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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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1日中國時報 A8版蔡百蕙執筆:「魯爾驚豔:工業城變文化之都」報導,德國魯爾區是世界知名工業區轉型典範,面積廣達4千多平方公里(相當8分之1個台灣)的「重工業區」,從破敗荒廢的高汙染土地,轉變為生態綠地,並以新能源與創意產業,取代傳統工業,最後一座礦廠將於西元2018年關閉,屆時老舊工業將完全走入歷史。西元1850年代發現高品質煤礦礦脈的魯爾區,曾是歐洲最大工業區,全盛時期有高達250座礦廠。西元1970年代末期,魯爾區鋼鐵廠與煤礦廠陸續關閉,大量工人失業,加上百年來重工業的汙染,生態環境瀕臨毀滅的邊緣,逼得不得不轉型。西法倫邦政府於西元1989年做了一個有遠見的決策,成立「國際建築展覽公司」(IBA),以10年時間用國際比圖的方式,收集民間各種提案,這個廣徵創意的作法,奠定了魯爾區轉型成功的基礎。

  IBA更新案重視生態環境永續,以及工業歷史文化的傳承。以杜伊斯堡(Duisburg)改造為例,當地居民希望在兩百公頃的廢地上,有一座都會景觀公園,於是,在保存既有資源原則下,廢工廠成為主題展覽館;鋼鐵廠房混凝土外牆,改造成攀岩訓練場;舊瓦斯槽變成潛水及救難訓練場;削掉一半鐵皮的廠房,也變成一個露天音樂舞台,一個個舊空間注入了新生命。在相同概念下,礦區內許多舊廠房,陸續變身為博物館、藝廊、劇場、高級餐廳、電影製片場和工業設計展覽中心等等,大多數礦工轉行服務業。在保留舊工業歷史的情況下,發展出蓬勃的新工業文化,魯爾區於西元2010年獲選為歐洲的文化首都。誠然,台灣要參考魯爾經驗,不應只侷限於空間的改造過程,讓魯爾區轉型的民間創意收集方式,以及改造案表現出的智慧與遠見,能夠更長遠地思考這塊土地對國家未來的意義所在,更值得深思與借鏡。

  筆者認為台灣也開始懂得如何運用過去工業建物做為文創藝術空間,例如台北市華山藝文中心、松山文創園區,高雄市的駁二特區,每到假日都會吸引許多民眾或觀光客前往看展或拍照。事實上台灣仍有許多可以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工業區舊址,以魯爾為借鏡,塑造出屬於台灣自己的文化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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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5日經濟日報 A15版「稅務問答/繼承人互贈農地 免課遺產稅」報導,萬里區吳先生問:繼承之農業用地五年內贈與同順序繼承人需補繳遺產稅嗎?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繼承人將繼承五年內之列管農業用地贈與其他繼承人,並繼續作農業使用,可免追繳遺產稅。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之繼承人為子女乙、丙、丁等三人,乙於繼承兩年後欲將遺產稅免稅列管之農地無償移轉給丙,丙並繼續作農業經營使用,則因丙亦為被繼承人甲之繼承人且該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可免補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繼續列管五年;倘繼承人丙未繼續將該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則須追繳遺產稅。

  台灣有許多農地稅賦優惠的法律,無論是在《農業發展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或《土地稅法》都有規定,筆者建議民眾如有移轉農地、耕地或農舍需求,可以先行詢問地政士或專業的律師,以避免喪失減輕稅負的優惠待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目前國內的稅務機關大力追稅,民眾在處理不動產時,稅務問題一定要斟酌考量,才不會誤入陷阱;近來這類案例頗多,民眾一定要更保守、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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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3日經濟日報 A1版記者陳美珍所撰「房地合一免稅 將訂排富條款」報導,財政部初步決定房地合一課稅制的改革方向,都還在研議,不到定案階段。不過,有部分原則接近確立,據指出,財政部目前規劃的免稅對象,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房屋的家庭,出售的自用住宅價格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內者,其房產利得享有免稅。不過,由於各地房地產售價高低不一,以售價「排富」可能不是唯一要件,免稅門檻也可能再變動。

