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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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2月16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方明所撰「規避房地合一高額稅賦 2015外國人買不動產 創歷史新高」的報導,為規避房地合一上路後幾乎倍增的高額課稅,2015年外國人取得國內不動產數量大幅增加,其中,土地取得達3,155筆,創2000年有紀錄以來歷史新高,六都中又以桃園年增幅逾1倍最高;而建物取得也以1,709棟寫下2003年以來新高,以台北市年成長73.1%最多。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5年外國人在台取得土地共計3,155筆,較2014年2,701筆成長16.8%,創下16年來歷史新高。此外,2015年外國人在台取得建物1,709棟,較2014年1,269棟成長34.7%,也寫下13年來新高。進一步分析六都土地與建物,在土地取得上以新北市共730筆最多,若以年增率來看則以桃園增幅1.14倍最高;在建物取得上由台北市稱霸共559棟,也比去年增加73.1%。依照房地合一規定,外國人按照取得期間,僅有45%與35%兩段稅率,等於關上節稅大門,相較於過去僅有20%的交易稅高得多,在積極避稅的規畫下,也讓外國人取得建物與土地去年寫下新高。

  筆者認為按照目前針對外國人購置台灣不動產的諸多限制,在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以該名義來台購置不動產案件量應會減少,在缺乏外資活水之下,政府又實施過多的打房政策,台灣房市要恢復過去榮景將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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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2月3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所撰「全台公告地價大幅調高 地上權開發案…苦」的報導,民國105年開始全台公告地價大幅調高,台北市調幅就高達30.38%,現在台北市三大公辦市有地的地上權開發案,儼然淪為「苦主」,估計每年必須上繳的地上權地租,至少要被吃掉3~8成;這還沒有計算到近年來房屋稅、地價稅「雙漲」的壓力,業者評估,接下來每年的租金報酬率,也勢必要再下修,超乎原先預期。

  第一太平戴維斯資深經理丁玟甄日表示,接下來台北市三大地上權開發案,恐怕將哀鴻遍野,尤其台北市自2014年7月後完工的建物,建物標準單價上漲,使得房屋稅至少增加1.6倍;今年又適逢三年一調的公告地價調整,六都公告地價漲幅皆超過3成,台北市平均漲幅高達30.38%,使得超大型地上權案地租成本明顯增加。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價師事務所所長張宏楷表示,台北市近年大幅調高房屋稅及公告地價,調幅甚至已經超出投資人在投標階段原本的預估值,更超乎以往房屋稅、公告地價調整之經驗法則。

  筆者認為政府一方面調高地上權招標的權利金,另一方面又增加得標廠商的持有成本(地租及房屋稅),等於在剝削開發商的利潤,與民爭利,如開發商因此經營不善導致地上權案乏人問津,未必是全民之福,建議政府應當給予適當機制調整地租率或權利金額,才能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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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2月5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所撰「林口A7合宜宅 皇翔喜獲使用執照」的報導,皇翔建設「歡喜城」合宜住宅終於正式取得使用執照,皇翔公司副總經理游玉華表示,皇翔「歡喜城」於民國104年8月就完工,隨即申請驗屋並請領使照,但碰上突如其來的第4座立體空橋、還有內政部土地重劃處未完成的排水設施、道路等公共設施,因此使照一直拖延;直到民國104年2月4日終於獲得使照,預計民國105年農曆年後邀請客戶前來驗屋、交屋及產權過戶後,大約3個月內可完成交屋。接下來,遠雄建設「遠雄合宜」也有機會在農曆年關前取得使照,另外名軒開發「名軒快樂家」、麗寶建設「麗寶快樂家」,則預計農曆年後陸續取得使照。

  市場估計,A7合宜宅的四家建商、四大案總銷達新台幣370億元,農曆年後2~4月可望陸續交屋、落袋為安。若依平均毛利率15%粗估,一旦完成交屋,法人估計將可貢獻皇翔EPS高達6元,至於貢獻名軒則上看2.5元,貢獻遠雄建約2元,堪稱上述建商業績大補丸。據調查,林口A7合宜宅提供4,800戶合宜宅;由於每坪有「天花板」新台幣15萬元的政府公定價限制,因此開發毛利率偏低,僅15%不到。

