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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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4日中國時報AA2版記者陳宥臻所撰「高南港調車場都更,地產4雄搶」報導,民國103年6月底截標的都更招商大案「南港調車場」,預計吸引4家以上地產A咖出手!包括遠雄、冠德、潤泰新、日勝生皆表示評估中。日勝生高層形容,「這塊地太漂亮,未來開發商場可每年會有穩定收益」。據了解,該案開發規模新台幣286億元,開發效益可達新台幣700億元以上。南港調車場案被喻為是「台北新東區」,也是南港最後一塊開發地。面積達5.4公頃,約1.6萬坪,整塊土地是長方形。

  高力國際主管表示,截標後將分成兩階段評選,不止比財務實力,還比都市更新建議書內容,即誰規畫的好,誰才有機會脫穎而出。該案預計有70%是商場開發,30%是規畫住宅,前者估計有7萬坪樓地板面積,後者3萬坪。以目前後山埤、昆陽捷運站周邊推案來看,未來南港調車場的住宅推案每坪至少新台幣80萬元起跳,等於住宅總銷金額達新台幣240億元以上。市場人士指出,該案標出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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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7日工商時報A11版記者顏瑞田所撰「高雄住宅地上權,國產署4月15日三度招標」報導,位於高雄林蔭大道民權路附近的財政部國產署3,452坪精華地,民國103年4月15日將第三度招標,由於權利期間從50年延長到70年,並且同意可以分割地上權,讓購屋者可以辦理分戶貸款,底價一舉從前次新台幣15.26萬元拉升到新台幣24.02萬元,增幅約57.40%。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長吳宗明表示,這次根據市場需求所放寬的調整,包括延長使用年限、和允許分割地上權,特別民國102年11月採用此一模式,順利標出2筆地上權的經驗,有信心此次能夠順利脫標。他強調,此次第三度標售的住宅地上權基地,屬於高雄經貿園區外環地帶,位於15米廣西路及10米桂林街旁,近民權二路這條高雄的林蔭大道,附近有民權公園、愛群國小、光華夜市等,生活機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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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5日聯合報A13版記者江碩涵所撰「少子化! 北市新民小學擬遷校都更」報導,少子化效應發酵,外傳台北市私立新民國小計畫遷校,將原有校地將參與都市更新,已有多家建商與校方接觸,不具名的建商表示,新民國小占地近千坪,蓋成住宅總銷金額逾新台幣160億元,若能順利都更,將是私立小學都更第一例。業者透露,新民國小校方兩年前曾向家長說明遷校及處分資產計畫,近期校方更積極與建商接觸,值得注意的是,和旺、潤泰等兩建商在新民國小附近都有土地,有利於整體開發,兩建商出線機率相對較大。

  新民國小創校近六十年,位於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一段,鄰近捷運台電大樓站,附近是台大、師大文教精華住宅區段,許多建商看上新民國小好地段,找上門談都更,不過校方開出的條件頗高,使得都更案一談多年。業者表示,新民國小校地大而完整,土地分區為住三之二用地,未來若辦理都更,只要向教育局陳報遷校、廢校即可,不必變更土地使用分區,都更時程可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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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4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北市金店面 補稅新台幣3,000萬元」報導,財政部啟動查稅大作戰,鎖定七大類型交易案件加強逃漏稅查緝,以台北國稅局為例,近期鎖定繁華路段的黃金店面租金加強查稅,已獲初步成效,光是民國103年以來就有將近300件補稅案,補稅金額將近新台幣3千萬元。

