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聽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
今年6月20日適逢第九屆聯合國「世界難民日」!「聯合國難民署(UNHCR)」擔心當前的全球金融風暴會影響到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難民的援助,使得援助經費面臨縮減,故將今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定為「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Real People, Real Needs!」。以提醒人們不要忘記世界上存在著難民--這麼一群特殊且亟待幫助的群體。
傾聽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
今年6月20日適逢第九屆聯合國「世界難民日」!「聯合國難民署(UNHCR)」擔心當前的全球金融風暴會影響到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難民的援助,使得援助經費面臨縮減,故將今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定為「真實的人們,真實的需求!Real People, Real Needs!」。以提醒人們不要忘記世界上存在著難民--這麼一群特殊且亟待幫助的群體。
這次「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受創最嚴重的區域大部分以原住民為主。造成眾多台灣原住民族部落毀損,傳統生活領域遭到土石流的侵襲而破壞殆盡,使得原住民族所面臨的生存、生計問題更是雪上加霜。從台灣原住民族的歷史發展以觀,原住民傳統社會主要是自給自足的經濟型態,自從國家制度介入後,五十年來不僅重組了其傳統政治組織,部落社會也幾乎式微瓦解。當所謂的自由經濟市場變成原住民社會的謀生方式後,原住民開始要找工作才能生存。
長久以來,台灣社會中長期處於弱勢地位的原住民族,因為原鄉耕地有限且謀職不易,紛紛遷徙至都市。許多自原鄉遷出的原住民普遍缺乏資源管道取得更高智識學歷,高比例原民人口只能從事基層、危險的勞力工作。在工作環境艱鉅與經濟不景氣下,政府進一步大量引進外勞,降低平均工資,嚴重衝擊原住民族的就業機會。目前雖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但失業率仍然持續攀高,原住民仍然無法解決基本溫飽之民生問題。
近年來,保障原住民的「生存權」已經成為全世界的潮流與共識。此次風災過後,原住民部落的重建及是否遷村等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其實,與傳統領域的連結是原住民生命的基本需求,政府重建的思維不能忽視原住民的需求。主政者應以原住民的角度出發,尊重原住民文化的傳承和保護;在認為應遷離危險、會發生土石流的山上的同時,更應積極協助其於不失文化傳承下進行產業轉型。另在妥善安置災民的同時,能從各原住民的文化及觀點,找出適合的復建方案
「推展臺灣原住民族基本權利及就業權益保障座談會」
風災後的省思─正視原住民生存權、加強生態保育及國土保安
李永然(台北市/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50年來罕見的八八大風災「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許多山地部落土石流,村落遭掩埋,不少原住民的部落更是災情慘重,哀鴻遍野。在8月9日「世界原住民族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Indigenous People)前夕,遭逢此一劇變,一夕之間,家園毀了、親人失聯,令人不勝唏噓!
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當地發生維吾爾人最大規模示威,並演變為流血衝突。其起因於今年六月底廣東韶關發生維吾爾族與漢人衝突事件,維族不滿中國當局對維族人遭群毆事件處理不當,而走上街頭和平抗議,然而在警民的對峙之中卻爆發嚴重流血衝突。據中國大陸官方統計數字已造成百餘人死亡,上千人受傷。
這是新疆多年來最嚴重的暴亂,也是繼去年「三一四」西藏拉薩事件後,中國大陸再度發生的重大民族問題。此次衝突事件的後續發展以及新疆的種族衝突究竟要如何解決,備受各界關注。其實新疆問題由來以久,錯綜複雜,自清朝以來,已受來自中原統治階層管理數百年,其間爆發過無數大大小小的種族衝突,漢維兩族內心深處的陰影難散。
這個重大事件真正導火線雖不在新疆,而「種族的衝突」,往往起因於「社會治安事件」,更來自於違反少數族群的人權。中國大陸政府在衝突發生時,宜採柔性化解的手段,避免採取嚴厲壓制,因嚴厲壓制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恐怕只會激化更多地對立與矛盾。
年輕人如何活出精彩人生?