  筆者認為「合宜住宅」雖然毛利率較「一般住宅」來的低,但建商仍要秉持最高品質來興建建案,畢竟合宜住宅是幫助更多人有屋住,有助於解決社會問題,若建商僅重視成本利潤,而不重視建案品質,尤其在高雄美濃大地震後民眾對居住安全更為要求,建商及營造商更應該重視建物的結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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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28日工商時報A18版記者蔡惠芳所撰「新北都更指標 永和勝開大地動土」的報導,新北市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公辦都更案「永和大陳義胞社區更新公辦都更案」,其中單元2已規畫改建總銷規模達百億的「勝開大地」,元月正式取得建照,於民國105年1月27日正式動工,預計民國105年5月底開賣,被視為新北市指標大案。負責「勝開大地」代銷和動工典禮的創意家行銷團隊副總經理柯仲武表示,該都更案是政府「推動全省50處政策性都更案」中,第一個動工的成功案例,地點位於永和市永平路、保安路之間,全區面積約8.28公頃,之前大部分居民是民國40年代由大陳島撤退來台的義胞與家眷,原住戶達1,500多戶。

  開晟建設即將推出「勝開大地」,總銷規模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將興建3棟地上28、29層及地下6層的綠建築大樓,總計703戶,該都更案扣除原住戶分回後,可售戶數約316戶,預計民國108年4月底完工落成。開晟建設表示,永和市中心人口稠密全台數一數二,「勝開大地」這塊位於仁愛公園頂端的大基地,等於藏在市中心40多年,一開發就運用最新的綠建築規畫,以最前端的綠活概念城打造,預定周邊將留設寬6公尺以上人行步道,將提供0.4公頃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並且捐贈社區活動中心給市民。

  筆者認為過去老舊眷村的巷道過於狹小,屋舍過於老舊,易造成公共安全問題,政府如能主導此類型社區的都市更新,更能為住戶帶來更好的居住環境,並且提升更好的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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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28日聯合報B1版記者邱瓊玉所撰「加快拆海砂屋 取消最低保留容獎」的報導,台北市有2800多戶海砂屋,約9成須拆除重建,但到至民國104年為止拆除改建不到一半。市長柯文哲日前不滿怒批「要等反攻大陸才會拆完嗎?」北市府建管處決定修正海砂屋善後處理規則,刪除海砂屋最低保留百分之十容積獎勵,加快拆除速度,等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即可實施。陳姓海砂屋住戶則對此政策表示,如果有錢,誰想住在海砂屋裡?問題就出在於都更整合困難,房子拆除後沒地方住,若政府可釋出更多利多,或提供中繼住宅,就可加速海砂屋拆除重建。

  北市府過去為鼓勵海砂屋拆除重建,建管處給予百分之卅容積獎率,民國104年打算放寬容積獎勵值的遞減年限,但修正案送到市府公安督導會報上討論時,遭市長否決,指海砂屋問題應趕快解決,放寬無助加速拆除重建。為此,建管處決定重新修訂海砂屋善後處理規則,百分之卅的容獎及第六年起每年減少百分之五容獎的規定雖然不變,但取消最低保留百分之十容獎;換句話說,只要一旦被公告為「海砂屋,未在10年內完成都更整合、拆除重建,百分之卅的容積獎勵就取消。

  筆者認為為激勵海砂屋拆除而增設的容積獎勵,其立意政策良好,但實際運作上仍需建商及住戶相互協商才能推動,若只單純的提供容積獎勵而無其他配套措施,許多住戶只能看的到,卻無法享用到該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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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30日自由時報C3版記者盧冠誠所撰「台銀也推以房養老 最快春節後起跑」的報導,繼合作金庫銀行、土地銀行,台灣銀行現正積極規劃「以房養老」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最快民國105年農曆年後開辦,房貸前三大行庫爭食高齡化商機,大戰全面開打。相較合庫銀、土銀目前利率區間主要落在2%至2.8%,台銀規劃提供前兩年利率最低僅1.85%,且給付金額採前低後高、逐年遞增的方式,至於貸款期限則分為10年、20年、30年3種。成數方面,台銀、合庫銀、土銀大致相同,坐落於雙北市的不動產最高成數約7成,最低還是有6成左右。