  張盛和部長表示,現有重購退稅的優惠仍將保留不變,若是基於換屋目的,出售無法享有利得免稅的高價自用住宅者,未來仍可透過二年內重購退稅機制,享有形同間接免稅的待遇。至於出售非自用住宅,以及售屋時名下擁有超過一戶以上房屋的家庭,在房地合一按實價課稅時,除非符合長期持有的條件,否則利得並無減免的優惠。並且房產交易利得合一課稅,偏向採取「分開計稅」制。也就是房產交易的獲利,考慮與薪資、股利等其他所得分開計算所得稅,不會合併累進課稅。房地合一課稅的稅改方案,立法推動時程訂在民國104年上半年,確定施行年限要視立法進度而定。財政部表示,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施行前已持有的房地產,只要是在新制施行後出售者,需改按新制課稅。

  筆者認為財政部對現行不動產稅制如有需修法之處,應儘速完成修法,以避免造成民眾對持有或移轉不動產的不安感,也造成相關從業人員的困擾,政府應維持法律的安定性,避免造成社會的恐慌,也避免民眾因為誤解新修法的內容而繳納高額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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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3日工商時報 A10版記者方明所撰「不動產奢侈稅 3年課逾90億元」報導,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有機會讓奢侈稅功成身退,統計奢侈稅從上路到民國103年5月底,不動產部分共核課1萬6575件、稅收為新台幣90億3323萬元,平均每件課稅新台幣54.5萬元;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奢侈稅稅率分10%、15%,對短期買賣的確有強大嚇阻效果;等於持有超過2年出售,屋主才可以省下總價10%~15%的稅金,以動輒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房屋而言,都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金額,因此大多數屋主若想售屋,多會持有滿2年,以免被課徵到奢侈稅。

  財政部已著手房地合一稅的規劃,預計會停徵不動產奢侈稅,但不廢止該條例,筆者認為在許多課徵奢侈稅的案例中,有許多民眾並無炒房意圖卻被要繳納高額的奢侈稅,造成賣主很大的負擔,如今財政部傾向停徵奢侈稅是美事一椿,但房地合一稅期望能有排除或豁免條款,以避免傷及無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作為「奢侈稅」課徵的依據,該條例原為抑制房地產短期投機而訂,目前台灣的房地產市場已進入冷凍期,該條例也到了該退場的時候了,財政部應當慎重考慮,切勿食髓知味,這樣才符合「賦稅人權」的保障。如不退場,在適用條例規定課徵時,也要遵守「租稅法定主義」的精神,嚴謹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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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7日自由時報 A16版記者何玉華所撰「海山國小校舍 無照先使用」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小老舊校舍整建工程接近完工,因開學趕著安置三千多名學生,還沒有拿到「使用執照」就先行使用,引發家長議論,校長蔡明若坦言學生無處可去「不得已」,校舍都已經通過消防安檢,只是因為工程還在進行,包商進出恐有路損,公所無法同意完工;另外是牆壁的圖樣要求結合七大領域課程的元素,與當初設計有出入,必須重新改設計圖樣、送審議,影響申請使用執照的時程,但保證建物安全無虞;新北市工務局施工科長曾維良表示,海山國小校舍有申請建照,也依法施工,並按規定進行各階段的勘驗,並非違建,而是未取得使照先行使用;未取得使照的原因,主要是現場變更與當初都市設計審議的內容不同、室內裝修面積與當初申請不同、空污費未結案等,都是程序上的問題。曾維良科長也表示,依《建築法》規定,擅自使用者將處以建物造價的五%罰鍰,並要求補辦程序;雙方都避談法令中「勒令停止使用」的規定,表示會盡快完成使用申請,讓學生、家長都能安心。