  台北國稅局從民國102年底起,選定黃金店面的房屋租賃收入異常的商家,進行專案查核,包括面積達一定坪數、申報租金與市場行情相比異常偏低的案件,是優先查稅對象。官員指出,有些房東為了逃漏個人綜所稅,會要求房客代為負擔繳納稅款,甚至另外訂立一份假租約,租金根本低得離譜,都是國稅局鎖定的重點查核對象。很多房客為了租得店面,在租約期間敢怒不敢言,但在退租之後,才向國稅局檢舉房東逃漏稅,也是國稅局深入查核房東是否誠實申報房屋租金的重要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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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6日聯合報B2版記者邱瓊玉所撰「未辦繼承登記 北市432億元不動產沒人要」報導,北市府地政局清查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房屋,發現有1萬2638筆土地、1816棟房舍未辦理登記,若依照公告現值計算,單土地總值就超過新台幣432億元。台北市地政局提醒,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列冊管理15年,一旦過了法定公告期限,將拍賣歸公。

  祖產沒人主張登記,大致有四種情況,包括「繼承糾紛」、「沒有後代」、「繼承人不在台灣」,「還有人不清楚祖先留有土地」。松山地政事務所課長吳恩寰表示,有人因持分土地面積不大,或價值不高,不一定申請登記。士林地政事務所課長陳淑屏指出,沒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不少是畸零地、道路用地;部分土地雖位在天母、士林等精華地段,有時因繼承人分割談不攏,延誤登記時機。地政局科長葛澤桓表示,民眾若因繼承訴訟等不可歸責原因,以致無法如期登記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暫緩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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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3日蘋果日報A25版記者潘姿羽、劉曉霞所撰「內湖工業宅 再罰390萬」報導,北市府去年查核內湖五期、南港區工業住宅共10案,至今只有2案完全改善,6案施工中,內湖區「興富發領袖」遭罰新台幣420萬元卻毫無動工跡象,北市府昨表示,將再罰新台幣390萬元,6月未改善連續罰。北市內湖區、南港區工業、商業用地,違規住宅使用頻傳,市府民國102年4月及10月均到場勘察有無與使用執照圖面不符的情況,並針對內湖、南港10件違規使用的建案開罰,其中不乏知名建商興建的社區。

  北市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市府沒有設定結案時間,每3個月會去檢查還有沒有違規。」北市府要求建商將公共空間回復使用執照的圖面,如廠房須每層設置公廁、空調機房,回復原狀後就不再處罰,再發現違規,罰鍰就會落至所有權人身上。永慶代銷處長何彥煒指出,建商蓋工業住宅的利潤沒比較高,但台北市一地難求,才投入興建,市府大動作查緝,會降低其餘建商觀望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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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日經濟日報A20版記者吳佳蓉所撰「北市地上權招商 五案齊發」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近期內將進行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及北投區新民段都更兼地上權案公告招商,此外,極具發展潛力的市議會舊址地上權案,也預計民國103年7月底公開招商,加計正在進行招商的A25市有土地及審議中的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共有五案齊推。

  台北市財政局將針對,將於近期內進行公告招商的有北投區新民段地上權及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等二案。其中,鄰近捷運新北投站及北投溫泉公園的北投區新民段土地,因屬性單純、適合發展溫泉旅館等特性,被視為相當有發展潛力的案件。另外公告招商的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地,進捷運松江南京站及商圈、辦公室市場,地上權存續期為70年,面積約338坪,屬「商二」及「住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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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2日聯合報AA2版記者沈婉玉所撰「假離婚、假贈與 千萬奢侈稅逃不掉」報導,奢侈稅逃稅手法又翻新,國稅局查出一名投資客,透過假贈與、假離婚的安排,以前妻的名義買賣多間法拍屋來規避奢侈稅。雖然投資客前妻名下始終只有一間房屋,但被國稅局發現是「假自住、真炒房」,連補帶罰最高恐要繳上千萬元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這位名下有多間房屋的投資客,先與妻子假離婚,讓妻子名下無不動產,等低價標得法拍屋後,再假贈與給前妻,並以前妻的名義售屋,藉此規避奢侈稅。因這名投資客的標的是台中法拍屋,取得價格較低,加上贈與稅是以公告現值來認定,因此沒超過贈與稅課徵門檻,也免繳贈與稅。短短一年之內,就買賣了4間法拍屋,總出售價格超過新台幣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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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蔡惠芳所撰「正義國宅 都更動工」,被視為史上都更指標大案的台北市東區正義國宅,歷時19年整合後,終於在民國103年3月31日正式拆除。正義國宅都更案繼民國102年9月「有條件通過都市設計審議」後,到民國103年3月陸續通過「都市更新變更設計審議,以及「環評」兩個程序,並取得拆除執照;緊接著,舉行拆除動土典禮,宣告正義國宅正式走入歷史。拆除後全案將再進入權利變換程序,走完權變程序,即可請領建照動工,預計施工期約2.5至3年。市場預期,正義國宅未來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全案總銷金額將高達新台幣300至400億元。至於新建物將為地上31層樓、地下7層,總共3棟的住商複合大樓,未來規劃1到4樓配合太平洋SOGO商圈發展,作為百貨商場使用。