  此外,為確保民眾資產,台銀研議將「以房養老」結合「安養信託」,透過強制信託帳戶,避免申貸人資產被詐騙,也能讓申請「以房養老」貸款的民眾更安心。台銀蕭長瑞總經理指出,逆向抵押房貸主要有利率、價格貶落,以及延壽等三大風險,為降低這三類風險,目前規劃申請者的貸款期間及年齡合計須超過「95」,例如申貸者年齡為75歲,貸款期間必須選擇20年以上的方案。以市價新台幣2000萬元的台北市房屋,貸款成數7成、期間10年為例,申貸者每月可拿到約新台幣10萬元的養老金。

  筆者認為陸續將會有更多銀行加入「以房養老」房貸,開拓此市場,以彌補現在因房市不佳的房屋貸款業務。但由於相關產品對消費者而言仍過於新穎,相關法令也可能不夠成熟,期盼政府對此類型房貸能多加把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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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13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項家麟所撰「北富銀 推安養信託」的報導,邁入少子高齡化社會,想要養兒防老,不如及早為自身規劃「安養金」。台北富邦銀行表示,安養照護議題越來越受到台灣社會的重視,為關心銀髮族及身心障礙朋友的照護需求,北富銀特別設計「安養信託商品」,讓民眾可以量身訂造個人專屬的信託規劃,預先準備未來的財務規劃,讓自身生活照護及退休生活可以更安心、更有保障!

  金管會為鼓勵信託業者發展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安養照護信託業務」,已將其納為重要推動政策。台北富邦銀行執行副總吳昕顥表示,高齡者或有照護身心障礙者需要的民眾,都可與北富銀簽訂「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契約,將退休金或照護金交付信託,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管理運用,日後民眾將可依約定按期領取固定生活津貼;同時,還可指定銀行定期支付醫療費、養護機構費等,以達安心養護無虞的目的。

  筆者認為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金融單位也開始調整未來產品走向,尤其老年人生活資金需求,在社會保險及老人年金不足以支付時,更顯得更加重要,未來除了「逆向抵押型貸款」以外,陸續應該會出現相關類似商品來因應這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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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7日工商時報A13版記者朱漢崙所撰「以房養老合庫2月提專案報告」的報導,公股銀行可能全面出擊,推動「以房養老」業務,協助國內有房的高齡者,將自己所有的不動產化為「退休養老的基金」,財政部預計民國105年2月初召集公股行庫開會,先由合庫進行以房養老的專案報告,屆時即可能形成公股全力發展以房養老的政策方向。財政部已向公股行庫發出開會通知,將在民國105年2月2日舉行公股行庫董總業務會報,其中以房養老將成為重點話題,財政部不僅已指示首家推出「以房養老」的合庫金控進行專案報告,屆時將下達指令,要求八大行庫全面推動「以房養老」。

  對於財政部擬力推「以房養老」,公股金融圈並不意外,因為在民國104年11月合庫率先推出此業務後,緊接著身兼土銀董事長的財政部次長吳當傑,也指示土銀快速跟進,預計下週就會正式推出,而台銀董事長李紀珠也要求內部必須在本週提出自家方案,可說三大行庫已確定將共同透過「逆向抵押房貸」的新業務,來推動以房養老,由於深具公益性質,因此基於公股行庫的背景,財政部自然期許其他5家公股行庫能跟進。三大行庫的房貸市佔率就已接近整個市場的3成,而且「合庫」、「土銀」都已明確提出版本,代表此一業務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其中,據合庫銀內部統計,從民國104年11月宣布推出逆向抵押房貸業務迄今,全省270家分行裡,已有超過200件申請案,客戶的詢問度也非常高。

  筆者認為當財政部大力推動「以房養老」的房屋貸款,將可以增進民眾詢問與申辦的意願,並且透過八大的行庫推動,也可以加速其他民間金融機構願意承作的意願,當市場上陸續推出自己版本的以房養老貸款方案,消費者可以多加評估考量,尋找自己最合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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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4日工商時報A8版記者朱漢崙所撰「房貸市占龍頭 土銀全面進軍「以房養老」的報導,不動產放款龍頭土銀將全面進軍「以房養老」!繼合庫銀行於民國104年11月底宣布推出國內首宗「商業型逆向抵押房貸」之後,據了解,國內房貸市占龍頭的土地銀行,已確定本月中旬對外宣布推出新版方案,揮軍旗下149家分行全面加入以房養老的陣容,屆時與合庫共挑大樑在市場發揮「點火」效果,帶動其他金融業者跟進。