  筆者認為法治社會首重法律的程序,縱使該校舍無使用上的危險之虞,在尚未拿到使用執照前,仍不應該讓學生進入使用,若開此先例,是否其他學校或建商都可以按此方式辦理,先使用建物再補發使用執照,如此則《建築法》將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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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1日蘋果日報A18版記者洪安怡所撰「國人瘋日本置產 今年已投資47億」報導,台灣業者蓄勢待發,搶攻代銷日本預售案!「日本信義」和「三菱地」所推出5個新建案,目前已吸引10多組客戶準備到日本看屋,「璽朵國際」也將跨足日本房產,於民國103年10月推出套房大樓產品。據日本信義統計民國103年1~8月,預售案加中古屋共成交279件,每日平均成交1.15件,總銷約新台幣47億元。

  筆者認為台灣近幾年政府的打房,不斷提高持有房屋及移轉房屋的稅負,並又輔以「奢侈稅」作為打擊短期投資的手段,使得台灣的資金持續往國外匯出,直接衝擊的會是台灣的房市或金融市場,未來如果資金仍持續外流國外市場,造成民眾沒有意願投資台灣的不動產,勢必將對台灣經濟的衝擊甚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有眼光及有作為的政府是把經濟炒熱,把餅做大,但目前台灣政府心態保守,公務員欠缺擔當,害怕媒體批評,不敢迎戰「民粹」,導致台灣經濟日益萎縮是必然的。再這樣下去,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如仲介、代銷、地政士、建築師、營造、建材、室內裝潢……等都會受影響。今年又開始進入選舉年,跟著2016年是總統大選,盼政府及公務員要本於「身在公門好修行」的立場,多為民眾興利,讓台灣人民活得有尊嚴,台灣加油!加油!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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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7日中國時報A8版記者王玉樹所撰「一殯旁最大爛尾樓 申請都更」報導,目前市場傳出位於台北市建國北路3段、一殯的對面,有一片總面積約1680坪的11層樓高空屋、由林賢喜家族所擁有,已空置30年未使用的「爛尾樓」準備申請都更案改建。該建物之所以變成爛尾樓,是因為家族土地所有持份的人多,大家對如何使用意見不同,加上林家不缺錢,所以一直放著。

  最近因老一輩凋零,年輕一代決定不要讓地閒置在那裏,開始尋找專業人評估申請都更。不過,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陳碧源指出,這片大樓應是民國94年才拿到使用執照,依照《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規定,建築物要30年以上才符合都更條件,林家要申請都更恐怕有困難。陳估價師估算,這片土地如都更成功蓋豪宅,換取更多容積獎勵面積後,以當地每坪售價在新台幣100萬到120萬左右,價值高達新台幣180億元,如果一殯能順利搬遷,價值更高。假設都更不成,陳碧源認為,以現在這麼缺旅館的情況,拆掉大樓蓋成旅館也可賣到新台幣100億。

