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2月14日自由時報A13版記者吳俊鋒、洪瑞琴所撰「台南統一夢世界開發案 環團指控竊佔國土」報導,位於台南市玉井區九層林段的「統一夢世界」開發案正進行二階環評,但環保團體日前會勘時,只見場址周邊已施作水路系統,另比對航照圖等高線,發現兩公頃土地有十七米的落差,地形疑已遭人為變動。環團認為業者竊佔、使用國有地,要求相關單位啟動調查。

  會勘場址 質疑地形遭人為變動。環保團體都認為,當地位於「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下游也有在全國區域計畫中屬「第一級環境敏感區」,不宜有大規模的開發,加上該案疑似竊佔國土情事,統一夢世界案應該停止環評程序,接受司法調查。

  統樂開發公司經理李耀名回應,環保團體發現的水路系統,是農委會的水土保持措施,民國八十九年就已完工,移交給當時的台南縣政府維護管理,有公文可以證明。目前申請的場址還在規劃階段,未增闢任何設施,環保團體指控不實。在開發申請過程,公司一切依法辦理,夢世界的規劃裡,沒有大型機械遊樂設施進駐,約一五二公頃的基地中,建築面積才十四公頃,全力保留自然生態,將人為干擾降至最低。台南市政府秘書長陳美伶則表示,該案正由中央審查,涉及地方權責部分,一定嚴格把關。

  筆者認為政府應把關大型土地開發案,切莫同意開發後,嗣後又遭致環評不過或計劃變更,形同國家及企業資源的浪費,希冀政府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對,而非日後屢屢遭社會質疑或一直與開發商爭訟,讓開發案動彈不得,造成大家的損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環保團體愛護環境的精神固然可敬,但對於企業開發的仍應比較客觀態度,理性溝通,這樣才能讓台灣兼顧「環境與經濟」,進行有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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