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6月2日中國時報A2版范正祥記者所撰「花敬群:住都中心不會變大怪獸」的報導,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推動都更,促進土地運用效益,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這項立法制定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並稱「都更三法」。主要目的是為兌現蔡英文總統競選政見,落實社會住宅政策,及推動全國各都市舊市區和策略地區都市更新,促進都市土地運用效益。行政院林全院長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
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表示,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住都中心)成立後首要任務,是接管世大運選手村3409戶公宅。規畫實施的公辦都更計畫包括台北市信義區兒福中心周邊基地約1.4公頃、新店榮工廠地周邊地區約6公頃,還有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等案,直接投資新台幣400億元,約可創造新台幣1400億經濟效益。另有10個公辦都更案,將由住都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或事業機構進行招商。並且藉由設立行政法人國家住都中心,有助強化政府職能,專責辦理政府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的執行、整合及主導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協助招商履約管理及社會住宅、資產的營運與管理。外界質疑住都中心負責都市更新,會不會變成「大怪獸」?內政部花次長表示,住都中心不會變成「大怪獸」,因為資訊主動公開,作業透明化;不代拆、不徵收,依法行政有保障;民間、地方、中央合作,團結力量大;受全民、立法院審計及內政部監督,放大監督檢視。
筆者認為內政部將原屬於營建署的職權範圍部分獨立出來至「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用意為了加快都市更新流程,並協助地方政府公辦都更招商,其目的甚好,但都市更新考驗的是政府的執行力與魄力,如果只是疊床架屋另設機構並未能落實執行都更政策,反而會讓人感到質疑。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目前是想法太多,執行不落實,公權力不振,繼續延宕下去,令人堪憂!其實台灣的根底不錯,政府應加強經濟,提供誘因,鼓勵民間參與,台灣經濟即可邁向良性循環;否則,台灣已出現投資停滯,政府不能不警覺!
(圖片來源:內政部住都中心懶人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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