  其中,有別於先前合庫在雙北市先行試點的作法,土銀此次決定,一上路就全面推動全國160家分行辦理,由於土銀是100%持股的國營銀行,而且是房貸龍頭金融業,足具標竿意義。對於「以房養老」,即所謂的「逆向抵押房貸」,相關官員分析,長照安養是政府的重要政策,而逆向抵押房貸將攸關能否讓銀髮族手中的不動產能活化為「現金」,將成為打通長照安養所需金流的重要關鍵,也因此,在民國105年11月底合庫推出該項新業務時,金管會也評估能否將該業務擴散到其他銀行。相較於合庫的版本,土銀有四大不同之處,包括:1、採取「一步到位」作法,不僅雙北市可承作,其他縣市也同步進行,後者成數為6成;2、房屋可採取部分設定,而非全部設定;3、若放款成數不超過5成,利息可在貸款期間免繳,改為掛帳最後一次收取;4、合庫原先設定的利率為2.13%起跳,土銀則將起跳價降到2%。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房貸」,土地銀行決定跟進並且提出不同於合庫銀行的條件與方式,可以供需要的消費者更多選擇的機會,未來待市場成熟後,應該會陸續出現許多優惠貸款者的方案,以供消費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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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8日聯合報B3版記者韓化宇所撰「以房養老熱 北富銀將推商品」的報導,逆向抵押貸款「以房養老」掀熱潮,合庫率先推出以房養老商品後,土銀近期也將跟進公布,民營銀行也將共襄盛舉,富邦金旗下的台北富邦銀行預計民國105年上半年前推出,令市場相當期待。北富銀表示,台灣將步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當老人退休後無子女或子女已各自成家,可透過逆向抵押貸款達成自給自足、在地終老的目的。因應高齡化社會現象,「逆向抵押貸款」的市場需求將逐漸增加。

  「逆向抵押貸款」是指,民眾將房屋抵押給銀行,銀行每月支付一筆金錢,類似年金的概念,讓退休後失去收入的民眾,每月仍有一筆金錢可以花用,維持退休前的生活品質。民眾死亡後銀行停止支付金錢,並將房屋拍賣償還本息。據了解,除北富銀確定會推出「以房養老」商品,其他民營銀行如永豐銀等,也在觀察民眾接受程度,並規劃商品。銀行主管指出,華人社會「有土斯有財」觀念較重,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換取金錢的方式,台灣人能否接受,還需觀察。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應該是未來市場房貸趨勢,除了公股銀行已率先實施,現在台北富邦銀行也成為市場上第一家起跑的民間銀行;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趨勢之下,並且勞退基金無法補足老年人的生活基本開銷下,「逆向型抵押貸款」可以補足此一缺口,並降低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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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28日自由時報B3版記者蔡彰盛所撰「喧嘩擾鄰判賠 居酒屋拒賠拒改善」的報導,住公寓二樓的竹科黃姓工程師,不堪一樓居酒屋深夜客人喧嘩,造成他與妻子失眠、精神耗弱就醫,為避開噪音,一家3口甚至只能睡客廳,提告要求居酒屋增設隔音設備,且求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60萬元。新竹地院判居酒屋自夜間10點起,至隔天上午8點,產生的音量不得超過30分貝,業者並應賠償新台幣24萬元給黃家夫妻。

  黃姓工程師說,雖勝訴但無喜悅;因業者仍無改善誠意,至今尚未賠償分文,且判決後依然放任酒客深夜喧嘩,耶誕夜甚至吵到凌晨4點,他已報警處理。居酒屋鄭姓女負責人則聲稱,環保局連續3天到黃家測量噪音,均符合噪音管制區標準;法官卻認為,縱使居酒屋夜間發出的聲響符合標準,也不能就說未妨害住戶居住安寧,除判賠,並要求業者深夜不得再製造噪音。鄭女在得知判決後,認為法官居然將「社區管理規約」,凌駕在市府的噪音管制區標準之上,萬一該社區又將標準降到5分貝甚至0分貝,誰做得到?