  筆者認為該建物屋齡未滿30年尚不符合老屋重建的都更要件,因此如該建物無法順利進行都更,所有權人也應妥善利用該標的,進行招商或招租,尤其該建物座落於精華地段,這樣才可以避免造成土地及資源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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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5日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所撰「非營利幼兒園,免房地稅」報導,其提及財政部賦稅署發布最新解釋令,各級地方政府委託辦理或財團法人申請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由於性質具「公益性質」,因此可視「學校」管理,自即日起,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過去,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興辦的「托兒所」,原本無法適用房屋及地價稅的免稅規定,在改制為「幼兒園」後,因屬學前教育機構,因此得以取得免稅資格;財政部表示,為因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財政部民國102年已核釋公立幼兒園,及屬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的私立幼兒園,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但民國102年命令發布時沒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9條規定興辦的非營利幼兒園案例,但目前為止已有6家。因此財政部考量採委託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與現行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委託經營的幼兒園性質相同,而且更具公益性質,因此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筆者認為財政部因應新設立具公益性質的「非營利幼兒園」,適時發布解釋令,免除該幼兒園的地價稅及房屋稅,順應社會的變化來有效率地調整稅負制度,令人讚許;但優惠的稅率及條件,還有賴於財政部廣為宣導,勿讓民眾喪失稅負減免的機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瞭解法令相當重要,經營事業也好,或個人生活,一定要主動去瞭解與自己相關的法令,並加以活用,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這也是李永然律師多年來不斷推廣法律知識,並為台灣法治紮根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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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3日工商時報A16版記者張國仁所撰「名下僅一房產,仍被課奢侈稅」報導,其中提及民國101年4月間,林曦與某甲共同出資購買新北市某處住宅,3個月後,倆人立約將此一房產售予某甲,銷售總價為新台幣4,096萬元。林曦則在9月間,向北區國稅局辦理奢侈稅申報及繳清應納稅款新台幣614萬元。同年10月18日,林曦卻以該房地交易適用「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不屬於「奢侈稅條例」規定的特種貨物為由,向國稅局申請退還已納的稅款;但國稅局不准,林曦於是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林曦與某甲既將倆人持有1年以內的房地,出售給某甲,並與某甲簽訂買賣契約,而且立約當時林曦與某甲也未辦竣戶籍登記,就已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應課稅的構成要件。林曦雖在事後辦理戶籍登記,並不影響應納奢侈稅的義務。

  筆者認為奢侈稅施行至今,仍有許多民眾不了解如何符合排除課徵奢侈稅的要件,事後被追討高額的奢侈稅案例屢見不鮮,因此民眾如要出售持有未滿兩年的不動前,簽訂買賣契約前務必先諮詢專業人士,以避免誤解法律的規範,導致反而增加移轉的稅負及罰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是一惡法,只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卻帶來民眾許多的困擾,並且違反租稅平等原則。日前李永然律師就有一位當事人他因不久前買一房子,突然間事業不順,必須賣房子償債,但又卡到奢侈稅,造成這位當事人極大的困擾。台灣最近的房市交易已急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是該該退場了,不宜再讓這樣的惡法給善良民眾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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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10日聯合報B1版記者莊琇閔所撰「容積銀行,地主批打壓,北市府澄清」報導,北市府民國103年7月開始實施「容積銀行」,取代容積移轉制度,但採購私有既成道路價格,則以公告現值的15%為上限。由於中央也有意採取北市的政策,署名「全國私有道路用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於民國103年9月9日在聯合報刊登半版廣告,抨擊市長郝龍斌及發展局長邊泰明打壓地主權益。該廣告指出,用代金方式取代現行公設道路用地可為容積移轉的政策,讓北市10多萬名「已開闢未徵收」的道路地地主權益受損。促進會抨擊,新制美其名是保障地主權益,避免仲介從中剝削,但新制將市府採購既成道路用地上限定為公告現值的15%,假設公告現值是新台幣100萬元,則政府最多只出新台幣15萬元來購買土地。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駁斥指出,現階段因容積銀行剛開始實施,收取的容積代金還不高,等未來代金累積數目夠了,還是會以達到公告現值為目標。事實上,這些土地當初的取得成本也多不高,大約只有公告現值的1至2成,長期實施來說,對地主不會有損失。邊泰明局長澄清,新的容積銀行制度所收取的代金將用於市府需取得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將擴大適用公共建設,包括公營住宅等用途。另對於依現行制度以捐贈土地方式辦理容積移轉的案件,也還有3年緩衝期限,只限定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容積移入量的50%。

  筆者認為北市府用容積銀行取代過去容積移移轉的政策,並且僅用高於公告現值的1至2成作為徵收補償費,較不妥當,依採用市場價格作為徵收價較為合理;另外代金的用途是否真使用在「公共建設」或「公營住宅」,還有賴未來市議員或民眾來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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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5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林淑慧所撰「遺產稅分期繳,最長可分3年」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繳納;如果應繳稅額超過新台幣30萬元,一時無法全部繳清,可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也就是繳納期限最長可達3年。遺產稅可以分期繳納,原因是不少民眾繼承的遺產並非現金,而是房地產、股票等財產,常必須財產出售後,才有現金繳稅,為了讓繼承財產的民眾,可以有更長一點的時間籌錢繳稅,不至於因為碰上不景氣,迫於分期繳稅期限到了,必須賤賣變現。國稅局官員說,申請遺產稅分期繳納,必須加計分期利息,每一期利息都是從原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到繳納當日為止,並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