  另外依據民國103年4月1日經濟日報A6版記者尹俞歡、吳佳蓉所撰「立院停擺 90都更案面臨退件」報導,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失效日迫在眉睫,內政部營建署想以行政命令補強,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卻表示,仍有90多件都更案無法以行政命令彌補,未來條文失效後,這些案件恐將面臨暫緩或退件的命運。在90件都更案中有高達8成位於台北市及新北市,有些都更案光是要取得十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的門檻,就已花了1到2年,接下來若改以門檻更高的事業計畫申請,勢必花更多時間才能達到同意門檻。營建署統計,大法官釋憲至今,自辦都更的件數已明顯下滑,建商申請也多改以小面積的都更案為主。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東永表示,都更的目的除了要汰換老舊房舍,更重要的是藉大面積的都更提升區域公設比重、美化環境,若現在都更都只以增設電梯、車位等小規模的方式進行,將失去提升整體社區公益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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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日聯合報A1版記者林縉明、羅建旺所撰「扁扁屋掛滿廣告 宜縣府束手無策」,繼農田遍布迷你狗籠農舍之後,國道五號旁最近又出現全台僅見的扁扁屋奇觀,高瘦的扁扁屋外牆掛滿廣告看板,取代被消滅的廣告T霸。宜蘭縣政府認為,扁扁屋嚴重破壞蘭陽平原美觀,且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有心取締,但因扁扁屋興建、搭廣告都合法,至今束手無策。

  這些扁扁屋分布在頭城、宜蘭、羅東等交流道附近,其中頭城的扁扁屋率先掛起廣告看板。它們以鐵架蓋成,有如一堵厚牆,厚約一公尺、高廿四公尺(約八層樓),屋內無法行走,遑論住人。宜蘭縣政府追查發現,扁扁屋都是為廣告看板而建,目前限制交流道五十公尺範圍內,不得設置支架式廣告物,但扁扁屋的屋主都「很用心」,都建在五十公尺外;陳姓屋主說,扁扁屋蓋在合法建地上,廣告物也都合法申請設立,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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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8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楊文琪所撰「北市推容積銀行 採市價計算」,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宣布,台北市將推動容積銀行制度,成為全國第一個以「市價」為計算基礎的容積代金制度的地方縣市,台北市府已修正《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草案),該法案預計民國103年3月底送請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有三年的實施緩衝期。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表示,容積銀行制度實施後,台北市政府一年至少有新台幣100億元的容積收入,未來這對台北市的公共建設將是一筆非常大且重要的資金來源。他認為,現在私人買賣容積的行情相當亂,很多建商都樂於有一個容積銀行,這樣可讓容積的價格公開透明,成本與利潤可以清楚估算。郝龍斌市長表示,都市容積是「公共財」,但現行容積移轉制度,因為市場資訊不透明、中間人介入等因素,利益全都流入私人口袋,市府希望透過容積銀行制度,把移轉過程中所增額利益,回歸用於公共建設,藉此創造新舊市區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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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5日自由時報A18版記者郭安家所撰「住了40年 這排老舊公寓竟是工業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52弄的56戶老舊公寓,完工40年來都做住宅使用,卻因政府疏漏仍登記為「工業區」,住戶陳情盼變更住宅區,政府長年推諉卸責,但周邊工業區、廠房卻一一變更成住宅區、松菸文創園區。如今住戶自行變更,還要回饋37%土地,生活空間所剩無幾。對此,都發局表示,將協助民眾爭取變更免回饋。

