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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9日,中華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假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三樓演藝廳舉辦世界難民日暨TOPS30週年「手護難民‧聽見希望」音樂晚會。邀請男高音林中琦、長笛演奏簡佳琦、血盟兄弟合唱團、趙太祥(來自緬甸的聲音)、Ooops人聲合唱團(無伴奏人聲演唱)等進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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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0日至12日,我率領中華人權協會呂亞力監事、劉樹錚監事、周志杰理事、黎明珍監事、公共關係委員會楊永方主委、海外交流委員會嚴震生副主委及秘書處李佩金主任等,前往中國大陸北京與中國人權研究會、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人學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等單位進行人權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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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意調查探討我國社會對死刑的看法
李永然律師、陳曉祺律師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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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8日,我接受中國廣播公司針對「花蓮教師涉嫌性侵,學童獲國賠」案件所涉相關法律問題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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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公約》應從尊重多元文化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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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每一個「現在」都好好充實、不虛度,自然就不會有機會悔恨,因為所有的過去,都是由現在所造成的;也不需要為未來擔憂,因為未來的好與壞,都是由現在所種下的因而結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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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5日上午11時,我搭乘高鐵,南下高雄,前往高雄市立圖書館中興堂演講,講題為「天地律法與人間司法」,演講自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在這兩小時的演講,對我而言是一為深刻的體驗。

演講之後,我與洪木興等人一起用素食,隨後與友人堡安消防公司陳董事長聚會閒聊,隨即再搭高鐵返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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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爭議大,今年三月中,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堅持不願執行死刑,黯然下台。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即承諾「依法行政」執行死刑,並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簽署了四個死囚的死刑執行令,且已於四月三十日執行完畢,改寫過去四年台灣死刑零執行的紀錄;消息一出,引起國內人權團體及歐盟關切。

由於國內對於死刑廢除尚存許多歧見,並未形成共識,需要更多理性討論,因此法務部推動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擬規劃提出廢除死刑的相關配套方案,包括強化被害人保護、強化治安、減少死刑使用、矯正處遇、死刑之刑罰替代方案…等。於此會議中,中國人權協會也提出因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之修法方案。亦即在法律制度設計上配套增修《赦免法》,成立「赦免審議委員會」受理審議相關案件,並詳訂審議程序、准駁標準等等,以茲因應死刑犯所可能據此公約申請法律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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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妹在生前還來得及寫了三封信,給老師的、給喜歡的男孩的,以及給同班的好友的,信件雖短,但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一個重情份,知惜福的小女孩。曹母在生前也寫了三封遺書留給親人,在給女兒的遺書說「媽媽不要妳活下來,像媽媽苟且偷生過日子」;另有兩封信,一封給蘇妻的「咒文」,詛咒蘇妻的所有親友絕後,一張是啟事,請看到啟事的人通知蘇家人,「說他們的親人曹小妹已死」,恨意、死意皆極為堅決。

母女倆人在母親的意願之下共赴黃泉,讓「父母殺人」的慘劇又多添了一樁,社會同感悲悽之外,此次事件至少又掀露了兩個應該關注的議題,一個是父系霸權的迷思,另一個則是台灣社服界,兒童保護社會安全體系的漏洞。

曹小妹是「非婚生子女」,其生母並沒有喘不過氣來的經濟壓力,但卻在「認祖歸宗」的情結之下,覺得女兒的人生是「苟且偷生的過日子」,看不見子女擁有自己的人格、生活、才華、與獨特性,並忽略了曹小妹在學校是人見人愛的小小曹,文能書能畫,武能游泳比賽第一名,還領有「初級救生員證」,而級任老師對她的期許是「妳是個陽光女孩,請繼續保持電力,散發妳的光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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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是全球性的環境保護運動。在這天,不同國籍的人們以不同方式,共同致力宣傳和實踐環境保護的觀念;而台灣也應從政府帶頭確實推動環保政策與落實環保工作,呼籲民眾主動關心地球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問題。

「世界地球日」起源於1969年,美國民主黨參議員蓋洛德•尼爾森(Gaylord Nelson)發起,在全國各大學校園內舉辦環保問題講演會,並將次年的4月22日定爲「地球日」,於是在1970年4月22日,美國首次舉行了聲勢浩大的「地球日」活動,這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規模宏大的群衆性環境保護運動。到了1990年4月22日,這項活動更得到了聯合國的首肯,從此「地球日」成爲「世界地球日」;「環境保護」也成為全球民眾最為關注的重要議題之一。