文◎李永然副會長
我在2008年6月的會訊中為文「年輕人要向前行」,以自身經驗與年輕學子分享,如何利用「年輕就是本錢」的優勢,來增值自己,其中要點包括:注意身心健康、注意交友、善用時間、珍惜生命、學習各項技巧、養成勤勞及惜福的習慣、遠離煙酒與毒品、把想法變成做法等。
宗教團體法的制定不得違反「宗教信仰自由」!
李永然律師(台北市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宗教團體法》草案,該草案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為維護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團體健全發展而制定。足見《宗教團體法》必須符合《憲法》第13條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同時還須有助於宗教團體的發展,這才是制訂該法的目的。
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於97年11月20日所發行之第391期壹週刊,以大幅照片及「8年花6,600萬、伊能靜榨乾哈林」之標題,報導伊能靜。伊能靜於97年12月間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就壹周刊之上開報導進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暨回復名譽等民事訴訟。
本件民事訴訟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之溝通協助下,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壹週刊就其處理新聞來源時未向伊能靜本人查證,致使該期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已於第416期壹週刊之娛樂版目錄頁上刊登更正啟示;並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伊能靜所為之聲明全文照登,伊能靜同意以「原諒」代替「訟爭」。已使本案平和落幕,並達到雙贏之局面!
十個月大的女嬰遭到父親丟入滾燙的煮麵鍋裡燙死事件震撼社會,又驚傳一名二歲孩童被父親用掃帚打死的慘事。聽聞這些兒虐案件,內心實感到無比沉重,對於年幼甚至仍在襁褓中的嬰幼兒,如此戕害他們的生命權,這些小孩何其無辜?竟要為大人們的世界,付出他們的生命,承受無比的痛苦。
根據統計,台灣平均每兩天就有一人因家庭暴力案件死亡,而死者中以一到十歲的孩童居首位。家庭一向被認為是最安全的避風港,父母更是孩童最溫暖的懷抱。曾幾何時,誰會料想到「家」竟變成了殘酷的屠場,而父母變成了冷血的劊子手。
家暴事件層出不窮,儼然已成為台灣最嚴重的社會問題。尤其隨著全球經濟情勢劇變,經濟不景氣中裁員減薪驟增,失業問題頓時使無數家庭失去了經濟支柱。此時兒童往往被當作情緒的出口,間接促發了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威脅了兒童的身心安全。
我國《羈押法》部分條文修正案,4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今年1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654號解釋,認為看守所監視被告與其律師間的接見內容,並將其中可供偵查或審判的訊息呈報給檢察官或法官的規定,逾越「比例原則」所容許的範圍,妨礙《憲法》所保障的被告訴訟防禦權,應屬違憲。
釋字第654號解釋,宣告《羈押法》第23條第3項有關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受監視之規定,其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予以監聽、錄音,已違反《憲法》第23條所示之「比例原則」。另《羈押法》第28條,律見時監聽、錄音所獲得之資訊,得作為偵查或審判上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證據的規定,妨害受羈押被告訴訟上的防禦權與自由溝通權利,也違背《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意旨,應自民國98年5月1日起失效。
4月28日立法院通過修正條文,已將上述違憲的部份刪除,並增訂第23條之1,被告與律師接見時,管理人員僅得監看而不能與聞,且不得錄影、錄音。法務部從善如流,修正違憲條文並增訂保障人民訴訟防禦權條款,以符合國際人權的標準,值得各界肯定。
針對日前財政部不當擴張釋字第655號解釋,違法廢止先前已依《記帳士法》第2條第2項合法換發之記帳士證書之行為,中華民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全國聯合會蔡沼玲理事長與23位地方分會理事長、及多位遭廢證之記帳士,偕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於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向財政部表達抗議,並於記者會後親至財政部遞送3800份訴願書。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23位成員所組成的「大陸老台胞返鄉謁祖文化參訪團」,由創會會長林麗韞女士率團返台參訪,參訪行程除拜訪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以及霧峰林家古厝,並在中國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許文彬律師的陪同下,於民國98年4月10日上午9時30分蒞臨中國人權協會拜訪交流,本會李永然理事長率秘書處同仁接待訪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