  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及市民大道一帶為早年工業區,除松山菸廠,還有大台北瓦斯槽、唐榮台北機廠等廠辦。民國63年內政部擬定「台北市舊市區內工業區變更使用計畫案」,多數土地取消工業區,成了住宅區,幾年後又因人口增加,劃設為住四區。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長邵秀珮坦言,民國62年該處公寓還沒完工,可能是素地,導致該處分區被登記為工業區、成衣加工廠業;但隔年核發使用執照為住宅,而周邊區域也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變更為住宅區,造成資料前後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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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8日聯合晚報A4版記者陳珮琦所撰「朱立倫:區段徵收可售地 蓋社會住宅」,為實現居住正義,新北市府決率全國之先,利用區段徵收用地中政府分配到的6成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土地,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以照顧青年及弱勢族群,「不讓新的開發區變成新豪宅區!」

  新北市政府表示,「社會住宅」規格不完全一樣,每一個案都會規劃不同坪數的房子。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土地開發案,等地政局完成土地撥用後,將由城鄉局負責興建,目前還在規劃中。新北市府將訂立社會住宅的租金上限,加上住戶不需另付管理費,換算下來每戶租金將低於市價8折,而針對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會再提供租金優惠和補貼,壓低到市價64折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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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3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郭安家所撰「老屋拉皮先健檢 原則補助七樓以下老舊公寓」,台北市政府「老屋拉皮計畫」補助精華區豪宅外牆拉皮,曾遭監察院糾正不符「公平正義」。北市府修正,推出新版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案,民國103年4月起,將先透過「老屋健檢計畫」把關,原則補助七樓以下老舊公寓大廈。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強調都更有多元方法,不只是拆除重建,還包括整建及維護,整建維護可確保安全及美觀,更可增加建築物使用年限與房地產價值。

  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坦言,「老屋拉皮計畫」曾遭監察院糾正,因此未來不再補助高樓,將針對七層樓以下老舊公寓,或經過「老屋健檢計畫」認定極需改善,即可進入審核作業;此外,受補助的社區大樓,整建完工後五年不得進行都更、改建。不過老舊房屋很多都有裝設鐵窗、遮雨棚等違規情事,民眾申請時應把違規部分拆除,否則補助上限將從40%降至30%,且政府竣工後半年內,也會查核建物是否有違規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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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4日經濟日報A22版記者陳美珍所撰「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房東要稅」,出租房屋約定由房客負擔房東的租金所得稅與補充健保費,稅費也要計入租金收入總額,一併扣繳所得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舉例,房東與房客雙方約定每月租金3萬元,但需由承租人(房客)代為支付扣繳率10%的租金所得扣繳稅款,以及保險費率2%的健保補充保費。此時,扣繳義務人(房客)應開立扣繳憑單的給付總額不是新台幣(以下同)30000元,而是34,090元【即30,000÷(1-10%-2%)】。因此,租金的扣繳稅款即是3,409元(34,090×10%);健保補充保費則是681元(34,090×2%)。

  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及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解釋函令均規定,租賃雙方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承租人因履行此一約定條件所支付的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性質完全相同。因此,承租人在辦理租金所得稅扣繳稅款時,應以包括扣繳稅款及其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在內的給付總額,為所得計算基礎,計算應扣繳的租金所得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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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2月25日工商時報A17版記者王志煌所撰「新竹首例民營都更案 年底動工」,新竹市第一個核定民間開發的都市更新案,承辦的金旺宏實業公司總計將投入新台幣20億元經費,規畫興建兩棟、總戶數約百戶的集合住宅,目前已取得建照,預計民國103年底前動工,工程期約4年。都更基地位於新竹市中心區中央路、仁愛街口,緊鄰護城河古蹟。金旺宏實業董事長謝清芝於民國103年2月24日與新竹市長許明財簽署備忘錄,並捐贈新台幣1,500萬做為新竹市古蹟維護暨都市更新基金,總計金旺宏實業前後3次,已捐出新台幣2,500萬元。