全球環境保護的議題,在這近幾十年來一直被提出:南極臭氧層破洞、冰河融冰、酸雨侵蝕、溫室效應所造成的全球氣候變遷等問題,顯示人類在追求高度經濟活動與享受文明之餘,對地球所造成的永久性傷害,可能使我們即將面臨一場空前的生態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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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協會於2010年4月10日上午10時,假臺大校友會館3樓B室召開第14屆第3次會員大會。許多會員們皆撥冗參加,包括許國策顧問文彬、蘇副理事長友辰、葉前部長金鳳、楊校長泰順、查常務理事重傳、鄭教授貞銘、厲耿議員桂芳…等共71位會員親自出席與會,不克出席之會員則委託其他會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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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團體的一份子,每日起居生活或工作皆與法律脫不了關係。工作職場的管理經營、與人交友、個人理財、居家生活,以及銀髮族的規劃等等,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法律的規範及保障範圍內。尤其,在國民教育中已逐漸加重法律知識培養,將法律由根基紮起,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法律地位之重,除了空氣、水、陽光之外,已可謂是生活的第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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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上午7時30分,我前往「亞太會館」,出席「2010年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風險調查」期中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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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7日上午9時,中國人權協會舉辦「從兩公約、憲法、大法官解釋探討我國司法冤獄賠償問題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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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台北市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極力主張廢除死刑,日前發表名為「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暢談廢死理想,並強調廢死正是為確保「生命權」之理念。因為王清峰前部長堅持廢除死刑的態度,以及公開地主張「暫停執行死刑」的論調,馬上引起喧然大波,社會輿論指責「未依法行政」的聲浪不斷,也因此埋下了黯然下台的命運。儘管王前部長下了台,然死刑存廢的議題仍持續延燒,「生命權益」與「司法正義」如同拔河一般,兩邊不斷地在角力。

誠然,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基於尊重生命權益及天賦人權的角度,廢除死刑已是世界的趨勢與潮流。然盱衡現階段台灣的客觀環境上,有七成四以上的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其主要原因仍認為死刑對於可能犯罪之人具有最大的嚇阻作用,且自古以來即視「應報理論」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殺人償命」已經根深蒂固地深植人心,甚至被認為有撫慰被害者家屬之補償作用。因此,社會輿論對於廢除死刑反彈聲浪之大不難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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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推動及監督兩大國際人權公約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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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9年3月14日出刊之「蘋果日報」A1版以「傳夫妻發生衝突」、「家暴中心獲報訪查」等聳動標題,製造不實報導內容稱小S遭其丈夫許雅鈞家暴,另指稱小S因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已被「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列為高風險家庭、並通報警方協助處理中等情,已對許雅鈞夫妻二人之名譽及形象等,造成莫大之詆毀與傷害。

以上諸情,由於「蘋果日報」堅不認錯,許雅鈞及小S夫妻迫不得已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對於「蘋果日報」進行民、刑事之法律行動。民事部份,許雅鈞及小S夫妻將以「名譽權」被侵害為由,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淑芬律師以及吳任偉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分別向「蘋果日報」各請求新臺幣伍仟萬元之損害賠償暨回復名譽,並預計於99年3月17日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至於刑事部份,則由許雅鈞以告訴人之身分,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淑芬律師以及吳任偉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並以「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10條》)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謹此向各界聲明。許雅鈞及小S本人再次感謝各界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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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上午11時30分,我出席並主持中國人權協會理監事會。

擔任理事長一職轉眼已滿5年,在這5年之中,對於「人權事務」有進一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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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台北市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中國大陸十三家報紙日前發表聯合社論,呼籲「加速戶籍改革」,終止弊政。這是中共主政以來,首次有大規模媒體聯合發表社論;此舉已受到北京知識界的關注,亦引起中國大陸社會的高度重視與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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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協會將於3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6時40分,舉行「從兩公約、憲法、大法官解釋探討我國司法冤獄賠償及求償問題研討會」。

《冤獄賠償法》是刑事被告在程序中受害獲得正義的基本保障,「讓冤獄不再發生」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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