  筆者認為繼承的民眾一定要瞭解《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範,例如:扣除額、不計入遺產的類型、實物抵繳或分期繳納的規定,以避免因不了解相關法律,而喪失了優惠的待遇。在此也建議民眾如想要更進一步瞭解減免的規定,一定要詢問專業人士,或許某些條件的適用可以減輕納稅義務人稅負的負擔!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遺產的繼承爭議日益增多,而遺產稅也是伴隨繼承而來的問題,繼承人為了確保自己的「賦稅人權」,一定要充分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如受委屈時,一定要請教專家,爭取權益,不要逆來順受而隱忍,這樣反而讓稅務機關日後更忽視納稅義務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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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4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芃所撰「住宅物業管理健檢 10月上路」報導,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民國103年9月3日宣布,將推出「住宅物業管理健檢」,從管理面著手,協助民眾檢視居家環境,最快103年10月上路。張金鶚副市長表示,民國102年推出「老屋健檢」覺得成效不錯,更想推動的是「物業管理計畫」,但北市府相對較缺乏相關的專業。為此,請到東京都物業管理機構來合作,先從北市23處出租國宅做起,提供免費健檢,希望屆時能做出其他社區也適用的「健檢表」,推廣到一般民宅。東京都公司展開檢查的面向包括電氣設備、消防、大樓給排水、結構、社區環境景觀、安全管理等,也針對國宅的財務、人力配置等提出專業看法。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未來的物業管理健檢可能仿照老屋健檢作法,成立「健檢團」供民眾選擇。至於是否會免費或提供部分補助,還需要視財政狀況決定。

  筆者認為早期興建的國宅或軍宅,通常戶數眾多,居住環境品質較難維持,北市府推出物業管理健檢,的確有助於住戶了解自身居住環境不足之處,但是物業管理健檢只是一個開始,仍須社區住戶同心協力才能提升居住環境的品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住宅法》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居住權也包含居住品質,如能對住宅進行「物業管理健檢」,自然有助於居住品質的提升,與《住宅法》的目標相符合,北市府能主動推動,值得肯定,其他縣市政府也可以考慮跟進,讓台灣的居住品質能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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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9月2日工商時報A16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徵地補償費轉贈子女 30日內需報贈與稅」報導,桃園航空城起飛,政府啟動大規模徵收土地作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機場捷運線周邊被徵收土地的地主,若將所領取的大筆土地徵收補償費贈與給子女,記得要在「贈與行為」發生30天後內申報贈與稅,以免被國稅局補稅帶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強調,依照現行稅法規定,地主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雖然可免納綜合所得稅,但地主隨後若將補償費贈與子女或其他親屬,必須在贈與行為發後生30天內申報贈與稅。財政部表示,民眾無論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三七五租約補償金或出售土地價款,若是直接或間接存入子女或孫子女的帳戶,視同為贈與行為,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總額已超過新台幣220萬元,就應在贈與後30天內,自行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若有漏報情況,只要自動補報稅,將可免罰。

  筆者呼籲民眾只要將「動產」或「不動產」贈與他人,記得一定要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每人每年度贈與總額免稅額為新台幣220萬元,超過金額需即繳納10%的贈與稅,如擔心需繳納高額的稅負,建議辦理贈與前先詢問專業人士,了解所需負擔的費用及稅額,來判斷是否需要辦理財產的贈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遺產贈與稅法針對贈與行為課徵贈與稅,包括贈與及視同贈與,民眾如未注意視同贈與的規定,致未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很可能會因而連補帶罰,呼籲民眾一定要清楚瞭解視同贈與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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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法新制於103年9月15日上路,地籍二類謄本將不顯示屋主的完整地址,恐對仲介業產生衝擊,李永然律師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提及:「難道現行做法都是違法個資的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指出,若民眾遭遇騷擾應由其它法律保障,修改二類謄本是因噎廢食,也違反公開展示原則。