  該都更案基地總面積約1,100坪,包括私有地及新竹縣、市所有,土地筆數多達38筆,謝清芝董事長表示,金旺宏實業歷經5年的整合才取得100%地主同意都更,並己取得新政府核發建照,預計今年底動工。依基地計畫,建造兩棟集合住宅,其中20層樓建築有4戶店面、76戶住宅;10層樓建築有2個店面、18戶住宅,總計有6店面、94戶住宅,總銷金額約新台幣29.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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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5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尹俞歡所撰「1,300件都更案 面臨撤銷危機」,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民國103年3月4日指出,若立法院於本會會期沒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全台將有高達1,300件、總開發金額新台幣1.3兆元的都更案會被撤銷,對國內經濟發展衝擊相當大。副署長許文龍表示,雙北目前合計有1,000多件都更案,是衝擊最大的地區,若修正案沒通過,波及的會是正在審查、「現在還在掛號」的都更案。

  由於文林苑事件,民國102年4月大法官會議宣布《都市更新條例》第10及19條內容違憲,內容包括都更事業概要查審沒有設置適當組織審議、申請都更事業概要審查門檻太低(土地所有權人數、面積超過十分之一即可申請)、都更事業計畫審議前沒有要求舉辦公開聽證、都更事業計畫審議前沒有要求將相關資訊送達權利人等,要求內政部必須在一年內修正,否則條例將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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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2月22日聯合報A12版記者李順德所撰「中央設都更中心 一條龍服務」乙文報導,前內政部李鴻源部長表示,他已指示營建署,研議在中央成立「都更中心」的可行性,仿照日韓的第三部門,主導大面積都更,採一條龍服務,提升都更效率。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員工,大部分的人都有蓋房子的能力與技術。

  前內政部李鴻源部長表示,新版《都市更新條例》,有公辦都更的法源,中央如果能成立都更中心,未來小面積的都更可由建商去做,大面積的都更可以由政府主導。營建署長丁育群表示,若中央成立都更中心,未來可以採一條龍服務,提升都更效率。丁育群署長證實,未來可仿日本住宅公團、韓國的住宅公社,以行政法人的方式,成立中央都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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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3月1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陳美玲所撰「土地謄本不透明 惹爭議」乙文報導,內政部日前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為保護個資,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民國103年2月28日表示,去識別化後,嚴重違反民法公示原則,更無法與美、日等國際接軌,不利房市透明化。

  內政部於民國103年2月27日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修正後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資料,希望藉此保護民眾個資。李同榮理事長表示,若未來買方對房子有疑慮,需要調謄本查閱,就無法得知相關事宜,對買方權益保障何在;公會接下來會積極爭取,若民眾不同意可以申請不公開,並希望地政司與業者充分溝通後,再決定實施原則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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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2月27經濟日報A22版記者陳美珍所撰「企業合併賣房產 奢侈稅鬆綁」乙文報導,鼓勵企業合併以提升經營效率,財政部同意,企業因合併、分割取得消滅公司的不動產並出售,其持有不動產期間,可併計消滅公司持有該不動產的時間,總計超過二年以上者,可以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財政部表示,這是為鼓勵企業透過併購進行組織調整而成為實質同一經濟主體,藉以提升經營效能、改善企業體質及資源配置效率。

  同時,為避免企業藉放寬措施,假藉合併行為炒作不動產圖利,財政部也訂有防弊機制。財政部將要求國稅局,針對相關案件進行查稅,如經稽徵機關發現利用合併或分割目的,達成短期買賣不動產目的者,將援用「實質課稅原則」,取消其併計消滅公司持有期的適用,並補徵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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