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下午7時至9時30分,我前往三峽鎮公所「現代生活系列講座」為3、4百位民眾演講「認識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

演講過程相當有趣,現場笑聲不斷,會後許多民眾針對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義提出問題,我也一一給予答覆。
現在社會品質提高,人民對於法律知識的需求也攀升,關注法律現況的人也愈來愈多,對於此現象,真是備感欣慰!



演講大綱為:

壹、權利受損如何救濟?
一、權利的意義與種類
 1、財產權:(1)債權;(2)物權;(3)準物權;(4)無體財產權。
 2、非財產權:(1)人格權;(2)身分權。
二、契約的訂立與違反
三、侵權行為的種類與損害賠償
 1、一般侵權行為
 2、特殊侵權行為
  (1)共同侵權行為
  (2)公務員的侵權行為
  (3)法定代理人的責任
  (4)雇用人的責任
  (5)定作人的責任
  (6)動物占有人的責任
  (7)工作所有人的責任
  (8)商品製造人的責任
  (9)動力車輛駕駛人的責任
  (10)一般危險的責任
 3、損害賠償
四、解決糾紛的法律途徑
 1、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2、法院的調解
 3、法院訴訟
 4、仲裁機構的仲裁

貳、權利與義務的覺醒
一、婚姻法律
二、親子法律
三、債權票據法律
四、公寓大廈與不動產權益
五、工作權益與法律保障

參、結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