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4月12日蘋果日報A15版記者于靜芳所撰「雙北違建 頂加夾層最多」的報導,北市長柯文哲大刀闊斧拆違建,其他縣市跟進,但各地違建可說是五花八門。在雙北市常見頂加公寓、陽台外推,新屋則以「二次施工」、「夾層」最多,台中、高雄則以透天擴建最多,新建案則多二次施工擴建車庫、露台。專家提醒,購屋前應確認有無違建,以免花大錢買屋,卻被建管機關拆光光!

  台北市都發局違建處理科科長李松鶴表示,「頂加公寓」的結構有很大安全問題,只要隔3間以上就以違建列管,列為首要拆除案建;其次為二次施工擴建夾層或陽台外推,目前以台北市南港區、內湖區最多。他說,雖然違法夾層因位室內,較難察覺,也較無公安疑慮,但民眾若舉報施工中夾層,會立即拆除。

  台中都發局修復工程科黃科長則表示,北屯區施工中的建案多,舉報也最多,多是擴建車庫佔用縮小騎樓,或擴建佔防火巷使用範圍,多在領取使用執照3個月後複查,如果建商有二次施工或涉及廣告不實,民眾可舉發。

  筆者認為各縣市違章建物的態樣不盡相同,但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心理,畢竟當公安事件發生時,缺乏逃生設備的違建將容易造成很大的傷害,因此民眾不要自行增改建建物來增加使用面積,以避免日後產生危害!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違章建築除涉及《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外,有些涉及社區「共用部分」,還會有民刑事的法律責任。例如房屋平台增建,因「房屋平台」是「共用部分」,未經同意而增建,則涉及《刑法》竊佔罪及《民法》侵權行為,這些也疏忽不得!所以違建問題輕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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