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2月7日聯合報A6版記者呂開瑞、郭逸君、鄭國樑、賴佑維所撰「桃園農地變工廠 200違建占良田 」報導,將升格直轄市的桃園縣近三年來農地不斷冒出工廠、餐廳等大型鐵皮違章建築,初估超過二百家,成了特有景觀。檢方看不下去,站出來要求業者自行拆除,拒拆就起訴求刑,遏止良田再被違建「占領」。

  桃縣府地政局表示,這些工廠、餐廳蓋在農地上,依《區域計畫法》可罰新台幣六至卅萬元,並可連續罰,惡行重大者另依法送辦,目標是勒令關廠。台灣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則表示,縣府雖然對新違建採即報即拆、拆除後再建就移送法辦,但法院多半判不到新台幣十萬元的罰金,農地工廠形同「就地合法」。目前檢方積極偵查農地違建案件,業者若拒拆就起訴求處重刑,如果最後法院判易科罰金未來檢方也不准易科,改送監牢反制;但檢方也認為,桃縣府查報若不積極,檢方再強勢,效果都會受限。

  筆者認為台灣許多法律規定政府並未嚴格執行,讓有心人士可以趁虛而入,以「違建」為例,當有人違反規定興建頂樓加蓋或陽台外推,政府如果沒有強制作為或立即拆除,容易讓街坊鄰居起而傚尤,形成今日處處皆違建的景觀。希冀政府能拿出執行力來強制拆除違章,只要政府願意積極取締、執行公權力,相信許多違建將從我們建築中消失,讓都市景觀更可以更向前一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社會太濫情了,政府執行法令也太不徹底,導致很多人將違法不當成一回事,法律威信就無法建立起來!現已21世紀,台灣固然民主,但切勿輕忽法治,這樣才能讓人民養成守法及尊重法律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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