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月16日聯合報記者李順德、羅兩莎所撰「補修法漏洞! 防虛價登錄 祭嚴懲」,與同版記者林河名「補修法漏洞 藍綠委一面倒 火速通過」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修正案,給予地政士實價登錄申報不實七天至十五天寬限期。學者擔心未來實價登錄可能充斥更多「假房價」;當初提案修法的立委表示,修法只是要讓地政士有限期更正的機會,不必因為一登錄錯誤就受罰;內政部蕭家淇次長不諱言,此一修法將影響實價登錄制度,因此內政部除力爭三個月緩衝期外,也將提出防弊措施。不過行政院想更進一步提出「覆議案」!
蕭家淇次長也表示,對於地政士故意申報不實,若經檢舉或地方政府查核有異狀逮到,將依《地政士法》第二十七條違反地政法令,移送地方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處以停止執行業務或除名。目前全國執業的地政士有一萬一千三百三十六人,擁有地政士證書者有二萬七千多人。而被查到申報不實的地政士,共有九十五件,經紀業申報不實有十件,權利人則有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