  筆者認為夜間營業導致喧嘩擾鄰案例層出不窮,筆者認為僅透過制定最低標準或罰鍰方式,對住戶或業者未必能兩全其美,建議應增加防音設備的措施,讓聲音隔絕才是有效方式,畢竟業者在符合使用分區下營業,未必真有違法,而住戶的居住安寧也應當保障,透過阻絕聲音方式,或許可以讓雙方達到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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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23日聯合報B2版記者邱奕寧、陳靖宜、江佩君所撰「微風3店違規 柯:再來就要拆了」的報導,「微風南京店」尚未依規定申報竣工勘驗就先行營業,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日前遭北市府建管處開罰新台幣30萬元,同時要求業者於3個月內補辦相關程序,否則將連續開罰。柯文哲市長直言,「此次善意提醒,再來就動手了」,現在大概沒人敢這麼明目張膽。微風集團公共事務室襄理洪藜恩表示,相關補件流程會依台北市府規定辦理。

  除「微風南京店」,「微風忠孝館」與「微風信義館」先前也傳出違規。鄰近市府的微風信義被爆連通道大門是新違建、微風忠孝館則是將防火巷與停車場擴充百貨商場使用。柯市長表示,其他館的違規事情若未改善,「那就每一館都拆」。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若業者沒提申請,就會要求暫停營業,但「微風南京」只走完第一關程序就先行對外營業,屬於「程序違規」,因此要求業者在3個月內補完程序,否則將連續處罰並縮短限期改善期程,罰到辦好手續為止。

  筆者認為經營百貨業應注意民眾逃生與避難的安全,尤其百貨公司動輒數千人在百貨公司內逛街消費,如一發生公共安全意外,往往死傷難以估計,所以業者應當配合消防法令、政府法規,將非法增加的營業及使用空間予以拆除,還給民眾逛街消費一個安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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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12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朱漢崙所撰「土銀推以房養老 吳當傑:8大行庫一起來」的報導,土地銀行即將在民國105年1月13日對外宣布,起全台149家分行將全面實施「以房養老」(逆向抵押房貸),財政部次長兼代土銀董事長吳當傑指出,希望該業務不僅土銀、合庫承作,其他公股行庫也跟進推動,從「點、線、面」漸進概念出發,對其他民營銀行發揮示範效果。

  目前8大行庫中,合庫、土銀已先後提出了自家版本的「逆向抵押房貸專案」,而且積極推動,合庫金控董事長廖燦昌更已下達指令:「民國105年底前要以完成1萬件為推動目標」,合庫也已擴大到全省270家分行都可辦理,並且分配業務目標加強推廣速度。土銀也在合庫民國104年11月底首發商業型的逆向抵押房貸專案後火速跟進,提出新版的商業型逆向押房貸專案,和先前的公益型逆向抵押房貸專案並行。對於2年前推出,但一直沒有申請者的「公益型」逆向抵押房貸,吳當傑董事長指出,對於是否要修改申請者條件,會詢問內政部的意見,目前土銀既然已新推出商業型的逆向抵押房貸,只要是65歲以上,有屋的老人都可以申請,就會先全面推動該業務。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的「逆向型房貸」,可以彌補老人退休年金補助的不足,尤其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未來在這方面會持續出現更多資金缺口,而衍伸成社會問題,所以公股銀行陸續推動逆向型房屋貸款,筆者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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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29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陳美珍所撰「抵價地納入遺產 如何計算」的報導,財政部規定,被繼承人所有的土地,在區段徵收後領回「抵價地」前死亡,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應改以「抵價地的權利價值」併入遺產課稅,而非按土地公告現值核課遺產稅。財政部表示,經區段徵收的土地,其所有權已歸徵收單位而非原地主所有,如原地主在領取補償費或抵價地之前死亡,繼承人填報遺產稅申報書時,將因這筆遺產是「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或「抵價地的權利」,而非土地,故改按其權利價值計算遺產稅。財政部舉國稅局實際案例表示,南區國稅局轄內有一被繼承人甲,其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案件,列報甲的遺產土地數筆,但其中有一筆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標示已由台南市政府區段徵收,國稅局經查甲生前已申請發給「抵價地」,並經核准在案,因此,繼承人申報時即應將該筆遺產土地改為「應領抵價地的權利」,其價值則由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為「應領抵價地的權利價值」。

