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甲冷凍空調公司雇用一位職員B,甲公司並與員工B訂有「雇傭契約」,其內有條款約定:「受雇人在職所完成的著作,以雇用人為著作人」;B在甲公司負責人的指導下,B設計一些圖案。嗣後B離職,B前往另一家乙冷凍空調公司任職。乙冷凍空調公司竟與B共同將原屬「甲公司」的設計圖案予以重製,並藉此而獲利。甲冷凍空調公司的著作權已受侵犯,甲冷凍空調公司該如何追究法律責任?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的權利。在本案例中,「設計圖案」亦有「著作權」,且歸由雇用人「甲冷凍空調公司」享有。B於離職後,竟於受雇乙冷凍空調公司時,將之重製,藉以獲利,該行為已侵犯「甲冷凍空調公司」的著作權。「甲冷凍空調公司」可以分別以「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進行追究,現分述如下:
一、刑事責任
《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Ⅰ.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之以下罰金。Ⅱ.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金。……」。就此一犯行的刑事責任還有以下三點應注意:
(一)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2項之罪,須「告訴乃論」(《著作權法》第100條前段);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二)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2項之罪而科「罰金」時,法院應審酌犯人的資力及犯罪所得的利益。如所得的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的範圍內酌量加重(《著作權法》第96條之2)。
(三)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罪者,因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人的聲請,得由法院判令將「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其費用由「被告」負擔(《著作權法》第99條)。
二、民事責任
著作財產權人的「著作權」遭到他人的非法重製而侵害,被害人可以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責任,即:
(一)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著作權法》第84條)。
(二)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
(三)被害人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登載新聞紙、雜誌(《著作權法》第89條)。
.................................................
當有人仿冒自家公司的商標,該怎麼辦?焦糖哥哥的名字是屬於電視台還是焦糖哥哥本人所有?追劇神器APP違反著作權法了嗎?研究成果公開後,最遲應於多久時間內申請專利?這些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令你感到困擾嗎?別擔心,在《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中這些問題皆有答案!
在這個競爭激烈的時代,企業如欲擺脫完全競爭態勢,只能儘量朝向完全獨占的方向進行,而「智慧財產」在企業進行這樣的過程時,便屬於可運用的工具之一。近年來,智慧財產權在國內日益受重視,其中科技、資訊工業可以說對智慧財產權最重視;在此情形下,重視其管理更具有其必要性。而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乃指人類因其智力活動,而創造出具經濟價值的財產權利;智慧財產權必須轉化為具體有形的產品,方能顯出其財產權的價值。這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權、Know-how……等。
政府也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例如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意智財中心提出「智慧財產治理實務守則」;經濟部工業局也公布《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簡稱TIPS)》,以目標導向、流程管理、PDCA管理循環(Plan-Do-Check-Act)形成有系統的管理架構,更正式將智財權的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
有感於智慧財產權糾紛日益增加,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與亞信智慧財產權團隊共同策劃《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由李永然律師結合律師與專利商標專家,將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分為五大篇介紹,包括:一、智慧財產權管理篇;二、商標權篇;三、著作權篇;四、專利權篇;五、營業秘密權篇。
《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若索取兩本以上,請參考永然文化網站!
索取手冊連結:《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
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定價:400元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