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3月28日自由時報A18版記者林曉雲、吳柏軒、李欣芳所撰「退場私校可轉型社會住宅 改當包租公」的報導,在少子化衝擊下,部分大學面臨倒閉危機;教育部首度提出規劃,私立大專校院可轉型為社會住宅,改當「包租公」!但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憂心,直批私校開辦社會住宅,校地地目將由教育用地「自然而然」變為住商用地,等同為私校處分土地資產「開後門解套」,指引一條「發財路」,位於精華地段的私校,恐因貪圖龐大利益而惡性關校。

  有私立大學校長說,私校辦社會住宅有極大誘因,六都均有可能,人口密度是關鍵,租金貴的地方才有需求,特別是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台中市空屋率高,台南市和高雄市相對需求較小。另一位私校校長說,依現行規定,學校倒閉後,私校董事會什麼都拿不到,若可辦社會住宅如同一道曙光,既是「出路」也是「活路」。

  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表示,學校法人改辦社會住宅的法源將訂在《高教創新轉型條例》專法中,即使學校有意願,也須與內政部等單位協商,並取得地方政府同意。目前已有崔媽媽基金會申請前例,申辦社會住宅可善用閒置校地,且須提供十%給特定族群,因涉及地目變更及興建經費籌措,均需再協商。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則表示,校地若位於都市計畫區,在教育部同意的前提下,可進行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不涉及修法問題。

  筆者認為少子化的衝擊勢必造成許多私校招生不易,之後勢必造成學校關校或規模減少,將會造成校地閒置的浪費,也是社會資源的浪費。如可以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開發興建校地轉為「社會住宅」也不失一個好方式,但如果是開發成商業大樓或炒地皮,這部分教育部獲內政部應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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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