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蘭英

保障宗教自由 李永然律師催生宗基法

  長年擔任靈鷲山法律顧問、也是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的李永然律師,3月中旬擔任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主辦的「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基法制定之公民論壇」主持人,他表示,宗教是台灣價值所在,可惜在《宗教基本法》立法過程中,遭部分誤解的人以訛傳訛而遇到阻礙,他急呼制訂一部合乎《憲法》的宗教團體律法。

  李永然律師說,法律、道德、宗教是國家最重要的三樣寶,其中以提升內在精神的宗教位階最高,發揮的力量也最大。從隨處可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存好心,做好事,說好話」、「神愛世人」、「死後審判」等標語,就可看出宗教深入日常生活中,這也是台灣社會數十年來得以穩定的基石。

  這次外交部另外委託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2天的公民論壇,吸引15國宗教自由領袖與會,美國政府還派國際宗教自由無任的大使布朗貝克(Sam Brownback)來台發表專題演講。李永然律師認為,這是美國等諸多國家對台灣保障「宗教自由」的認同,建議美國在2019年的「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於台灣能有《宗教基本法》制定時,讚揚台灣保障「宗教自由」的創舉,印證台灣「人權立國」的理念。

  話鋒一轉,他提及,應當省思的是:主管機關提出的宗教相關法案,充滿「高強度行政管理」、侵犯宗教團體內部事務,未尊重宗教團體的人事、財產自主權,缺乏對超人類經驗的宗教有較為客觀的認識,將世俗法規套用在宗教管理上,忽略宗教的特殊性與神聖性,導致社會爭議。

  對此,李永然律師以法律的專業,建議先從保障宗教自由的基本架構開始立法,《宗教基本法》就是這套架構法,納入《中華民國憲法》第7、13、23條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81年《消除歧視宣言》的精神,包括宗教信仰的自由、禁止宗教歧視、宗教平等、比例原則等,使之成為政府與民間、宗教團體與非宗教團體之間的共識法,讓台灣躋身「宗教自由」人權保障的大國之列!(本文刊於靈鷲山佛教教團網頁)

新聞連結:保障宗教自由 李永然律師催生宗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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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台灣宗教自由的覺醒——從宗教團體法到宗教基本法的訂定

作者:釋如本、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陳清秀、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7/12 初版
書號:3B10

  宗教界該不該加以管理?又要如何管理?《宗教團體法》草案在行政院、立法院幾番進出,卻一直未有定論,癥結在哪?內政部於民國106年6月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引起軒然大波。宗教界首次團結提出建言,希望政府先制定《宗教自由基本法》保障權益,再訂定其他相關法案。本書邀集宗教人士、教授、律師共同針對宗教立法一事提出看法加以探討,並針對《宗教團體法》及《宗教自由基本法》提出建言。

宗教自由的保障與宗教團體的法制化——從訂定宗教基本法談起

作者: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鄧衍森、張永明、李建忠、林明龍、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2
定價:350元

  宗教,一個特殊的存在!歷史上,因宗教而開戰的大大小小戰役,多不可數!就是現今,也常聽聞因信仰不同而起紛爭。但,宗教信仰卻深植人心,能有效地約束社會大眾的行為,甚至可影響社會大眾的健康,降低國家的負擔,加上信徒者眾,宗教領袖對信徒影響力不可小覷。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保障宗教自由,就成為一大課題。本書邀請多位宗教界、法界、學界人士,探討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研析世界各國面對宗教立法的態度與法規,作為我國建立宗教法制化的參考。同時建議政府應先確保宗教自由,宜先制定《宗教基本法》,確立宗教自由保護之內涵及架構,進而再將各種不同組織形態的宗教團體予以納入規範,徹底建立我國宗教團體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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