  筆者認為,申報遺產稅在土地部分,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申報金額,而根據財政部解釋,凡土地被做為區段徵收之抵價地,因政府要發放補償金給原土地所有權人時已死亡,此時申報的金額將不是土地現值,而是以政府發放該土地補償金來做計算;所以納稅義務人將會負擔較高額的遺產稅,繼承人對此不得不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人民影納稅的義務,發生被繼承人死後留有「遺產」,就會有「遺產稅」的問題,對於遺產稅節稅一定要了解如何計算遺產價值,民眾除了瞭解法令規定以外,也要注意財政部的解釋令,但財政部有些解釋令並不合理,此時可以透過「大法官會議」解釋,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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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24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郭珈爾所撰「售繼承屋 有條件採舊制課稅」的報導,房地合一所得新制已自民國105年1月1日上路,但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應注意繼承的時點,以免誤以為要適用新制。在2016年1月1日後交易「繼承」取得的房屋,只要是於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兩年以內;或是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就可適用房地交易課稅的舊制。

  舉例來說,父親在2014年9月買進房屋,在2015年9月過世,該棟房屋由兒子繼承,並在2016年4月出售(當時房地合一新制已上路)。兒子在2015年9月取得房屋、並在2016年4月出售,持有期間約為七個月。即使和父親的持有期間一起計算,也只有一年七個月,而未滿兩年。但兒子繼承取得房屋是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所以其出售房屋的交易所得還是可以適用舊制來課稅,而不必適用「房地合一所得新制。

  筆者認為民國105年間登記取得的不動產都適用房地合一所得新制,但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可以回溯過去「舊制」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由於「新制」與「舊制」申報時點不一樣,如能符合舊制的民眾,是在出售登記完成日之後的隔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將其申報於「財產交易所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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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月10日中國時報B4版記者吳泓勳所撰「地上權宅難推 財部擬下調地租率」的報導,民國105年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高35%,「高地租時代」來臨讓地上權宅住戶租金壓力大增,也讓政府公有土地上的「地上權」推案蒙上烏雲。為此財政部已蒐集各縣市資料,打算全面檢討地上權地租率,包括地上權權利金、地租徵收率設定的水位都有可能調降,預計在1、2個月內方案出爐。

  「地上權住宅」雖然免繳地價稅,但每年要繳公告地價1%∼5%的「地租」,且隨地上權持有年限減少,公告地價卻每3年調整一次,導致有「越租越貴」的問題。不動產業者說,這次公告地價漲35%,如台北文山地上權案「華固新天地」,45坪房型調整後每戶地租暴漲到新台幣8、9萬元,比調整前多新台幣2到3萬元,如果是更精華地段,負擔更不只此。為了避免地租暴漲打擊地上權標案,財政部近日乃研議全面進行檢討,包括地上權權利金是否調低、地租徵收率設定水位拉低,都是考量的範圍。

    筆者認為購買「地上權建案」,其實不能只重視成交價格,而忽略了其持有的成本;畢竟其特性與「所有權住宅」有所不同。所有權住宅地持有成本為房屋稅及地價稅,通常地價稅我們會申報自用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一),而地上權住宅的持有成本為房屋稅及地租,但地租稅率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遠高於辦理自用地價稅的所有權住宅,所以當申報地價調升(地價稅及地租的稅基),地上權宅持有將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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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17日工商時報A3版記者彭禎伶、蔡惠芳所撰「北市調高公告地價 租金漲30% 壽險地上權案最傷」的報導,台北市調高公告地價,最大苦主是在台北市投資近新台幣千億元地上權的壽險業者,每年繳給政府的租金暴漲30%,許多投資案尚未完工招租,年化投資報酬率就已跌破1%,且50年地上權合計租金高達新台幣132~145億元,讓壽險業者直呼,未來競標地上權的意願將大幅降低。

  據統計,目前投資台北市地上權案最多筆且金額最大的應是「富邦人壽」,在台北市信義區就有A25、A10,另外還有六福皇宮後方的龍江街地上權、成功高中附近地上權、銅山街及北投等,競標權利金就有新台幣323億元左右,許多都還在規劃興建中,但要給政府的租金就已不斷飆漲,例如A25原先租金估算約新台幣2億元,現在可能會提高到2.6億元。第二大投資者則是南山人壽的世貿二館,權利金就有新台幣268.88億元,南山後來還用新台幣64.5億元向北市府買容積率,原先每年租金約2億元,現在可能飆上新台幣2.9億多元;另外,如新光人壽投資的南港經貿園區地上權、信義A12、承德地上權;中國人壽的台北學苑;台灣人壽與中信人壽的台肥C3等都是可能受影響的地上權案。