全文如下:

新制二類謄本 恐害房仲減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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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30日蘋果日報A2版潘姿羽、張沛森、黃子騰記者所撰「最大徵收案 航空城過關」報導,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桃園航空城經內政部審議通過草案,預計民國104年進行區段徵收,將採「分期分區開發」。航空城計劃被期許作為台灣國際化的踏板、產業轉型的墊腳石。桃園縣政府都市計劃組組長陳興隆表示,航空城案將採分期分區開發,交通部的蛋黃區不分期,桃園縣政府第一期的產專區招商率達六成以上,才可啟動第二期開發,埤塘部分,除第三跑道範圍內四口埤塘,其餘十九口不納入徵收範圍。計劃範圍約四千六百公頃,區段徵收面積高達約三千一百公頃,約八千至一萬名居民受影響,但審議過程不透明為人詬病,期間發生不少抗議事件。

  航空城草案通過後,接下來將進行聽證會、土地徵收委員會等行政作業,預計民國104年進行區段徵收。陳興隆組長表示,擬定區段徵收計劃、發放補償費後,會再公告都市計劃,現在還不算定案,「離辦理區段徵收還有一年半的時間,民眾都還可以陳情、溝通。」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祕書王寶萱批評,攸關多數人權益的大會不讓被徵收人列席參與,根本是強行通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主任田奇峯也表示,日後會觀察土徵委員會、聽證會是不是也只是形式化,是的話,不排除往交通部、行政院擴大抗議,「政府說通過的只是草案,在核定之前都有轉圜餘地,不合理的東西一定抵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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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22日聯合報A8版記者黃福其所撰「成功高中旁國有地蓋旅館 居民反彈」報導,北市府把台北市忠孝東路、林森南路口原屬軍方的千坪綠地,以地上權設定方式改闢觀光旅館,鄰近的青島社區管委會擔心影響生活品質,在外牆高掛布條抗議。台北市市議員郭昭巖昨邀相關單位現勘,開發者富邦人壽允諾調整設計圖、並於103年8月舉辦說明會。居民認為小公園不見、停車位減少了,且噪音、廢氣及大型車輛進出衝擊交通,居民淪為商業開發的犧牲者而不再「幸福」,紛紛向她陳情。富邦人壽不動產部經理陳昭茹說,遊覽車不會開進新巷道,建築師設計可克服影響環境的問題;該處容積率僅225%,旅館約12層樓。

  筆者認為北市府應該妥善規劃「土地使用分區」,並因應個別環境做部分限縮使用,該地區鄰近成功高中及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近住家林立,業者取得地上權後改闢成觀光旅館,讓觀光客及遊覽車穿梭在學生與居民間較不妥當,期盼業者可以變更設計為住宅使用,較符合當地的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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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22日經濟日報A19版記者吳佳蓉所撰「自建屋出售 免課奢侈稅」報導,民眾購地後自行建屋再出售,即使持有時間未滿二年,只要是首次移轉,即符合免課徵特銷稅(奢侈稅)條件;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以自有土地興建房屋,房屋建成後第一次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屬於特銷稅的免稅範圍;但之後若再以自有土地建屋銷售,只要時間未滿二年,就得繳納特銷稅。但鳳山分局強調,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民眾只要買入土地自行建屋,售出時就一定得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唯一例外情形只有,民眾拆除改建持有一年以上自住房屋,出售時可免辦營業登記,而是就其售屋所得申報綜所稅。但依規定銷售時須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辦理,除須補稅,最高還可處五倍以下罰鍰。

