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4月6日聯合報B2版記者邱瓊玉所撰「未辦繼承登記 北市432億元不動產沒人要」報導,北市府地政局清查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房屋,發現有1萬2638筆土地、1816棟房舍未辦理登記,若依照公告現值計算,單土地總值就超過新台幣432億元。台北市地政局提醒,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列冊管理15年,一旦過了法定公告期限,將拍賣歸公。

  祖產沒人主張登記,大致有四種情況,包括「繼承糾紛」、「沒有後代」、「繼承人不在台灣」,「還有人不清楚祖先留有土地」。松山地政事務所課長吳恩寰表示,有人因持分土地面積不大,或價值不高,不一定申請登記。士林地政事務所課長陳淑屏指出,沒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不少是畸零地、道路用地;部分土地雖位在天母、士林等精華地段,有時因繼承人分割談不攏,延誤登記時機。地政局科長葛澤桓表示,民眾若因繼承訴訟等不可歸責原因,以致無法如期登記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暫緩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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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3日蘋果日報A25版記者潘姿羽、劉曉霞所撰「內湖工業宅 再罰390萬」報導,北市府去年查核內湖五期、南港區工業住宅共10案,至今只有2案完全改善,6案施工中,內湖區「興富發領袖」遭罰新台幣420萬元卻毫無動工跡象,北市府昨表示,將再罰新台幣390萬元,6月未改善連續罰。北市內湖區、南港區工業、商業用地,違規住宅使用頻傳,市府民國102年4月及10月均到場勘察有無與使用執照圖面不符的情況,並針對內湖、南港10件違規使用的建案開罰,其中不乏知名建商興建的社區。

  北市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市府沒有設定結案時間,每3個月會去檢查還有沒有違規。」北市府要求建商將公共空間回復使用執照的圖面,如廠房須每層設置公廁、空調機房,回復原狀後就不再處罰,再發現違規,罰鍰就會落至所有權人身上。永慶代銷處長何彥煒指出,建商蓋工業住宅的利潤沒比較高,但台北市一地難求,才投入興建,市府大動作查緝,會降低其餘建商觀望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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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日經濟日報A20版記者吳佳蓉所撰「北市地上權招商 五案齊發」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近期內將進行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及北投區新民段都更兼地上權案公告招商,此外,極具發展潛力的市議會舊址地上權案,也預計民國103年7月底公開招商,加計正在進行招商的A25市有土地及審議中的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共有五案齊推。

  台北市財政局將針對,將於近期內進行公告招商的有北投區新民段地上權及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等二案。其中,鄰近捷運新北投站及北投溫泉公園的北投區新民段土地,因屬性單純、適合發展溫泉旅館等特性,被視為相當有發展潛力的案件。另外公告招商的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進捷運松江南京站及商圈、辦公室市場,地上權存續期為70年,面積約338坪,屬「商二」及「住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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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編輯組
                    主講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溫藝玲律師
                        亞信商標專利事務所 謝顯榮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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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一)聯合國大會通過之《世界人權宣言》第7條明揭:「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6條謂:「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並有權受法律的平等保護,無所歧視。在這方面,法律應禁止任何歧視並保證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護,以免受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理由的歧視。」。《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又宣示:「一、人人有權單獨占有或與他人合有財產。二、任何人之財產不容無理剝奪。」。由此可知,「平等權」及「財產權」均為人民之基本人權,且已為一普世價值,國家不得任意侵害之。我國《憲法》中第7條關於平等權及第15條關於財產權保障之規定,即源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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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與彭郁欣律師於民國103年4月3日出席台北市議會陳建銘議員召開「已開闢利用未徵收未補償之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將何去何從」公聽會。現場除主持人陳建銘議員外,北市副議長周柏雅、阮昭雄議員及童仲彥議員也到場關心。公聽會在台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及總工程師等人報告《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施行自治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後,「公設保留地」地主、仲介從業人員針對上述《(草案)》條文中欠缺公平性及侵害財產權部分,發言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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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日聯合報AA2版記者沈婉玉所撰「假離婚、假贈與 千萬奢侈稅逃不掉」報導,奢侈稅逃稅手法又翻新,國稅局查出一名投資客,透過假贈與、假離婚的安排,以前妻的名義買賣多間法拍屋來規避奢侈稅。雖然投資客前妻名下始終只有一間房屋,但被國稅局發現是「假自住、真炒房」,連補帶罰最高恐要繳上千萬元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這位名下有多間房屋的投資客,先與妻子假離婚,讓妻子名下無不動產,等低價標得法拍屋後,再假贈與給前妻,並以前妻的名義售屋,藉此規避奢侈稅。因這名投資客的標的是台中法拍屋,取得價格較低,加上贈與稅是以公告現值來認定,因此沒超過贈與稅課徵門檻,也免繳贈與稅。短短一年之內,就買賣了4間法拍屋,總出售價格超過新台幣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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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靜致富

  近日看了一本「心靜致富」(Grow Rich With Peace of Mind),這本書由Napoleon Hill所著,戴至中譯,李茲文化公司出版。

  該書作者認為「尋求內心平靜」,將使一個人的人生更臻富足圓滿,因為「內心的平靜」兼具寧靜與活力,更可說是在寧靜的基礎上才得以展現人生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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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蔡惠芳所撰「正義國宅 都更動工」,被視為史上都更指標大案的台北市東區正義國宅,歷時19年整合後,終於在民國103年3月31日正式拆除。正義國宅都更案繼民國102年9月「有條件通過都市設計審議」後,到民國103年3月陸續通過「都市更新變更設計審議,以及「環評」兩個程序,並取得拆除執照;緊接著,舉行拆除動土典禮,宣告正義國宅正式走入歷史。拆除後全案將再進入權利變換程序,走完權變程序,即可請領建照動工,預計施工期約2.5至3年。市場預期,正義國宅未來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全案總銷金額將高達新台幣300至400億元。至於新建物將為地上31層樓、地下7層,總共3棟的住商複合大樓,未來規劃1到4樓配合太平洋SOGO商圈發展,作為百貨商場使用。

  另外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經濟日報A6版記者尹俞歡、吳佳蓉所撰「立院停擺 90都更案面臨退件」報導,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失效日迫在眉睫,內政部營建署想以行政命令補強,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卻表示,仍有90多件都更案無法以行政命令彌補,未來條文失效後,這些案件恐將面臨暫緩或退件的命運。在90件都更案中有高達8成位於台北市及新北市,有些都更案光是要取得十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的門檻,就已花了1到2年,接下來若改以門檻更高的事業計畫申請,勢必花更多時間才能達到同意門檻。營建署統計,大法官釋憲至今,自辦都更的件數已明顯下滑,建商申請也多改以小面積的都更案為主。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東永表示,都更的目的除了要汰換老舊房舍,更重要的是藉大面積的都更提升區域公設比重、美化環境,若現在都更都只以增設電梯、車位等小規模的方式進行,將失去提升整體社區公益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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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1日中午12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東南扶輪社例會,為社友們演講「不動產共有人的法律須知」,社員反應熱烈,並致贈李永然律師社旗乙面以資感謝。

  本次演講大綱為:壹、前言─不動產為人民重要的「財產權」;貳、共有土地可以投資嗎?參、土地共有人的分管的法律須知!肆、共有土地之優先購買權。

           東南扶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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