快上緊發條,積極任事,政府要徹底進行管理改造。

  有時「危機」就是「轉機」,經過這次的食安風暴,希望政府能從中記取教訓,痛定思痛,利用這次的機會改正所有缺失,除了儘速落實食品安全相關法規的執行外,檢討並健全食品安全認證制度、改善公務員工作的態度,能夠讓民眾吃的安心,不僅要贏回人民的信賴,更要重新擦亮台灣美食王國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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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