  筆者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後,財政部也陸續頒布相關函釋,使得是否符合排除特銷稅,變得複雜許多,在不同要件及情況下,皆有可能須繳納特銷稅,因此民眾只要出售登記未滿兩年的不動產,一定要多方請教專業人士或國稅局,以避免事後遭追稅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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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24日自由時報A8版記者林美芬所撰「房地持有稅率 台東老宅比北市豪宅高」報導,財政部召開首場房地合一座談會前夕,今週刊與參玖參公民平台合作,邀集學者、專家,昨提出不動產稅制的改革建議;他們質疑,財政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改方向,只限定在資本利得稅及土地增值稅上,仍忽略房地產持有稅制不公、投資客囤房持有稅過低等問題。

  今週刊舉實例,台東一間五十坪的三合院,市價約新台幣(以下同)七百萬元,其每年地價稅三千元、房屋稅三千五百元,合計繳交六千五百元,每年持有稅的實質稅率(稅額除以房價)約○.○九三%;但一戶位於台北市中正區豪宅,市價約一.三億元,就算加上豪宅稅,每年房屋稅、地價稅等持有稅約九萬元,實質稅率僅○.○六九%。台東老宅租稅負擔竟比台北市豪宅還高!學者楊松齡分析,包括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等,都跟實際市價差距太大,也就是這樣「假」的稅基,漲價歸公已變成「漲價歸私」;全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諶更直言,決定這些假稅基的主要是地方官員、民意代表及不動產開發商共組的評議委員會,如此充滿政治角力的制度,根本不在乎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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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22日聯合報B2版記者邱瓊玉所撰「北市免費老屋健檢,加碼200名額」報導,北市府為讓民眾了解自家住宅的「健康」狀況,民國103年續辦「免費老屋健檢計畫」,200個名額推出不到3周,全數申請一空。為此,北市府建管處決定103年年下半年度再增額200件,預計民國103年8月起開放申請;並且為讓更多小型社區有機會參與健檢,大型社區以不超過20棟為原則,有意申請的民眾,可得把握機會。

  北市府建管處推測民國103年申請踴躍,是因為北市府更新處民國103年推出「都市更新整建補助案(老屋拉皮計畫)」申請審核作業中,只要是經老屋健檢認定需改善建物,可優先列入補助範圍。根據統計,12行政區以大安居多,總計55件申請案,其次為萬華區48件、內湖區32件、文山區31件,其餘行政區的申請件數僅1至8件不等,南港區則掛零。詳情可電洽1999,或上建管處網站http://www.tccmo.taipei.gov.tw/mp.asp?mp=11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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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3年7月21日工商時報A11版記者劉朱松所撰「台中自辦重劃區地價 看漲」報導,備受矚目的台中市8個整體開發自辦市地重劃區,台中市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包括台中市的單元1、單元2及單元8等三處自辦的市地重劃區,目前均已陸續完成重劃,且重劃後的土地行情,已悄悄地漲價,已成為建商推案或企業購地的重點新興區域。

  單元1市地重劃區由「安和重劃會」自辦,總面積55.88公頃,由寶成國際集團主導開發,民國101年7月20日已重劃完成,目前單元1臨台灣大道(原中港路)的土地行情,每坪喊價上看新台幣(以下同)150萬元,其餘區域每坪喊價40萬至70萬元之間。單元2市地重劃區由「黎明重劃會」自辦,總面積186.74公頃,民國102年1月重劃完成,每坪喊價也高達7、80萬元。單元3土地由「永春重劃會」自辦,總土地面積53.95公頃,目前轄下第一、二工區,已驗收接管完竣,並已開放通行,此五權西路附近土地,每坪行情約60多萬元;花市附近土地,每坪行情約30多萬元。單元8由「中科經貿重劃會」自辦,總面積90.59公頃,民國103年3月3日重劃完成,已陸續辦理土地登記中。因單元8的土地,比鄰水湳的大宅門特區,土地行情看漲,因而已吸引建商或大企業砸下巨資大規模獵地,目前當地每坪行情喊價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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