  筆者認為政府大幅調高申報地價以致於地上權案地租大幅調高,將對壽險業或大型開發商的獲利造成大幅侵蝕,尤其申報地價(地租的稅基)稅法規定三年一調,所以對這些業者而言,在投標當時其實很難掌握未來地租調整的幅度,尤其地上權案動輒五十年或七十年,對得標業者如同一顆不定時炸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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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10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郭珈爾所撰「售配偶贈與屋 持有期併計」的報導,房地合一新制民國105年元月1日已上路,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應該注意名下房地的持有期間。民眾出售配偶贈與的房地,應該把配偶的持有期間也併入計算,以判斷是符合新制還是舊制。中區國稅局解釋,原則上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是從房屋、土地的取得日開始計算,並算至房地的交易日為止。交易日和取得日的認定,是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的登記日為準。如果是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的違章建築,是以訂定買賣契約的日期認定;如果是被強制執行交易的房地,是按照領到權利移轉證書的日期認定。

  房地若是在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持有期間在二年內,並在2016年1月1日後交易,就要依照房地合一所得新制繳納所得稅。但如果民眾是因為繼承、接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房地,則是屬於例外情形。民眾要把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的持有期間和自己的持有舉例來說,先生在2013年6月購入房地,並在2015年5月30日贈與給太太、完成移轉過戶。太太在2016年初出售,其持有期間和老公合併計算後已滿兩年,可以適用舊制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而不必依照房地合一所得新制課稅。

  筆者認為房地合一所得新稅制該開始上路,在施行初期,許多民眾容易因對規定不理解,而容易繳納更多稅負,甚至遭致罰鍰。因此民眾在出售房屋時,一定要多方面請教「地政士」、「會計師」或「專業律師」,以避免因錯誤而負擔更多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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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2月28日蘋果日報B3版記者陳瑩欣所撰「黃博怡:房市崩跌是浩劫」的報導低薪高房價成民怨,打房聲浪四起,不過金融研訓院院長黃博怡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表示,房價飆漲是災難,但如果用崩跌手段讓它回到原點會是浩劫。對於穩定房市政府頻頻出招,院長認為目前的措施差不多了,不能再加重干預。黃博怡院長警告,如果房價修正幅度太大,承接擔保品的金融體系首先受傷,接下來就是窮盡一生購屋者。

  他說:「房價飆漲是錯誤也是災難,但如果用崩跌手段讓它回到原點是浩劫。」院長預言,房市崩跌會像藝人隋棠的名言「回不去了」一樣,出現難以挽救的困境。他舉例,1998年本土金融風暴發生,原因就在上市公司投資房地產長期下跌,導致銀行握有過多不良資產,財務體質一夕弱化所致。他並認為目前的措施差不多了,不能再加重干預。至於改善房價所得比的對策,黃博怡認為,應從提升薪資所得結構下手,如此一來才能良性修正房價和所得間差距。 他分析國內長期低薪主要原因有3,包括:產業過度外移形成「賣血式」對外投資、近10年來政策過度向資本家與企業家傾斜,忽略受薪階級權益、大學教育只顧理論忽略市場實務,現今工作內涵和技能無法達到過去大學生的水準等。黃博怡院長並建議,應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資金回流、檢討稅制結構、私立大學和技職體系教學模式要更講求產業連結,才能契合產業用人需求,畢竟有真本事才值得企業家付高薪。

  筆者認為政府用較為強硬的手段打壓房市,最後只會造成每一位民眾都受傷。目前台灣的經濟發展是環環相扣的,如果某一產業衰退,勢必會帶動其他產業跟著衰退,所以政府的經濟施策應放在如何提升經濟成長率及就業率,而非用壓抑手段破壞具有市場機制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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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常有民眾針對其所有的土地發生地籍圖重測的困擾,由於民眾對於法律不瞭解,導致不知所措,筆者擬藉本文從法律觀點剖析地籍圖重測的程序及爭議的處理。

  首先民眾須瞭解由於舊地籍圖使用已久,破爛不堪,且過去因測量儀器的精密度不夠精確,再加上自然地形變遷及人為界址的變動,故地政機關有將地籍圖進行重測的必要。

  我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6章(第184~第203條)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即為此而設。我國《土地法》第46條之1也明訂:「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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